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BR-2024-ZC-050

二、合同名称: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三、项目编号:BR-2024-ZC-050

四、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联系方式:18691536619
供应商(乙方):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12、13、18层
联系方式:180492074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项)
¥696,500.00
¥696,500.00
所有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最终成果通过技术质量检测并验收合格。

合同金额: 696,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02月21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技术服务合同.pdf
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1日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委托方(甲方):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托方(乙方):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签订地点:1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一、委托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2、项目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2.1项目目标(或范围):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陕自然资登发【2022】3号),为依法维护农村农民土地权益,规范土地征收,本项目拟对安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全面调查,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及所有权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登记、更新成果,保持成果现势性,完成数据汇交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2项目内容:对安康中心城区江北片区30个行政村(社区)和江南片区5个行政村(社区)共计35个村进行成果更新及发证工作,为本次项目的工作范围,具体如下表:序号镇名村名数量1关庙镇东站村、柑树村、捍卫村、金星村、文化村、吴台村、小李村、新红村、勇胜村、皂树村、周台社区112建民办八树梁村、陈家山村、红莲村、黄沟社区、七里沟社区、佘家密村、新胜村、月河新村、长春村、长岭村、长铺村、中心村、忠诚村133江北办寇家沟村、李家嘴村、刘家沟村、晏台村、长征村、中渡村64吉河片区观心村(现为马坡岭社区)25新城办金川社区、西坝社区、枣园村32.2.1、更新调查利用收集到基础数据及已确权登记成果,逐宗地采取“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作业方式开展更新调查工作。由于成图精度、坐标转换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图形范围不一致通过内业技术手段解决;确实发生权属界线变化的,按照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补充调查。更新内容主要包括:(1)因征收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发生变化的;(2)因行政区划调整、撤村并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或权利主体发生变化的;(3)以第三次国土调查行政区数据为基础,修正所有权宗地边界,变化区域调查后更新的;(4)经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完成,确定权属界线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新登记;(5)其他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情形。2.2.2.登记发证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为基础,配合业主单位完成更新部分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包括:登记发证材料制作及签章、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登记发证材料归档等。2.2.3.档案归档完成已登记发证宗地的档案归档工作。2.2.4.成果汇交2.2.4.1汇交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指南》对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更新调查成果进行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成果。2.2.4.2总结验收3依据省、市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工作质检意见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逐级上报市不动登记中心对该项工作检查验收。2.3工作依据2.3.1、法规和政策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2.3.2、陕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政策文件陕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汇交工作方案及技术指南2.3.3、技术标准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GD/T42547-2023)《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2.4技术指标2.4.1、数学基础(1)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投影方式: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为108°000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比例尺:成图比例尺为1:5000。42.4.2、成图规格(1)地籍图:地籍图比例尺采用1:5000分幅,标准分幅及编号应执行GB/T13989标准。标准分幅图编号均以1:1000000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方法。采用192×192的行列分幅编号,图幅大小为经差1’52.5”,纬差115”。地籍图内容包括:各级行政界及行政区域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和不动产单元号,各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界址点和界址线,地类界线及符号,图廓线、图名、比例尺、指北针等。(2)宗地图:宗地图的幅面选用A4大小幅面。宗地图的比例尺根据宗地面积大小在1:100-1:5000之间适当选用,比例尺分母为100的整数倍。2.4.3、计量单位(1)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2)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3)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亩、公顷可作为辅助单位;(4)宗地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亩、公顷可作为辅助单位。2.5、成果要求2.5.1、数据库成果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数据库。2.5.2、文字成果(1)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方案;(2)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报告;(3)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数据库建设报告;(4)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质量检查报告。2.5.3、档案成果(1)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纸质档案;(2)安康市中心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扫描资料;5方提出书面文件之日起二日内进行答复或确认,否则视为确认。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合同要求,按时按量推进项目进度。(2)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乙方应当支付本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以赔偿甲方,但总额不超过合同的5%。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除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外,每延迟一日的,甲方应当支付本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以赔偿乙方,但总额不超过合同的5%,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应赔偿的金额不得低于乙方已完成履约部分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如本合同另有约定违约金情形的,依违约金条款执行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1、确因技术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内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受现有行业技术水平不能或难以完成的不能归责于乙方;2、若因甲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需求在技术上无法做到进而导致项目无法执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由此而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签约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2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签约方审阅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签约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72.6.、质量验收标准2.6.1、质量要求:所有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最终成果通过技术质量检测并验收合格。本项目采购验收由甲方组织发起,登记中心成立采购验收领导小组,同时邀请第三方专家共同参加验收。2.6.2、维护期:免费质保期3年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额: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就合同内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为:¥6965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陆千伍佰元整),乙方需向甲方提前开具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2、支付方式:(1)第一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的10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348250.00元,(大写:叁拾肆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2)第二期付款:权籍调查审核,数据入库移交甲方,成果更新汇交省厅、全部登记发证,采购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348250.00元,(大写:叁拾肆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3、合同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户名: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开户行:虫国银行南京定淮门支行银行账号:532658192714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数据,并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协助乙方了解具体业务需求,并提出具体的实现和集成要求。(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3)甲方根据本合同“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中约定的时间,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及时进行需求确认、回复乙方问题、签署项目管理文档、进行验收,在乙6六、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七、附则1、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者更改,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2、本合同中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补充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购(签名)年16月22日乙方: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