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准格尔旗财政局2024)
准格尔旗财政局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准格尔旗财政局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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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622-202410005365
二、合同名称: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10150622004628
四、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民政局政府购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准格尔旗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6号楼405
联系方式:0477-4220184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天和公寓大A座12041室
联系方式:136047120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服务
1(项)
¥10,000.00
¥10,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等。
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合同金额: 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准格尔旗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准格尔旗财政局乙方: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622-202410005365合同金额(元):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基础单价:2000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50.00%报价单价:100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0000.00元服务内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评估、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及绩效监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等。供应商响应内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评估、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及绩效监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等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本合同约定乙方的响应报价已包括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通讯、办公场地、交通费、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2.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6号楼405。三、验收标准-第1页-1.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2.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四、付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在乙方提供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规发票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合同的服务款项。五、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高外荣甲方联系人:赵淼联系电话:0477-4220184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刘丽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天和大厦支行银行行号:104191003234银行账号:155631060862乙方联系人:刘丽珍联系电话:13604712020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第3页-准格尔旗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准格尔旗财政局乙方: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622-202410005365合同金额(元):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基础单价:2000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50.00%报价单价:100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0000.00元服务内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评估、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及绩效监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等。供应商响应内容: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评估、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及绩效监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等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本合同约定乙方的响应报价已包括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通讯、办公场地、交通费、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2.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6号楼405。三、验收标准-第1页-1.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2.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四、付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在乙方提供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规发票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合同的服务款项。五、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高外荣甲方联系人:赵淼联系电话:0477-4220184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刘丽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天和大厦支行银行行号:104191003234银行账号:155631060862乙方联系人:刘丽珍联系电话:13604712020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