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研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医科大学2024)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超声医学科采购科研设备一批采购合同
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超声医学科采购科研设备一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QS24A02359-01
二、合同名称: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超声医学科采购科研设备一批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4A02359
四、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超声医学科采购科研设备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医科大学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18323208115
供应商(乙方):国药控股重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峡路1号8幢二单元4-1号
联系方式:139836892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芝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1.00批
主要标的单价:¥1765000.0000
合同金额:¥1765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0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04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CY-MM-2024100037 第二临床学院超声医学科采购科研设备一批.pdf
合同编号:cy-mm·2024100037道正本口副本大重庆医科大学经济合同(采购类)合同类型:回买卖合同口建设工程合同口物业服务合同口委托合同口运输合同口租赁合同口其它典型合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超声医学科采购一批科研设备合同甲方:重庆医科大学合同乙方:国药控股重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人民币1765000元经费项目:472020320240006签订时间:2024年1月4日I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经济合同)(项目号:CQS24A02359)甲方(需方、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计价单位:人民币:元乙方(供方、中标人):国药控股重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计量单位:详见附件1n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交付时间(履行时间)交货地点(履行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超声医学科采购一批科研设备详见附件1详见附件1详见附件11765000元乙方应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重庆医科大学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176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伍仟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176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伍仟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176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伍仟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176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伍仟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176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伍仟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176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伍仟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1765000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伍仟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贰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若为分段验收的,应明确验收合格之日所属阶段)。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1)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网络等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用户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和技术问题,电话、网络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管理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1.继续提供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贰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若为分段验收的,应明确验收合格之日所属阶段)。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1)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网络等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用户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和技术问题,电话、网络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管理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1.继续提供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贰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若为分段验收的,应明确验收合格之日所属阶段)。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1)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网络等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用户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和技术问题,电话、网络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管理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1.继续提供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贰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若为分段验收的,应明确验收合格之日所属阶段)。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1)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网络等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用户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和技术问题,电话、网络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管理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1.继续提供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贰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若为分段验收的,应明确验收合格之日所属阶段)。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1)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网络等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用户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和技术问题,电话、网络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管理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1.继续提供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贰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若为分段验收的,应明确验收合格之日所属阶段)。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1)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网络等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用户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和技术问题,电话、网络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管理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1.继续提供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贰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若为分段验收的,应明确验收合格之日所属阶段)。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1)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网络等服务,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用户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和技术问题,电话、网络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管理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1.继续提供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22.继续提供优惠价售后服务: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和制造商应当以优惠价提供售后服务;若甲方需要添购,乙方应当依法与甲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五)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乙方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乙方已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货物所附的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配套工具应当随货物主体一次性交付至甲方,由甲方用户单位统一保管。三、交提货方式:(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乙方应当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履行时间),将货物交付至甲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四、验收标准、方法:(一)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甲方用户单位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二)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三)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货物商务参数、技术参数与本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四)货物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甲方对乙方交付货物的验收仅为表面验收,验收合格不视为乙方对质量问题免责;甲方验收时未提出异议不视为对乙方货物质量合格之认定。若乙方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五)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指标不得低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乙方承诺的质量指标或有关国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高标准计);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乙方交付时,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产品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出的检测费用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乙方所交货物若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据实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结果。(六)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七)甲方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八)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及时将产品包装材料清运离开甲方所在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乙方应当按《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精神执行。如乙方对上述(一)至(八)项约定有异议,请自本合同生效后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出。五、付款方式:(一)履约担保: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后,签订本合同10个工作日前,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价的5%(若有特殊情况,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总价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迟延履行责任。合同履行期内,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当补足,逾期未补足的视为违约。涉及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二)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C3(三)付款方法:货物全部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后,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本合同总价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乙方知晓并确认本合同尾部的银行账户为乙方收款的有效账户,若该账户信息变更的,应于甲方付款之日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支付款项至上述账户后即视为甲方完成相应支付义务。(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验收全部合格、履约完成后,乙方提供的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没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用户单位同意,甲方向乙方全额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注:本合同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条款与《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9号)精神相抵触的,按甲方落实文件要求的具体安排执行。六、违约责任:(一)乙方在投标时未明确提出异议,视为完全响应甲方在本合同内的各项要求。(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提供货物。若乙方超过工个自然日未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履行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自行联系其他单位提供维保服务,涉及的费用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货物维保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进行补足。乙方应当按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按时交付合格货物。若乙方逾期,每延期1个自然日应当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三)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列明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全面履行义务。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不延长交付时间,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若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除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要求乙方降低货物价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四)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越权代理(无论该代理系甲方委托或乙方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前述违约金并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六)因台风、地震、水灾、政府政策变化、传染性疾病以及其它非一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承诺本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合法、有效资质,否则视为重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已交付的费用乙方须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八)甲乙双方若不能按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争议,甚至在60个自然日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九)甲方或乙方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据此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十)本合同项下各违约责任相互独立,可同时、一并适用。七、其他约定事项:(一)甲方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协商文件等)及其澄清文件(或补遗文件、更正文件等)、乙方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与本合同具34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合同签订后达成的有关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本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商解决。(二)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三)乙方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四)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当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若乙方未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任何迟延履行的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终止或中止本合同。(五)本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方式为一方通知对方、以及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时接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地址应当真实有效。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地址有误、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应当自行承担后果。(六)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变更或调整,须经甲方、乙方共同书面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七)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乙购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合同签订后达成的有关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本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商解决。(二)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三)乙方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四)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当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若乙方未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任何迟延履行的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终止或中止本合同。(五)本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方式为一方通知对方、以及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时接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地址应当真实有效。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地址有误、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应当自行承担后果。(六)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变更或调整,须经甲方、乙方共同书面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七)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乙购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需方):重庆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401805G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分行账号:50001033600050008726法定代表人:黄爱龙(签章)委托代理人:30承办部门:用户单位:iit联系电话:张蓝天,18381058630乙方南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重重患市经开区关生桥镇江关路1号8幢二单元4-1号统一用代鹤:950008MA606B7N3U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司重庆南岸支行账号:12122121109011500108716164461法定代表人:杨盛(签章)委托代理人:舜孙山联系电话:贾海兵13983689232联系邮箱:ylkjsbb@gkylkj.com备注:本合同请用计算机双面打印,以便于双方准确履行合同义务。备注:本合同请用计算机双面打印,以便于双方准确履行合同义务。签约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5附件1商务参数明细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粒径仪(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百特、BeNano180Zeta中国丹东1台3850003850002倒置荧光显微镜(倒置数码生物显微镜)徕卡、MATEOFL中国上海1台3880003880003冷冻干燥机新芝、SCIENTZ-20FIA中国宁波1台1860001860004小动物麻醉机(带移动支架)瑞沃德、R500IP中国深圳1套46000460005组织冷冻研磨仪(高通量组织研磨器)新芝、SCIENTZ-48L中国宁波1台82000820006超声波破碎仪(超声波细胞粉碎机)新芝、SCIENTZ-650E中国宁波2台34000680007计数仪(全自动流式细胞计数仪)卓微科技、JIMBIOiCytalmax中国常州1台3600003600008细胞培养系统(二氧化碳培养箱)艺斯高、CLM-170T-8-TC中国太仓1套250000250000合计1765000元张盖无6附件2技术参数明细产品1:粒径仪(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大斗01、粒径范围:0.3nm-10um,粒径检测样品量:40uL-1mL;最小样品量:40μL。※2、粒径检测角度:173°+12°;温控范围:-15℃~110℃+/-0.1℃;具有温度趋势测试能力。用o3、Zeta范围:无实际限制,冷凝控制:干燥空气或者氮气;04、电泳迁移率范围:>±20u.cm/V.s;电导率范围:0-260mS/cm;九龙坡金风05、Zeta测试粒径范围:2nm-110um:Zeta电位测试样品量:0.75mL-1.0mL;最小样品量:0.75mL0050008706、分子量测试范围:342Da-2×10Da;※7、粘度测试范围;0.0lcp-100cp;标准激光光源:50mW高性能固体激光器,671nm;高功率、极佳的稳定性、长寿命、低维护8、折光率范围:1.3-1.6;趋势测试:时间和温度(可自动计算温度转变点Tagg,聚集起始温度);09、相关器:快、中、慢多模式,最快25ns采样,最多4000通道,1011动态线性范围;光强控制:0.0001%-100%;手动或者自动o10、配置: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1台粒度和Zeta电位测试软件1套PS样品池100个玻璃样品池1个毛细管电极套件10个纳米粒度标准样品1支Zeta电位标准样品支电源适配器1个USB线1条电源线I条电源插排1个10个注射器(PP无胶塞)塑料滴管20只控温片(毛细管电极套件)2个比色皿架(样品池托架)1个粉末电位示范标准样品1瓶塑料量杯1个洗瓶1个联想品牌电脑及显示器1套产品2:倒置荧光显微镜(倒置数码生物显微镜)01、光学系统: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保证了光通过物镜到筒镜整个光路中的所有棱镜及镜片时的绝对平行。02、观察方式:具有明场,相差、荧光功能。o3、物镜转盘:智能编码六位物镜转换器,光强随物镜变换自动调整并记忆(非软件设定),物镜:配置5X、10X、20X、40X、荧光相差专用物镜,其中20X、40X为长工作距离物镜7张蓝天分别为:5X平常消色差相差物镜NPLAN5X/0.12PHO10X平常消色差相差物镜NPLAN10X/0.25PHI20X长工作距离半复消色差相差物镜HCPLFLUOTARL20X/0.40CORRPH1(带校正环)40X长工作距离半复消色差物镜HCPLFLUOTARL40X/0.60CORRPH2(带校正环)04、光源:透射光照明:长寿命LED光源,自动光强管理;荧光光源:长寿命四色LED荧光光源,配置紫外,蓝色,绿色和红色荧光激发各1个,具备荧光光源管理,拍照后光源自动关闭,防止荧光淬灭。05、载物台:手动机械载物台,通过机械手柄控制X、Y方向移动。载物台(长×宽):262mm×212mm※6、全自动电动五孔荧光滤块转换:只需按一个键即实现不同颜色的荧光激发,邻位切换速度≤300ms;且具备电动智能化五位相差环转盘,切换物镜时自动匹配相差,无需手动调节,即可达到整个光路的最佳照明匹配方式(光强、相衬环自动匹配)7、一体式触控显示屏:15.6英寸,1920x1080像素,可调高低倾斜度的彩色显示器※8、图像采集系统:双相机图像采集系统,配有明场图像采集的原厂同品牌(徕卡)彩色相机一个,真实物理像素600万;配有荧光图像采集的原厂同品牌(徕卡)单色相机一个,真实物理像素600万,传感器尺寸1/1.8,像素点尺寸2.4um*2.4um9、图像分析系统:用户界面,工作流程导向用户界面,操作容易和符合人工学要求:优化的数据处理为快速采集图像和大量数据集显示,直观的设定实验条件给快速设置和采集单色通道图像,多次采集后做图像叠加。采图,高速图像采集、完全控制照相机性能如曝光、增益、binning、黑的、白的和伽玛值,局部图像采集。图像显示和管理,大图像视窗在采集中或后复览显示单通道、多通道图像。实验条件全自动记录、全自动恢复功能:多用户界面自定义设置:处理功能:扩展视野景深;自动、手动图像位置校对,多维图像管理。标配有基于AI算法的细胞计数、汇合度和转染效率分析三种功能。o10、配置:倒置数码生物显微镜主机1台荧光相差物镜5X、10X、20X、40X1套紫外,蓝色,绿色、红色荧光激发滤块1套产品3:冷冻干燥机o1、冻干面积(m):0.21,采用平板硅油加热方式,非方管硅油或电加热,温差±1℃。干燥效果均匀。※2、真空度以pa和mbar两种单位同时显示:采用压缩机,制冷迅速,制冷效率更高,可靠性更好,冷阱最低温度(℃):≤-80(空载)。03、热氟除霜功能,冻于结束之后可加速除霜速度,缩短干燥周期。04、捕水容量(kg批):4,盘装溶液(L):3o5、板层间距(mm):70,板层数量(块):2+1,板层温度范围(℃):-50~+70(空载)6、极限真空度(Pa):2(空载);可设置冻干配方:120个冻干配方,每个配方可设置40个步骤,方便随时调用,智能运行。07、真空度控制功能,可调节进气量大小,使热传导最大化;配有上位机软件,可打印、浏览曲线,数据;也可以导出实验数据,根据实验数据做冻干曲线:可设置真空度启动温度,只有当冷阱降温到预设温度后真空泵才启动,可以有效的保护真空泵。08、嵌入式触摸屏,PLC控制器,PID调节温度,显示冻干曲线和历史曲线。并可以根据选择时间段来查看历史数据。报警及保护功能:备有运行维护、超温报警(可根据实验室条件设置报警温度上限),制冷机过压过流过热保护功能,并报警延时,如果长时间不解除故障便会进入自动8张蓝天停机状态。09、配置:主机1台真空泵1台产品4:小动物麻醉机(带移动支架)01、仪器为专业小动物专用麻醉机,适合2.27KG以内的动物,如适合用于大鼠、小鼠、猫、仓L鼠、豚鼠等啮齿类,兔等小动物。02、采用标准的开放式单呼吸管路,无再循环呼吸系统(非循环回路式呼吸系统),减少死腔03、具有精确的玻璃管氧气流量计,流量调节范围为0-1L/min,精确可调,适合小动物低流量麻醉。流量计带有数字放大功能,观察更清晰方便。04、配备原厂生产的系列异氟烷/七氟烷麻醉蒸发罐,输出稳定,密闭性好,安全可靠,输出浓度0-5%可调,精度为0.5%。05、配有小动物麻醉诱导盒,可以清晰观察麻醉动物的麻醉深度,方便时刻观察;配备支持断电工作废气吸收装置;配有带滚轮移动式支架,方便设备移动。06、专业各种规格的面罩:可根据实验要求和不同种类、不同大小动物,选择各种规格面罩。能满足大小不同动物的需求。另有(特制)多个大小鼠专用面罩,可以根据动物大小自行裁剪面罩大小,提供11个面罩,其中面罩5个(其中小鼠和幼大鼠)、面罩5个(大鼠)、通用面罩一个。07、配备支持断电工作废气吸收装置(气体过滤罐):可将开放式麻醉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气吸收,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提供图片证明,可实现现场检测挥发罐输出精度的服务08、配置:主机1台麻醉罐1个诱导盒(大小鼠通用)1个面罩(小鼠及幼大鼠)各5个面罩(大鼠)5个通用面罩肋力废气吸收罐三通阀1多通道组件一拖五1个空气泵1下五通道面罩废气出口接头1个科研实验用异氟烷-100ml20瓶产品5:组织冷冻研磨仪(高通量组织研磨器)※1、具备冷冻功能,采用压缩机,制冷温度低、速度快,制冷温度范围:-50℃-25℃;夹具行程:34mm(垂直)02、操作简单:配备冷冻适配器,支持直接将离心管置于适配器内,支持离心管直接预冷冻。03、研磨方式:湿磨、干磨、预冷冻磨;样本零污染;研磨过程全封闭,样品之间独立运动,避免交叉污染。04、时间设定:1s-9999s,频率设定:振荡600-2100转/分(20-70HZ);加速:在2秒内达到最大速度,减速:在2秒内达到最低速度。05、样本容量:标配:铝合金的2ml适配器48孔;5ml适配器12孔9张蓝天06、开盖保护,紧急制动功能,仪器采用集成电机开关,机盖只有处于闭合状态下仪器才能启动。仪器在运行过程中机盖不能打开,必需要完全停止后才能打开机盖。07、程序控制:可设置间歇、停止、总运行时间。仪器可存储研磨参数,快速调取使用;模式循环:根据预设的实验参数进行循环运行;可储存数据:具有数据储存功能,可储存48组数据。8、保护:可在几个设置好的参数间不断循环,进一步减少人为因数的干扰;配有语音提示功能;电动开关门:外形尺寸465mmx520mmx840mm,不用弯腰直接使用;立式设计,放置地上,,以免放桌面震动影响其他设备,人体工程学设计,不用弯腰直接使用;带4轮万向加水平固定脚,环保驱动。09、配置:主机一台2ml×48孔适配器一个5mlx12孔适配器一个2ml×48孔适配器盖板一个5mlx12孔适配器盖板一个3mm不锈钢钢球1000颗6mm不锈钢钢球1000颗电源线1根产品6:超声波破碎仪(高通量组织研磨器)o1、主机尺寸:148×170×280mm,功率:大650W,频率:最大25KHz,自动跟踪,自适应02、具有自动调节功率,可变振幅控制,自动振幅补偿;仪器运行的持久性:仪器可连续正常运行;03、探头:探头采用钛台金村质,尖端直径3mm,可选配2、3、6、10、12mm探头,适用体积500ml-10ml,长度:138mm。※4、密封式变频器,隔离水汽灰尘和腐蚀性气体,变频器:采用锆钛酸铅晶体压电变频器:变频器规格:直径66mm/长度200mm重量340g/缆线长度1.5m。05、用于破碎各类动植物组织、细胞、细菌、孢子、组织,同时可用来打碎聚合物、乳化样品、溶解难溶物质、分离、分散、提取、清洗,加速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的反应速度等。06、配置:主机1台(内含锆钛酸铅晶体压电变频器)6mm节级探头1个电源线、操作手册、工具组1套软件一套产品7:计数仪(全自动流式细胞计数仪)1、采用库尔特电阻抗原理进行全样本计数、粒径测量,图像法进行细胞活率测量:精确判断总数及活性,同时观察细胞形态;样本量:10ul;计数结果重复性:CV※2、具有自动染色模块,台盼蓝自动混样、染色,孵育时间固定:计数时间:20~30s,视细胞实际浓度自动调节;操作简单;无芯片耗材,一步加样,无需稀释,自带清洗管路,自动清洗,无残留;可进行选区计算及稀释计算;03、检测粒径:3~30um;04、检测浓度1×104~2×10^7个细胞/ml,配置超高浓度检测模式,最高达4×1077个细胞/ml;o5、细胞流动中拍照,5倍光学放大,一个样本可以拍50张图片进行汇总统计,保存8张图片留存;数据、图像(含细胞图像)可存储及输出报告;06、配置:张蓝天10全自动流式细胞计数仪主机1台载液台1个清洗液、鞘液、台盼蓝各1瓶电源线1根屏幕触控笔1支废液瓶500mL1个(可重复使用)U盘1个产品8:细胞培养系统(二氧化碳培养箱)01、设备类型:适用于多细胞低氧培养和细胞研究,可控制氧气浓度和CO气体浓度、温度等;支持叠放,叠放总高度1800mm,方便操作人员对上层的使用。2、传感器:红外(IR)二氧化碳传感器,单光束双波长技术,保证了传感器的零漂移测量,无需用户进行校准,且高温灭菌时无需拆卸红外(IR)二氧化碳传感器,高温灭菌时无需拆卸;氧化锆氧气传感器,性能稳定,高温灭菌时无需拆卸。03、加热方式:直热气套式(直接加热气套式),带湿热高温灭菌功能(90℃高温湿热灭菌,利用饱和高温蒸汽循环实现对微生物、细菌孢子等更好的灭活效果):灭菌效果认证(设备通过HPA灭菌效果认证);培养室温度控制范围:环境温度+3~55℃;温度控制精度(℃):±0.1℃4、细胞动态培养的单室有效容积为170L,上下培养室总有效容积为340L;室内隔板尺寸:465x470mm(宽x深)(mm),宽度为465mm,深度为470mm,可摆放更多样品;标配搁板数量4块,根据需要最多可选配增加隔板数量:22块05、CO浓度控制范围:0~20%可调,CO控制精度:±0.1%;O浓度控制范围:1~20.7%,02控制精度:±0.1%06、温度/浓度值恢复:开门1min后,37℃温度恢复时间(min):5min;5%浓度时,CO恢复时间:4min;5%浓度时O恢复时间:10min;※7、洁净度:ULPA级超高效过滤器颗粒截留效率达到99.999%,外门关闭5分钟内,室内空气洁净度快速达到ISOClass5级,以保护样品:远程监控:配远程监控模块,实现对气体浓度及温度远程监测,数据云存储,可推送远程报警。08、室内循环滤器:室内ULPA超高效过滤器,可有效地去除实验室环境和样品腔内空气中的污染物,保证洁净的气流循环;可原位灭菌,无需拆卸,避免二次污染:在线滤器:所有进入培养箱内的气体均经过0.22um在线过滤器过滤,以消除输入气体的污染物和杂质。※9、增湿装置:加湿水盘可取出换水、清除水垢和消毒,完全杜绝水垢形成;控污染:整机配银离子抑菌涂层漆面,可有效消除99.9%的细菌生物污染抗菌材料与箱体外部环氧酚预先混合后喷涂,不会因表面清洗而失效,银离子抗菌涂层可以通过破坏细菌内部蛋白质结构抑制其生长,防止交叉感染。o10、配置:细胞培养系统(二氧化碳培养箱主机)1套ULPA超高效过滤器2套在线滤器4个远程监测系统2套隔板8块接入端口(含塞子)2个IR传感器(红外(IR)二氧化碳传感器)2个氧化锆传感器(氧化锆氧气传感器)2个叠放连接卡扣8个增湿水盘112个张蓝天细胞培养系统(二氧化碳培养箱主机)1套ULPA超高效过滤器2套在线滤器4个远程监测系统2套元隔板8块接入端口(含塞子)2个IR传感器(红外(IR)二氧化碳传感器)2个2个氧化锆传感器(氧化锆氧气传感器)叠放连接卡扣8个增湿水盘2个11张蓝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研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