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传染病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中药制剂研发协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M-2024-08-01009
四、项目名称: 市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联系方式:0431-85888398
供应商(乙方): 长春智镨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保利百合香湾C区C1栋一门902
联系方式: 189466296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十五味抗痨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
2、养阴润肺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
3、滋阴清热止血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
4、十三味养肝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
5、十五味培元固本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
6、温肾健脾扶正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840000元
合同金额: 84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吉林省恒融招标有限公司
来源:吉林省恒融招标有限公司
初审:王婷婷
复审:王婷婷
终审:马烯纯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31-85888398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恒融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1-8051418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
采购项目名称
市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
采购项目编号
JM-2024-08-01009
合同编号
/
供应商名称
长春智镨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内容
市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
附件:
中药研发合同.zip
中药制剂研发协议委托方(甲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曹阳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受托方(乙方):长春智错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康健安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保利百合香湾C区C1栋一门9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为完成院内制剂研发项目事宜,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药品研发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委托事宜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院内制剂研发项目涉及六个品种十五味抗痨丸,养阴润肺丸,滋阴清热止血丸,十三味养肝丸、十五味培元固本丸、温肾健脾扶正丸。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要求,委托进行质量标准研究和工艺研究,完成《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规定的所有上报资料,并完成上报取得制剂备案文号,并负责后续制剂有效期内变更组织材料并申报批复。二、服务内容1、十五味抗痨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2、养阴润肺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3、滋阴清热止血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4、十三味养肝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5、十五味培元固本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6、温肾健脾扶正丸:原院内打粉服用,现研究制成水蜜丸剂;三、服务期限甲方给乙方预付款后,乙方采购原辅料到货后,乙方在4个月内完成质量标准和工艺研究工作,在中试产品生产之后6个月内完成稳定性考察,在完成稳定性考察后乙方负责上报,在上报后5个月内取得制剂文号批件,总共需要时间15个月。首次申报获得18个月有效期,乙方持续做36个月稳定性试验,乙方准备变更有效期材料并申报获得36个月有效期变更批件。四、研发报酬及支付方式1.合同为固定总价84万元(捌拾肆万元整)。2.双方合同签订后七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通过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获得制剂文号批件,首次获得18个月有效期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申报获得36个月有效期变更批件后甲方支付剩余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10%。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长春智错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号码:0710616031015200004108开户银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荣大路支行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2410055055801五、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职责1.由甲方提供医院合法资质,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二)乙方职责1.乙方确保委托研发、委托生产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符合《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要求。2.研究材料符合审批标准要求,并能通过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获得院内制剂备案文号。3乙方负责采购原料、辅料、包材,购买原辅料时索要合格供应商资质材料。每味原料、辅料、包材要提供合格报告单,每味饮片要提供购买发票。4.支付新的《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产生的相关研发费用。5.乙方将所有上报原始资料,各类原始记录、批复后质量标准、说明书、电子批文都交给甲方,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医疗机构制剂医保准入谈判需要资料等相关事宜。7.乙方应当遵守保密协议,未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8乙方保证甲方基于商业目的或非商业目的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由于乙方产品发生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赔偿甲方已支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并签订补充协议,重新规定完成时限及违约责任。(政府政策变化或者不可抗因素除外)。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获得制剂备案文号,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甲方已支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3.甲乙双方需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相应损失。4.由于政府政策变更,不免除乙方的义务,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仍应以取得制剂文号批件为目的全面继续履行合同。七、其他条款1.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自最后一方盖章之日起生效。r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盖章)乙方:长春智错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8的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年10月22日日期:2024年110月22日(1)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长春智错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64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的(市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市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长春智错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69.6万元,资产总额为6.2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责任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I.企业名称(加盖公章):长春错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染中药制剂研究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