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采购合同公告(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8500962024201
二、合同名称: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302024CCS00092
四、项目名称: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宁县西街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357-6158080
供应商(乙方):山西华诚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曲沃县实验小学门面房二楼
联系方式:139940116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3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以2022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国土变更地类信息动态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服务要求:所提供服务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服务标准。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标准: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2.合同金额(元):33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11N0128500962024201).pdf
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项目编号:1410302024CCS00092委托方(甲方):大宁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华诚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年月签订地点:山西省大宁县委托方(甲方):大宁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华诚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签订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1、项目名称:大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2、项目编号:1410302024CCS00092第二条合同签订的采购需求开展国土变更地类信息动态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第三条合同签订的期限及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第四条项目执行的技术指标、规范以2022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国土变更地类信息动态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第五条项目服务要求所提供服务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服务标准。第六条项目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玖仟元元整(小写:¥339000元)。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内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2、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方式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3、因甲方原因导致资料短缺或数据中途变更,给乙方造成工作量的增加,应作相应补偿,且乙方相应工期顺延。4、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甲方提交要求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投入工作,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该任务。6、乙方应在合同要求日期内完成该项目,如因甲方配合不及时或自然资源部门其他相关资料不齐备而延误工期,乙方工期应相应顺延。7、如国家或山西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有较大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8、乙方应对本合同中掌握的甲方的相关资料、信息等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3、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乙方向甲方退还全部合同价款并偿付合同价款总额2%的违约金。4、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30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因合同所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提供的最终响应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乙方有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供应商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甲方:(签章)大宁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签章)山西华诚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曲沃县实验小学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曲沃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账号:账号:607111010300000003991行号:行号:4021773000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