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采购合同公告(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一、合同编号: N5110832024000152-1
二、合同名称: 隆昌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10832024000152
四、项目名称: 隆昌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隆昌市康复西路一段2号
联系方式:13890583880
供应商(乙方):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1栋11楼1101号
联系方式:139819328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4.4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四川.隆昌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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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0832024000152-1履约地点:隆昌市签订地点:四川.隆昌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4日采购人(甲方):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地址:隆昌市康复西路一段2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1栋11楼1101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隆昌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944,000.00品目编码C19990000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服务范围隆昌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肆仟元整(¥944,000.00)二、服务要求1、开展地类对接工作1(1)不一致图斑内业预判。以国土“三调”为底板,根据实地利用现状,实事求是核实认定地类,确保形成“一套数”、“一张图”。结合普查工作发现的地类变化,统筹开展耕地与林地资源保护、城镇开发、生态红线等各类空间开发保护分析,及时做好形势研判,统筹推进各项违法违规用地用林排查整改。(2)核实举证。利用高清遥感影像、现有举证成果等,按要求对国家下发的不一致图斑逐一进行内业核实,分类确定预判结果。其中:双方认定一致,确认地类为2023年“一上”成果、林草湿成果或国家内业预判成果等3个地类之一的,无需开展实地核实和拍照举证。对双方认定不一致、内业地类认定不准、与国家预判地类不一致以及发现新的变化图斑,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进行实地核实与拍照举证,并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实事求是填报地类,统筹普查相关工作,外业“只跑一次”。对实地共同认定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上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协调地类认定。(3)省市核查。根据省级、市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的复核结果开展补充举证和核实整改,直至通过省级核查和复核。2、区划调查2(1)经营管理单位界线落实。核实确认林业和经营管理单位(国有林保护单位)档案资料和有关数据成果,将林草经营管理单位界线稳妥有序落实到工作底图上。(2)图斑属性因子赋值并核实。在林地、草地、湿地等图斑区划结果基础上,根据经营管理资料以及已有调查成果,结合遥感影像特征,省林草局组织对区划图斑的保护利用状况、植被状况、管理属性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现状等因子进行赋值。根据省林草局的赋值结果开展图斑属性因子的核实工作。(3)标记可造林绿化图斑。结合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参照《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省林草局统一集中组织在林地、草地、湿地等图斑区划结果基础上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根据省林草局的标记结果共同确认造林绿化标记结果。(4)外业调查。在省级下发的林地、草地、湿地等区划图斑基础上,根据档案资料和遥感影像,对省级区划图斑、属性因子等进行全面核实,未发生变化的图斑,属性因子在室内无法判定的,应进行补充调查;发生变化的图斑,应进行现地核实并拍摄现场照片。涉及外业调查的内容,应与地类对接实地举证工作统筹安排。涉及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图斑的县需开展图片库采集和复位。3、管理类型标注3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标注。4、质量检查4严格执行县级自查检查制度。对本级直接实施的工作内容形成的成果共同开展自查。5、技术培训5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培训方案,报采购单位审查后开展技术培训。6、成果形成6(1)数据库更新①地类对接数据库更新。经国家、省、市、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后,更新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并集中统一更新林草湿荒数据库。-第2页-②林草湿资源数据库更新。图斑数据库更新。核实确认已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按照审核审批资料对管理类型进行更新,形成统一的图斑数据库。(2)分析汇总①地类对接成果分析。分析地类对接后本行政区域内地类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形成专题报告。②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分析汇总。根据林草湿资源数据库,编制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产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形成国土绿化空间基础数据。7、工作成果验收完成县级成果验收,验收通过后,上报市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汇总。8、技术质量标准(1)《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2)《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规程》;(3)《四川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实施方案》;(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等;(5)若国家和省发布新的技术、质量标准,则以新的技术、质量标准为准。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00,000.002024-11-25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法票据凭证资料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款¥200000.00元。2200,000.002025-05-24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在乙方完成地类对接工作,国家和省要求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后(以国家、省或市在项目工作群里通知为准),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法票据凭证资料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款¥200000.00元。3544,000.002025-07-24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在项目全面完成并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法票据凭证资料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款¥544000.00元。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釆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釆购文件服务内容、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规定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第3页-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页-甲方: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乙方:四川方鑫达测绘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曾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刘富文地址:隆昌市康复西路一段2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1栋11楼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四川省隆昌支行,101号账号:2307491109026408054,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4日,账号:2052925511000131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4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