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324-DTZB-G2024-0021001
二、合同名称: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324-DTZB-G2024-0021
四、项目名称: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13号住建局北6楼
联系方式:15150784462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B座17楼
联系方式:139517297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以江苏省颁布的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为依据,项目成果包括:城市更新体检评估报告(含分区评估报告)、“2024-2028年”城市更新行动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
联系方式:13951729705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100000.00元
合同金额:11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0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01 17:08:39
九、其他补充事宜:
签章版城市更新评估采购合同.pdf
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4-DTZB-G2024-0021号采购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日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JSZC-321324-DTZB-G2024-0021001)项目名称: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4-DTZB-G2024-0021甲方:(采购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供应商)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1.2标的质量:方案编制得到甲方确认。1.3标的规模:1.3.1城市更新体检评估主要包括泗洪县城区范围,系统评估城区发展现状,诊断“城市病”问题确定城市更新重点问题清单和问题集中的重点空间区域。1.3.2“2024-2028年”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立足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更新体检评估重点问题,制定“2024-2028年”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项目清单和时序安排等,对更新项目实施的空间对象、内容要点、责任主体等提出建议。1.4履行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1.5履行地点:泗洪县1.6履行方式:以江苏省颁布的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为依据,项目成果包括:城市更新体检评估报告(含分区评估报告)、“2024-2028年”城市更新行动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壹拾万圆整(¥:1100000.00)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2本项目研究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拥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对外公开发表和提供第三方使用。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价的2%计取(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价的1.2%)计取。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供应商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第b种方式实行:a、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b、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c、工程类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出具完工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金。关于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资金支付的方式:预付款:签订合同并收到供应商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进度款:完成《泗洪县城市体检评估报告》、《泗洪县“2024-2028年”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编制,方案编制得到甲方确认后根据附件《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支付尾款。(合同款支付方式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资金支付的时间:收到供应商发票10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的条件: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备注: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乙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1.2%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0.05%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2%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长江路13号,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云龙路99号省建大厦B座17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4-83656581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日附件泗洪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方案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一、进度服务响应一、进度服务响应一、进度服务响应服务响应制定负责人,确定信息沟通渠道,提供沟通平台,保证服务热线畅通。在收到采购人咨询后于1-2个工作日内响应。响应不及时,每次扣除1分。进度保证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紧密配合,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供应商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每推迟1天,扣除1分。二、项目成果质量二、项目成果质量二、项目成果质量项目编制供应商应按照项目的实际要求开展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审批、并积极配合结合公告意见、评审意见修改方案。因供应商设计失误,造成设计成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供应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失误,每次扣除2分。汇报协调供应商需保证中标后汇报次数、积极协调各方需求、处理各种问题。保证不少于5次的项目汇报,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成果内容,处理项目编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主动参与上下层次的项目协调会,配合有关部门工作需要,提供技术协调服务。供应商由于主观原因无法及时到场沟通,汇报数量和质量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每次扣除2分。三、后续服务保障三、后续服务保障三、后续服务保障报批归档保证归档成果、协助成果展示、提供后续服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对于详细规划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制作成果展示与公告公示材料电子数据成果。保证协助工作响应不及时,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做好服务工作或配合不到位,每次扣2分。报批归档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正式成果的归档。成果归档后,供应商需要对规划成果质量全面负责,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响应不及时,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做好服务工作或配合不到位,每次扣2分。临时事项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故障处理的管控。采购人要求须做好临时事项的服务保障工作。四、评价标准与等级四、评价标准与等级四、评价标准与等级评价标准与等级分为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90分以上为优。费用结算明细表,经采购人考核后,按以下方式拨付:(1)项目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不含90)全额支付尾款费用;(2)项目考核成绩在90-80分(含90分)之间的,支付尾款费用标准的90%;(3)项目考核成绩在80-70分(含80分)之间的,支付尾款费用标准的80%;(4)项目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支付尾款费用。分为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90分以上为优。费用结算明细表,经采购人考核后,按以下方式拨付:(1)项目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不含90)全额支付尾款费用;(2)项目考核成绩在90-80分(含90分)之间的,支付尾款费用标准的90%;(3)项目考核成绩在80-70分(含80分)之间的,支付尾款费用标准的80%;(4)项目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支付尾款费用。考核组织与实施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服务期满对项目进行考核评分,≤70分甲方有权利拒绝支付尾款。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服务期满对项目进行考核评分,≤70分甲方有权利拒绝支付尾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