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 旅游观光工程工程EPCO采购合同公告(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2024)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合同编号:
2023ANNGZ00365-001

合同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4779078839G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4401013474586005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1175.80800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张长灿、刘良贞 证书名称: 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级建筑师 证书编号: 皖 234131566627、皖建B(2015)0037398、20216101402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代理机构:
合肥国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5分17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9-26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2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2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7分

附件:

施工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
履约保函.pdf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1月24日
2024年04月30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1-26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4月30日
2024年05月31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15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5-06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5月31日
2024年06月20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5-31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变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6月20日
2024年07月18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6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6-21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变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7月18日
2024年07月31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7-19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变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7月31日
2024年08月31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8-01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变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8月31日
2024年09月30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4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9-02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09月30日
2024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12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10-08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2023ANNGZ00365

标段编号:
2023ANNGZ00365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变更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12月01日

免责声明: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变更内容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 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6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10-31

附件:

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施工合同欢发包人(全称):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设月眼责任公司(联合体)2023年09月26日A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塞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且一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二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2.工程地点:庐江县龙桥镇_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且备案表/2302-340124-04-01-814811。4.资金来源:_其他。5.工程内容及规模:寨基山山体登山步道及周边茶园游步道建设;“云顶观晓”观景平台及构筑物、景观节点、服务驿站、生态停车场、夜景亮化、登山步道、观光栈道及木平台等,绿化提升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建设。6.工程承包范围:寨基山山体登山步道及周边茶园游步道建设;“云顶观晓”观景平台及构筑物、景观节点、服务驿站、生态停车场、夜景亮化、登山步道、观光栈道及木平台等,绿化提升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_年9月30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9_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_月24_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工程有(人民币(大写热壹佰柒拾保方捌仟零捌拾元整(¥11758080.00元)。具体构成见价格渭单(1)设计费人民币(大写)(¥200000.00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7101。民币(大写)L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1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伍拾伍万捌仟零捌拾元整(¥11558080.00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L元)。1(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1(¥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写1(¥I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I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张长灿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2装t(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9月26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庐江县人民政府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2022年9月26日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设计有品0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F庐江具龙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黍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A(签字友领文32023年09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745868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74586805地址:地址:广州市看禺区南村领邮政编码:514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郭锦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樊王奇、电话:电话:1311337878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Kevinj9u001631CD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有展公州华南槊机支行账号:账号:120909755103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广州市看禺区南村领地址:5140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郭锦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樊王奇、委托代理人:电话:13113378788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Kevinj9u001631CD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有展公州华南槊机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12090975510306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5oour第三部分分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形式为资金落实证明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24.2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银行转账银行电汇行保函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担保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退还时限: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退还。3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岗。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和文件只有经承包人项目经理实名签字后方有效(不得使用签名章),无项目经理签字或代签的任何来自承包人的书面文件发包人,发包人均不予承认,所涉及到的合同价款或费用发包人也概不支付。411.2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1本专用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其中合肥市政府投资性项目,应当采用总价合同,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t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514.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总价合同。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可调整价差材料范围的约定:钢材(钢筋、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混凝土、铝合金型材、电线电缆、管道;(2)可调整价差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无信息价的,经发包、监理、造价、承包四方确认的价格)。(3)可调整价差的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4)可调整价差的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可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具体计算周期以经发包及监理审核确认后的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节点为准。(5)可调整的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材料基准单价为B;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D为5%。①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材料结算单价=A-B×(1+D)十B=A-B×5%;②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材料结算单价=A-B×(1-D)十B=A十B×5%;(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材料价格,(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材料消耗量±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其中县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相关变更规定确定。(8)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竣工结算时调整。(9)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17g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6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建安费的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分三次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扣回,在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o7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见索即付的无条件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形式: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连带责任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8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费用统一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设计费:现场产值达到50%时,支付设计费的30%;现场产值达到80%时,支付设计费的60%;竣工验收后,支付设计费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100%。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8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经审计的结算价款的100%,中标人应提供结算价款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形式质量担保。(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隐蔽工程未及时签证并留下影像资料,项目工程量不予计算入内,该项签证费用不予计算。9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的工程款;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914.6.1(3)其他方式:93概念性方案设计8详见设计周期详见设计范围及要求4设计施工图12详见设计周期详见设计范围及要求5初步设计地勘报告17工程测绘(含测绘成果图88结构安全检测(补测)报告9项目汇报PPT版本文件、项目效果图等文件若干说明:(一)设计成果要求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投标成果。(二)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时间节点为:(三)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设计进度(含节点进度)延误,每延期一天中标人需承担0.3万元的违约金。在设计过程中,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需达到要求的修改深度。否则每延期1天需承担0.1万元的违约金,延期达7天(不含)以上的,每延期1天需承担0.2万元的违约金。第五条本项目设计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74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费用双方协商。6.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一级建筑师20216101402。6.2.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刘良贞;执业资格: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颁布的现行工程设计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执行。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颁布的现行工程设计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执行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该项目所有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各阶段设计纸质图纸、CAD、计算书、SU模型等各类图纸文件及相应电子版本文件。第七条违约责任75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不作出赔偿;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已进行实际工作量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及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全额赔偿;若施工图因设计文件本身存在错、漏、缺而产生设计变更,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当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累计变更超过施工合同总价5%后的全部变更工程费用均由设计单位承担。7.4如因设计人原因,导致项目设计进度(含节点进度)延误,每延期一天设计人需承担0.3万元的违约金。在设计过程中,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设计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需达到要求的修改深度。否则每延期1天需承担0.1万元的违约金,延期达7天(不含)以上的,每延期1天需承担0.2万元的违约金。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的,设计人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如已开始设计,除支付发包人贰万元违约金以外,还退还发包人已付设计费,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直接损失。7.6因设计人的设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或由此造成第三方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均由设计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设计人应积极进行配合与解决。现场服务要求:设计人必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工作。1)在施工阶段,中标人应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随时配合,一般问题电话联系后48小时内到场,紧急问题24小时内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涉及的设计问题和现场的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项目各项验收工作,每延误一次承担1万元的违约金。2)设计组人员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参加重要阶段的工程会议,每无故缺少76一次承担0.2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在本项目施工招标阶段,设计组人员需积极配合招标人委托的清单编制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3)设计人需配合做好竣工验收和管线综合等相关资料的整理。4)设计过程中设计人需与发包人紧密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人应予以采纳。5)设计人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提供审批所需的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行政事业性规定收费除外)。所有设计必须确保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6)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涉及须行业主管部门审图的(如供电设计、通讯设计等),由设计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审图,发包人仅提供手续办理过程中,需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7)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服务期内,设计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工程师在整个项目设计服务期内必须确保为发包人服务(如需驻场,自行解决人员的住宿及用餐),具体服务人员的数量、资质、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必须满足发包人对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因设计人原因造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质量需求无法满足,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发现一次赔偿发包人违约金2万元,连续三次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设计人造成的一切损失。8)因设计人配备的项目组成员无法满足本项目设计需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增加或变更项目组成员,设计人应无条件满足相关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778.8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发包人伍份,设计人伍份,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壹份,代理公司存档壹份。8.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国昇设Y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激发包人(甲方):(公章)承包方(王(公章)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2023年09月26日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日广州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南银行分有公司南楼园文账号:账号:120907555103D678运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为推动龙桥农文旅发展,整合乡村资源,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更好地发挥乡村旅游引领乡村振兴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签订投资运营合作框架协议如下:.一、运营管理1.1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1.2项目位置:庐江县龙桥镇1.3项目范围:寨基山山体登山步道及周边茶园游步道建设;“云顶观晓”观景平台及构筑物、景观节点、服务驿站、生态停车场、夜景亮化、登山步道、观光栈道及木平台等,绿化提升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建设。1.4运营期限:10年(自项目正式开业后起算),项目正式开业后,甲方同意以三个月作为开业筹备期,开业筹备期后按照固定投资收益方式进行考核。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并经甲方同意经营后,乙方正式实施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1.5项目投资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28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项目审计决算为准。二、运营管理收益本项目运营采取支付资产使用费用的模式。项目完成投资后,运营性业态如79遇经营性亏损,由乙方方自行承担。资产使用费用计算标准:项目运营前,乙方需自行投资不低于240万元用于运营前期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2、运营租金:乙方在下个运营年度开始前两月内缴纳上个运营年度的租金,最终该项目投资总额以审计决算为准,审计决算投资总额的5%每年)支付给甲方作为租金。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三、特殊情况及不可抗力条款运营管理期间若因条件不具备或经营受影响和面临特殊要求,以及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疫情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双方可另行商议,具体另行约定。四、维修和后续完善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结构维修由工程施工方终身负责,其余部分由甲方在运营期内负责。五、甲方权利义务5.1甲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外围服务,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相关优惠政策。5.2甲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和资金支付。5.3甲方负责项目立项、房屋收储、用地、规划、报批报建、建设、施工环境等合法合规,以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及运营所需手续齐备。5.4方需保障项目场所周边的环境、道路及使用功能能够达到正常经营需.求。5.5甲方需保障项目外围市政条件在正式开业前完善到位。包括但不限于温泉系统的接入和正常运用、市政水电等设施接驳到位、交通环卫治安等市政公用服务环境完善。5.6甲方需配合丙方对各项政府的补贴或奖励进行申报,申请所得的奖励和补贴由三方另行协商。5甲方需配合项目区域的营销推广相关事宜。5.8甲方需保证丙方在运营中的水、电、温泉结算费符合在地一般水平。六、乙方权利义务6.1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806.2按双方经营约定履约执行。6.3运营期10年。(10年后双方另行约定)6.4为促进运营在地化发展,满足在地纳税需求,乙方有权将本项目全部和部分运营工作委托给乙方在地关联公司进行。Λ6.5本项目范围内有效农林地,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流转,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流转费用符合在地一般水平。6.6运营期内除固定租金及农林地流转费用外,甲方已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七、违约责任1、在运营管理合作期开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保证金或保函,额度为50万。若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作,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际造成的经营损失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按约定投资项目运营前期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的权力。由此造成终止合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运营保证金中扣除,运营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乙方拒绝偿还的,甲方可对乙方提起诉讼,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9.1该项目开标后,关于运营部分详细合同条款由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条款的补充部分。9.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不一致的,依修改或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可指定为该项目而设立的关联主体承继本协议的权利义务。9.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到期后即自动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81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3年9月26日日期:20239月6日2023年09月26日家8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o作程程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牛8月2日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Hor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4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账号:账号:1209097551关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4中标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3-023904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你公司于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O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365中标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伍万捌仟零捌拾元整(小写)1175.808000万元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工期:120天项目经理:张长灿特此通知。招标人盖)招标代机梅(盍章)2023年9月5日202359月5重要提示!2023年99月05日2023年09月05日1.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创优工作,招标项目应依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请中标人与招标人尽快对接,就合同签订事宜通力合作,缩短签订时间,为合肥市营商环境工作创造优质条件。汇友相互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89666HeroMutual官方网站:www.heromutual.comNo.0000190677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鉴于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寨基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已向广州露云娜美露营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异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下称“投保人”)签发了庐江县庐南片区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一寨基山旅游观光工程(一期)工程EPC0项目施工的中标通知书,拟签订(或已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社已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出具以你方为被保险人的《建设工程第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具体如下:联客1.保单号码:P16022023001701004789。留存联2.履约保证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伍仟壹佰陆拾壹元陆角(¥235161.60)。3.保险有效期自2023年09月28日零时起至2024年02月28日二十四时止。如投保人未按约定缴纳保费的,本保险合同(凭证)不生效。如本项目合同中途解除或提前竣工则本保险凭证自动失效;如需变更保险截止日期,须提前书面通知我社并经我社同意后,按照变更后日期调整。4.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后,你方向我社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以下证明和材料:(一)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申请书(二)保险单(或凭证)正本;(三)与建设工程施工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或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文书。我社在核实保险责任及损失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向你方赔付。任何书面索赔要求应在保险期限内送达我社,送达地址汇友相互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89666HeroMutual官方网站:www.heromutual.comNo.0000190678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2层201内201-215室。本保险凭证及保险单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社解除保证责任。5.因本保险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6.本保险凭证适用条款为《汇友相互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7.本保险凭证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保险人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签单位章)第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然理人:(签字)I联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2层201客邮政编码100101留电话40081896662023年09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旅提升工程一期建设 旅游观光工程工程EPCO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