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7707330162024136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2470180-05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河下77号
联系方式:0571-88072803
供应商(乙方):杭州新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联系方式:189680815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项目维护合同(1).pdf

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项目维护合同(1).pdf

zYTXH-2024-k-c9-018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项目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受托方(乙方):杭州新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31日签订地点:杭州市有效期限: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0月30日第1页1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住所地: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法定代表人:薛芳跃韩露项目负责人:韩露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5988414577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A6受托方(乙方):杭州新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星尚发展大厦1幢2612室法定代表人:黄显峰项目负责人:蔡丹阳项目联系人:周意潘联系方式:18968081515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星尚发展大厦1幢2612室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项目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监控系统采用的是海康威视综合安防管理平台iSecureCenter(原IVMS-8700),供全省各县市12家考试机构、99家考试点使用,现已使用监控路数1700路,后期视考试点监控情况进行增减,乙方除系统授权外还需要提供对考试机构、各考试点的技术支持。第2页2.技术服务的内容:a,提供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年监控系统授权b.提供产品标准培训:负责承担省考试中心所购买产品的使用,操作等标准培训;c,提供热线支持服务: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省考试中心提供技术解答;d提供现场维护服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省考试中心现场处理问题与故障;e.提供远程维护服务:通过远程指导,解答用户问题与故障。f,提供定期维护服务:定期对监控路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7g.提供监控名称维护服务:按需求定期维护监控摄像头接入名称,对不规范的名称每季度报省考试中心。乙方承诺服务在接到省考试中心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服务请求等关于中心平台软件iSecureCenter(原IVMS-8700)软件服务请求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及时安排服务。技保密约定:无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同2.技术服务期限:12个月;:301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150000.00(大写:壹拾伍万元整);6%增值税率,不含税金额为:¥141509.44: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授权更新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甲方开票信息:第3页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税号:12330000770733016R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电话:8882596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湖墅支行帐号:1202020609900056537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星尚发展大厦1幢2612室帐号:3301040160016408992第四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授权更新完成。2.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杭州市永通信息广场广场323室。第六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061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应当支付违约金柒仟伍佰_元,并继续履行本合同。2.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按逾期支付金额5%支付违约金。第4页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韩露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蔡丹阳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10月31日乙方:杭州新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国意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10月31日第5页zYTXH-2024-k-c9-018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项目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受托方(乙方):杭州新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31日签订地点:杭州市有效期限: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0月30日第1页1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住所地: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法定代表人:薛芳跃韩露项目负责人:韩露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5988414577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A6受托方(乙方):杭州新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星尚发展大厦1幢2612室法定代表人:黄显峰项目负责人:蔡丹阳项目联系人:周意潘联系方式:18968081515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星尚发展大厦1幢2612室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项目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监控系统采用的是海康威视综合安防管理平台iSecureCenter(原IVMS-8700),供全省各县市12家考试机构、99家考试点使用,现已使用监控路数1700路,后期视考试点监控情况进行增减,乙方除系统授权外还需要提供对考试机构、各考试点的技术支持。第2页2.技术服务的内容:a,提供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年监控系统授权b.提供产品标准培训:负责承担省考试中心所购买产品的使用,操作等标准培训;c,提供热线支持服务: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省考试中心提供技术解答;d提供现场维护服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省考试中心现场处理问题与故障;e.提供远程维护服务:通过远程指导,解答用户问题与故障。f,提供定期维护服务:定期对监控路数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7g.提供监控名称维护服务:按需求定期维护监控摄像头接入名称,对不规范的名称每季度报省考试中心。乙方承诺服务在接到省考试中心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服务请求等关于中心平台软件iSecureCenter(原IVMS-8700)软件服务请求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及时安排服务。技保密约定:无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同2.技术服务期限:12个月;:301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150000.00(大写:壹拾伍万元整);6%增值税率,不含税金额为:¥141509.44: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授权更新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甲方开票信息:第3页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税号:12330000770733016R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77号电话:8882596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湖墅支行帐号:1202020609900056537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星尚发展大厦1幢2612室帐号:3301040160016408992第四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授权更新完成。2.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杭州市永通信息广场广场323室。第六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061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应当支付违约金柒仟伍佰_元,并继续履行本合同。2.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按逾期支付金额5%支付违约金。第4页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韩露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蔡丹阳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10月31日乙方:杭州新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国意潘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10月31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授权许可及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