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移动硬盘 移动存储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4)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移动硬盘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1020563A_001
二、合同名称:移动硬盘
三、采购项目名称:移动硬盘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1020563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联系方式:05356925191
供应商(乙方):山东葆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花园庄东路20号数码康城1-212室
联系方式:139640880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移动存储设备
TOSHIBA 1T
5.0
0.04
0.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移动硬盘合同-导入.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移动硬盘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1020563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41300720240090采购人: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供应商:山东葆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月二十四日采购人(全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供应商(全称):山东葆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移动硬盘(SDGP370000000202401020563)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采购人(甲方):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供应商(乙方):山东葆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移动硬盘(SDGP370000000202401020563_A)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清单(二)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三)成交通知书(四)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供货范围明细表:详见附件。四、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乙方开户单位:山东葆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帐号:694431957五、付款途径自筹资金:2,000.00元六、付款方式本项目供货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付款凭证请求甲方付款,甲方确认无误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七、质保期: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质保期进行质保)。八、交货1、交货时间:自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供货并配送完毕。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九、质量1、乙方提交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必须完成所有相关产品的交付及服务工作,须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4、乙方提交的货物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技术参数要求。乙方提交的货物达不到质量和技术参数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使其达到相应标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6、乙方应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货物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十、包装1、产品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产品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2、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十一、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由乙方自定。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三、履约验收方案1、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其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验收结果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2、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产品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十四、违约责任1、乙方延迟供货的,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产品总额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产品期间,应按调换产品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他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甲方损失。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即便履行也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7、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五、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六、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七、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其他约定1、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乙方(盖章):山东葆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硬盘 移动存储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