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2025-2026年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2845666633482410110304
项目业主: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服务机构: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5-2026年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12845666633482410110304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0日
服务内容:
对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市府广场、玉文化公园、观海公园、中山公园、槎山公园、马田公园、誉城小游园、文昌塔公园、商业大道街头公园、水闸桥旁口袋公园、玉城学校旁口袋公园、创新大道绿地、人大林绿地)等开展绿地养护、乔木养护、安保服务、水域管理等服务进行预算造价咨询
合同附件
(已压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025-2026年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项目.pdf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11-01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三、服务期限…1四、质量标准.五、酬金或计取方式六、合同文件的构成七、词语定义八、合同订立.九、合同生效…十、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42.委托人的义务…3咨询人的义务…564.违约责任….75.支付.7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0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0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02.委托人的义务….103.咨询人的义务114.违约责任.115.支付..12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27.争议解决…128其他139.补充条款….14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16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17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18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19附录E粤价函[2011]742号….2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咨询人(全称):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2026年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项目2.工程地点:广东省四会市3.工程规模: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内容包括对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开展绿地养护、乔木养护、安保服务、水域管理等。4.投资金额:435.3197万元。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统筹解决。6.建设工期或周期:O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编制预算、招标控制价(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2024年10月24日开始实施,至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后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符合:虫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暂定6800元(已下浮40%)。2.计取方式:(1)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进行计价,并下浮40%。(2)若按第(1)点计价得出费用超出中标价,则以中标价作为结算价;若按第(1)点计价得出费用未超出中标价,则以按第(1)点计价得出费用作为结算价。详见附录A。地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1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4日。2.订立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建设大楼。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伍份,咨询人执壹份。本合同一式陆份,具7济询人: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人: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盖章)H(盖章更AK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代理人: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1MA59EBXL27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91440101MA59EBXL27纳税人识别码:住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四会大道行政中心住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东宏国际广场创聚中心二楼205建设大楼内账号:44056101040019464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圃支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526200邮政编码:电话:020-36380123电话:0758-3267231传真传真:0758-3267266电子信箱:jinshengjian001@126.com电子信箱:shcglhg@zhaoqing.gov.cn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1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3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4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6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7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8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O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罗碧燕,送达地点:四会市行政中心建设大楼内城管局,电子邮箱:shcglhg@zhaoqing.gov.cn。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莫金成,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东宏国际广场创聚中心二楼205,电子邮箱:767760868@qq.com。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和委托人双方。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9.补充条款无。513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酬金备注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酬金备注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酬金备注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酬金备注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酬金备注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酬金备注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酬金备注服务阶段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酬金数额(单位:万元)决策阶段投资估算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决策阶段经济评价其他: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设计阶段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口编制口审核□调整口编制口审核□调整发承包阶段其他:工程量清单编制口审核口调整招标控制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进行计价,并下浮40%。编制预算、招标控制价发承包阶段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口审核口调整.招标控制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进行计价,并下浮40%。编制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分析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清标报告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其他: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口编制实施阶段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实施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实施阶段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口审核实施阶段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实施阶段其他: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口编制口审核□调整竣工阶段竣工决算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竣工阶段其他: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15.VA1V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决策阶段决策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电子版)5份中价协[2012]011号发承包阶段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电子版)5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发承包阶段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电子版)5份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实施阶段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竣工阶段竣工阶段其他服务16火20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1份17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18附录E广东省物价局文件粤价函[2011]742号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19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弯咨询项目名称咨询项目名称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最高收费标准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备注1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估算价1.3‰1.1%0.9%0.7%0.5%0.4‰0.4‰差额定率累进计费2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概算价2%1.81.6%1.31.2%1.1‰1.1‰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3%2.5%2.4‰2.2%2%1.8‰1.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1.8%1.6%1.4%1.2%0.9%0.8%0.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定额计价法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3.5%3‰2.8%2.7%2.4%2‰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4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4.5%4%3.5%3.3%3‰2.5‰2.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5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结算价2.8‰2.5%2.2%1.6%1.3%1‰1‰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5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核减额+|核增额5%5%5%5%5%5%5%5%5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2)效益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核减额+|核增额5%5%5%5%5%5%5%5%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6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概算价12‰12‰11%11%11%10%9%8‰7‰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7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鉴证后标的额12%12%10%10%10%8‰7‰6‰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7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双方各有造价8钢筋及预埋件计算钢筋及预埋件计算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12元/吨9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2044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2025-2026年四会市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地址:四会市内建设单位(甲方):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标单位(乙方):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广东省、肇庆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干部和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21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准有以下行为(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在“肇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视情节在1-2年内不准参加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投标活动。第五条本合同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乙方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子电话:020-36380123电话:0758-3267231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养护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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