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志牌更新采购合同公告(巩义市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24-22-A
二、合同名称:巩义市公安局中原西路、紫荆路交安设施迁移安装及锦华路等3条道路标志牌更新项目
三、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24-22
四、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中原西路、紫荆路交安设施迁移安装及锦华路等3条道路标志牌更新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巩义市公安局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16号
联系人:孙岳
联系方式:13592659198
2.供应商(乙方):中建联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一路与第七大街智慧大厦901号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方式:158381069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2551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计划工期:2024.11.5-2024.12.4.工程地点:巩义市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巩义市
30日历天
林枫
豫141201420151801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合同.pdf
巩义市公安局中原西路、紫荆路交安设施迁移安装及锦华路等3条道路标志牌更新项目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巩义市公安局中原西路、紫荆路交安设施迁移安装及锦华路等3条道路标志牌更新项目发包方:巩义市公安局承包方:虫建联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1日发包人(全称):巩义市公安局承包人全称):中建联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巩义市公安局中原西路、紫荆路交安设施迁移安装及华路等3条道路标志牌更新项且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主程概况1.工程名称:巩义市公安局中原西路、紫荆路交安设施迁移安装及锦华路等3条道路标志牌更新项目2.工程地点:巩义市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且在验收合格后质保一年。四、工程价格签约合同价为:大写:贰佰贰拾伍万伍仟壹佰元整(¥2255100元)。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五、项目经理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林枫注册证书号:豫1412014201518018六、农民工工资保障按《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规定,承包人应于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并按照规定存储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保单替代。七、付款方式1、支付依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结算报告、成交通知书等2、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决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3、支付时间:承包人应及时开具发票并送达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每逾期1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额的千分之一。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技术标准和要求;(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九、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报批。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5.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对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6.承包人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约定内容,承包人逾期未完工,将按照1000元/天违约金支付至发包人;逾期超过十五天的,发包人有权更换承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后果,非承包人原因除外。7.承包人确保在施工期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施工、文明施工、道路保通等措施必须全部规范到位。8.施工期间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十、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巩义市公安局(2)履约验收时间:工程完成,由承包人提出申请。(3)履约验收方式:发包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后进行结算。(4)履约验收程序1.启动验收,制定验收方案。发包人制定验收方案,施工方先行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验收。2.承包人提供验收所需资料。提供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通知发包人并协助开展验收。3.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4.档案保存。履约验收完成后,发包人应当将所有纸质验收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5)履约验收内容①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工作内容。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作内容。③双方在工作进行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所要求的工作内容。④清单涉及的全部工程以及涉及变更的内容。(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发包人的相关要求。(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0月31且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巩义市公安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若未按本合同执行则将视作违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向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巩义市公安局(公章)承包人:中建联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王祥运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账号:9550880202055300127联系人:曹攀峰联系人:许绍峰联系方式:19603837665联系方式:13503829999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标志牌更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