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74291301X202426001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相色谱仪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采[2024]2506号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相色谱仪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兴越路1356号
联系方式:0575-85277770
供应商(乙方):绍兴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越城区皋埠街道人民东路1423号联合厂房二楼231室
联系方式:136557595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气相色谱仪
数量:1.00
单价(元):5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安捷伦规格型号:8890

2.合同金额(元):5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1031气相色谱仪采购合同.pdf

20241031气相色谱仪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供应商:)绍兴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绍柯采【2024】2506号的标项一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气相色谱仪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1580000580000.00合计合计1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两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九、税费物科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需提供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用章件供采购人使用。)1191十一、调试和验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甲方认可后,与招标文件中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货物验收标准。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性能指标,乙方需更换货物,并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十二、货物包装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部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盖章):绍兴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356号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人民东路1423号联合厂房二楼231室标预防法定(授权)法定(授权)P量代表人:代表人: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3050165353500000957-3001开户行开户行:建设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签名日期:0年10月21签名日期:202年10月31日日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供应商:)绍兴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绍柯采【2024】2506号的标项一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气相色谱仪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1580000580000.00合计合计1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伍拾捌万元整小写:¥580000.00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两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九、税费物科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需提供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用章件供采购人使用。)1191十一、调试和验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经甲方认可后,与招标文件中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货物验收标准。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性能指标,乙方需更换货物,并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十二、货物包装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部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盖章):绍兴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356号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人民东路1423号联合厂房二楼231室标预防法定(授权)法定(授权)P量代表人:代表人: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3050165353500000957-3001开户行开户行:建设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签名日期:0年10月21签名日期:202年10月31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