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设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无人农场”设计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4-02454

二、合同名称:“无人农场”设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4-04611

四、项目名称:“无人农场”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86787538
供应商(乙方):重庆凯锐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市辖区石马河街道
联系方式:134524566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无人农场”设计
1(项)
¥198,500.00
¥198,500.00
开展我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无人农场)项目前期设计相关工作。

合同金额: 198,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0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无人农场设计合同.pdf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4年10月31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染计院有项目名称: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无大农场)设计委托方(甲方:西安市农业农村局D中受托方(乙方重庆凯锐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0018日签订日期:24年10月-1委托方(甲方):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受托方(乙方):重庆凯锐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无人农场)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等如下。项目名称:西安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无人农场)设计编制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1及时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方案5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第五条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5.1本合同设计服务费总额为:¥198500.00元(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5.2设计费支付方式:乙方提交设计方案通过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开具全额的6%增值税发票,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白市支行地址:重庆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里路帐号:31070201040012386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迟延提交相应资料的,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6.1.2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因甲方未及时配合协助或提供资料有错误导致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成果不符合甲方标准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1.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件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并顺延设计文件提交时间。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因非乙方原因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6.1.5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设计方案后【7】日内进行验收确认,并签署书面验收凭证。甲方【7】日内仍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3方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若需乙方进行更改的,修改时限和收取的修改费用由双方协商确认。6.2乙方责任6.2.1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一6.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结论负责不超出本合同范围和原定计划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6.2.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源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甲方的上级4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的100%。7.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除发生7.2条约定的延期付款以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7.6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7.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8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9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经计院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为处理此事而支付的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公告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第三方索赔费用等)。第八条其他8.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58.2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后生效。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内容)6别价7乙方:重庆凯锐乡村规划设计院甲方: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有限责任公司FR外机A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土川魏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白市支行传真:帐号:31070201040012386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3-65951711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地址:重庆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里路时间:20410月18日时间间:2024年10月15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农村局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