呼和浩特市破产企业、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2024)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2024年破产企业、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150101-HSZC-CS-20240036-HT-2407616
二、合同名称:
2024年破产企业、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150101-HSZC-CS-20240036
四、项目名称:
2024年破产企业、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联系方式:4505220
供应商(乙方):重庆世纪科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国际创客港9栋4楼
联系方式:136094058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破产企业、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4,500,000(页)
¥0.58
¥2,610,000.00
无
合同金额: 2,6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8年03月06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扫描0002_1-4.pdf
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
2024年10月30日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乙方:重庆世纪科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国际创客港9栋4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年破产企业、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150101-HSZC-CS-20240036(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对破产企业档案、城建档案馆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包含(档案出库、前处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成果质检、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档案入库、开放鉴定、项目档案、项目验收、成果移交和项目质保等方面)。采购数量:450万页。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以下简称“数字化成果”包括目录数据、图像文件、版式文件、存储层级结构、档案实体整理结果、数据挂接结果、数据备份、项目文档等等,下同)应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全部人员进场,服务期90个工作日(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服务期内完成交付且交付成果满足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三)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地点(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罗为13609405849(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白利格13664886681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1(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2610000元(小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元整(大写)。七、付款时间及条件无科始(一)付款时间及条件:1期:支付比例50%,人员进场后60日内支付。2期:支付比例40%,项目完成50%,由甲方组织人员验收(验收标准参考国家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档案数字化相关标准),经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3期:支付比例10%,项目全部完成,由甲方组织人员验收(验收标准参考国家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档案数字化相关标准),经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重庆世纪科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沙坪坝天星桥支行银行账号:3100024919200064101八、知识产权项目质保期:3年,乙方应在质保期内负责项目加工数据成果的维护,乙方应保证其提2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0.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甲方为事业单位,相关款项支付的前提为财政拨款需到位,因此如因财政拨款未到位所导致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情形出现的,乙方同意甲方无需承担逾期支付违约责任,但财政拨款到位后甲方需及时予以支付。(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外乙方应将其未完成比例对应的甲方已付款项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科抗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二)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商二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2、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3、乙方投标(响应)文件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如有)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收取比例:10%,说明:(1)中标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提交形式: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金额:中标金额的10%即261000元(贰拾陆万壹仟元整)。(4)项目售后服务3年后即2028年6月30日,如中标供应商充分履行售后服务,甲方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充分履行,甲方有权扣除自行处理本应由乙方处理的售后问题所需费用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应承担不足部分。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技股甲方名称: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章)乙方名称:重庆科份有限二(章)D生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32024年10月25日202年0月25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企业、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呼和浩特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