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 医用液氧 杜瓦罐 医用氧气采购合同公告(博罗县人民医院2024)



公告内容:

博罗县人民医院博罗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HR-2024-034

二、合同名称

博罗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HR-2024-034

四、项目名称

博罗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博罗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博罗县罗阳街道康博西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2-6299095
供应商(乙方): 惠州市正邦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金河工业区
联系方式:158163881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医用气体
1(批)
3,920,000.00
3,920,000.00

合同金额: 3,92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玖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
履约地点:博罗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博罗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01日

#idc error#甲方:博罗县人民医院电话:0752-6299095传真: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康博西路一号乙方:惠州市正邦气体有限公司电话话:0752-2290831传:0752-5805489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金河工业区根据博罗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序号名称纯度(%)执行标准规格单位单价限价(元)2年预估总用量结算单价(元)备注1医用液氧W99.5%中国药典2020版低温液氧槽罐车运输充装kg1.951600000.001.91液氧储罐及附属设备、部件由乙方提供,并提供日常运维保障服务。2医用液氧W99.5%中国药典2020版175L/杜瓦罐罐650.000637.00杜瓦罐及相关附件由乙方提供3医用氧气W99.5%中国药典2020版40L/瓶,12.5±0.5MPa瓶26.001000.0025.48气瓶由乙方提供4医用氧气W99.5%中国药典2020版2-5L/瓶,12.5±0.5MPa瓶20.001500.0019.60气瓶由乙方提供5医用氧气W99.5%中国药典2020版10/瓶,12.5±0.5MPa瓶18.001200.0017.64气瓶由乙方提供6二氧化碳(液态)W99.5%GBT6052-201140L/瓶,20Kg(参考常温压力:6MPa)瓶200.008.00196.00气瓶由乙方提供7高纯二氧化碳(液态)W99.999%GB1886.228-201640L/瓶,20Kg(参考常温压力:6MPa)瓶600.00120.00588.00气瓶由乙方提供8高纯氦W99.999%GB/T4844-201140L/瓶,10.±0.05MPa瓶2600.0010.002548.00气瓶由乙方提供9高纯氩气W99.99%GB/T4842-201740L/瓶,12.5±0.5MPa瓶100.00098.00气瓶由乙方提供10高纯氩气W99.999%GB/T4842-201710L/瓶,12.5±0.5MPa瓶50.0030.0049.00气瓶由乙方提供11高压氩气W99.999%GB/T4842-201740L/瓶,35±0.5MPa瓶1200.0010.001176.00气瓶由乙方提供12混合气W99.999%按要求配置CH4:0.3%;C0:0.3%;02:21%;C2H2:0.3%;N2:平衡气瓶1500.004.001470.00气瓶由乙方提供以上合同价款包含甲方采购产品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含产品价格、税金、运输、保险、装卸、人工、气瓶、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配件更换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二、采购数量第一条货物内容清单中2年使用预估量为甲方根据以往经验的评估数量。本次采购货物不属于一次性完成供货,实际供货量应按每次甲方下达的供货需求为准。甲方不保证清单中货物的供货量,乙方应理解并承担其可能带来的风险。三、总体要求(一)乙方每次提供的所有医用气体,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最新质量标准。液态医用氧、气态医用氧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要求,若有新的药典标准颁布,则必须执行最新的《中国药典》版本要求;(二)乙方提供的气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规定。乙方提供的氧气钢瓶及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并具单备有效的检测合格证。-四、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向乙方提供气体采购数量,为乙方运输车辆卸货提供方便。2、在乙方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3、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重量及纯度。抽检合格的,抽检费用由甲方支付:抽检不合格的,抽检费由乙方支付。同时,在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下,甲方还有权要求对整批货物进行退货、换货。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退货/换货,以保证合同产品如期通过验收。退货、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间不予顺延。(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纯度、质量、含量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如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有更高要求的,则以较高要求者为准。乙方每次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标明产品的数量、质量、纯度,生产日期等信息,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甲方的订货规格及时间要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赔偿由乙方承担。2、须按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医用气体,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中止或停止提供。3、特殊、应急情况下,甲方要求增购额外品种,乙方不得拒绝,费用双方另行协商。4、甲方的气瓶维修或年检需由乙方免费运送及免费代送检,并每次附上检测合格证明,如甲方因气瓶年检或维修而出现周转困难,乙方须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气瓶供甲方使用,以满足甲方的要求为止。5、乙方应保证所有使用气瓶、钢瓶等均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乙方负贵对其提供甲方使用的气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6、当甲方使用科室因临床需要指定使用某一品牌气体时,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联系、购买、运送该品牌的气体,以保证使用科室需要。7、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的储罐办理液氧贮槽罐使用的相关证件,并针对该罐定期免费提供相应的检测合格的压力表和安全阀,并维修处置紧急漏气状况。8、乙方应定期(每月)对气站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情况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证气站正常,安全运行,并提供维保台账。甲方负责气站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故障和隐患及时通知供应商,以方便乙方第一时间前往维护、更换。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乙方义务。五、运输、交货及验收1、乙方应拥有完善的储存、中转和装卸等配套设施。配备的储存、中转、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必须符合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标准,并经验收合格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费用及有关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2、交付时间及地点(1)接甲方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送达医院指定用气点。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调整交付时间,但乙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2)医用液氧(低温液氧槽罐车运输充装)配送要求:乙方应确保全年365天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按甲方需要,医用液氧在12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情况应3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供货时间另行商定。(3)瓶装气体(包括杜瓦罐装医用液氧、瓶装氧气、瓶装二氧化碳等)配送要求:乙方应确保全年365天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按甲方需要,在12小时内把甲方所需数量的瓶装气体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甲方遇突发事件需要紧急使用瓶装气体的,乙方应在1小时内把甲方所需数量的瓶装气体送达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运送、保管,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负责培训甲方人员,直至甲方人员熟练操作、掌握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4、验收按本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在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可作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退货、换货和追责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货物的产权及风险在货物经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但货物的产权及风险的转移不影响乙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医用气体质保期为产品的有效期,质保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执行,如:医用氧气为半年有效期,其他气体为1年有效期。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存在瑕疵,免费更换或维修,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2、如货物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故障货物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或对故障货物予以免费重新更换。2、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气瓶漏气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免费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批货物的货款。3、乙方须为甲方提供紧急技术支持,如需紧急维修,必须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给予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该批货物不给予支付货款。4、乙方逾期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5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供应合同期内,乙方对氧气储罐及汽化器进行日常安全巡检、维护保养、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校验等,并形成规范的运维记录,交甲方存档。根据甲方需要,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七、结算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中标人每月提供上月送货清单、双方签署的送货验收单据,采购人按每月实际使用数量和金额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单价限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使用数量),中标人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后15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注:结算价格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八、合约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贰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2026年10月日,或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止。九、索赔:(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书面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要求退货,则乙方应在三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全额退还甲方,并将货物搬离甲方场所,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不要求退货,则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甲方不要求退货,要求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二)本合同项下的索赔金额、违约金额等,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应付合同款项不足以扣除索赔金额、违约金额等的,乙方应另行支付。十、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总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天,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交货,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司时交货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送货,并与甲方确定新的交货期,免除此条违约责任;(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技术参数及配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并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L(3)产品验收不合格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验收不合格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乙方应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0权解除合同。(二)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偿付拒绝接收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三)双方的违约责任:除明确约定的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守约方可视情况追究违约责任,根据违反约定的程度确定违约方偿付相当于货款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二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合同解除和终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违反合同义务,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或者存在三次以上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十三、争议的解决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鉴定费用先由提出鉴定方预付,鉴定结果符合合同规定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乙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受理期间,争议事项的解决,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十四、合同组成的文件1、下列文件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部分文件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其效力和解释按下列排列次序,排列在先者优先适用:(1)合同实施后的补充协议、纪要:(2)本合同;.(3)本合同附件;(4)甲方的招标文件、澄消文件;(5)乙方的投标文件;(6)国家、广东省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按以上排序仍不能解决的,在不影响项目服务进度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十五、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为吴庆强,职务副总经理;联系电话1581638812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该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通知送达该联系人及授权代表时,即视为通知送达乙方。2、乙方的指定联系人、授权代表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甲方。否则相关送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时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5、甲方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在委托、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行贿、受贿、索贿,违反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各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乙方承诺不从事商业贿赂行为。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台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签章):博罗县人民院乙方(签章)惠州市正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美尔结分管院领导:委托代理人:冲经办人:经办人:签约日期:2024年10月12日签约日期:2024年10月12日签约地点:博罗县人民医院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康博西路一号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金河工业区电话:0752-6299095邮编:516100电话:0752-2290831邮编:0752-58054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金口支行账号:账号:80020000002076365廉洁承诺书甲方(医疗卫生单位):博罗县人民医院乙方(合作方):惠州市正邦气体有限公司丙方(医疗卫生单位廉政监督室):甲方在单位博罗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工程(含基建)项目建设、药械采购、大于5万元的物资采购或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业主单位,乙方作为合作方,丙方作为业主单位的监督部门。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防止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发生,甲乙丙三方廉洁承诺如下: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廉洁承诺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丙方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全过程参与甲乙双方项目实施,确保监督不缺位。第二条甲方应当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关系,甲方人员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等好处费;不得收受乙方馈赠的现金、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财产性权益等,不得以借款的名义收受乙方钱财。2.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借考察、谈判等名义接受乙方提供的旅游机会和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3.甲方人员不得违规干涉或通过亲友介入招投标、采购等业务;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合同相关的业务;4.甲方不得采取私下协商约定相关设备参数,并采取内定-1-供应商围标手段获取中标资格获取或馈赠利益。第三条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及其他合作的利益,向甲方人员提供本廉洁承诺第二条约定之行为以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第四条丙方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廉洁做事,主动作为,全程参与甲乙双方项目实施,确保监督不缺位。第五条甲乙丙三方签订此协议后,向上级纪委备案。甲乙双方发现对方有违纪现象时,应及时向丙方或上级纪委报告。丙方接受甲方或乙方的相关投诉举报后,应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第六条甲乙丙三方违反本廉洁承诺约定的,依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本廉洁承诺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经廉洁承诺三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投诉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82330县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纪委:0752-6630026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鸿全松Trii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签订日期:22年10月12日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2日丙方:博罗县人民医院廉政监督室分管领导签名:列7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2日备注:原则上需法人代表签名,若不是法人代表签名,则需附上法人委托授权书。-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气体 医用液氧 杜瓦罐 医用氧气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