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采购合同公告(盐边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4222024000075-1
二、合同名称:盐边县2024年中省财政专项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4222024000075
四、项目名称:盐边县2024年中省财政专项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玉泉路50号
联系方式:0812-3969792
供应商(乙方):天长市卡夫卡化工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经济开发区天康大道139号
联系方式:138669091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
1(批)
¥477,700.00
¥477,700.00
100g/ 包 ;5kg/件
合同金额: 477,7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盐边县红格镇、新九镇、桐子林镇。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盐边县2024年中省财政专项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8a69cf5992b219dd0192b2dc17102aab.pdf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02日
盐边县2024年中省财政专项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N5104222024000075(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盐边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4年1月1日采购人(甲方):盐边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天长市卡夫卡化工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盐边县盐边县2024年中省财政专项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4222024000075)的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甲方向乙方采购红火蚁杀蚁饵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0.05%茚虫威杀蚁饵剂21231.2公斤(单价2.25万元/吨),合同总价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小写:¥477700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二条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支付。总价为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小写¥477700元)。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30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I主支付手续。第三条完成时间2024年11月月底前完成。第四条服务地点盐边县红格镇、新九镇、桐子林镇。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第五条验收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检验并签署交农货清单。第六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按询价文件规定,缴纳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柒佰元整(小写¥47700.00)。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除应及时付足费用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壹/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2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人(负责)或授权委托代里人签宇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采购代理市卡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伴双力。甲方:盐边县乙方:天长市表卡花工商贸夜限公司农业农村局(盖章)(盖章)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4地址:天长市经济开发区天康大道139号玉泉路50号开户行:攀枝花市农商行开户行:建设银行天长支行新城分理处账号:88040120001630434账号:34001737108053017889电话:0812-3969792电话:13866909178签约日期:2024年u月1日(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地址:天长市经济开发区天康大道139号4玉泉路50号开户行:攀枝花市农商行开户行:建设银行天长支行新城分理处账号:88040120001630434账号:34001737108053017889电话:0812-3969792电话:13866909178签约日期:2024年u月1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盐边县农业农村局的盐边县2024年中省财政专项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徽康宇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3,822.89万元(大写:叁仟捌佰贰拾贰万捌仟玖佰元),资产总额为3,406.84万元(大写:叁仟肆佰零陆万捌仟肆佰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天长市卡夫卡化工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9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火蚁防控专用饵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