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 电记录器 动态心电图工作站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长安区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HDFX--2024Z622

二、合同名称: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DFX--2024Z622

四、项目名称: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长安区医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029-85910601
供应商(乙方):陕西嘉腾纳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怡兰大厦D座202室
联系方式:189919018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动态心电记录器
15(台)
¥16,500.00
¥247,500.00
SE-2012

合同金额: 247,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1月04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动态心电记录器.pdf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
2024年11月05日

项目编号:HDFX-2024Z622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供货合同(编号:HDFX-2024Z622-2)合同甲方:西安市长安区医院乙方:陕西嘉腾纳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DFX-2024Z622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西安市长安区医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11643756321XN乙方:陕西嘉腾纳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262号怡兰大厦D2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CFG4HP3E在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招标,确定乙方为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HDFX-2024Z622)中标供应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以及(陕西华达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货物1、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计(万元)1动态心电图工作站理邦SE-2012中国深圳台151.6524.75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224.75万元)1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安装等配套服务。二、合同总价合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即RMB¥24.75万元;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已经包含下列项目费用:(1)产品主体和配件、备品备件、硬件软件、包装、专用工具的费用;(2)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3)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保险费用等;(4)税金及履约过程中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双方确认:在提供服务(产品)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约定价款不因劳务、市场设备价格、政策变化而调整。三、商务条款:第1页共7页项目编号:HDFX-2024Z622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乙方供货完成后甲方支付合同额总价的30%;终验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索赔无争议的情况下,支付合同额总价的70%。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则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合规或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出具发票,由此给甲方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方式:乙方持发票、采购合同,与甲方结算。四、质量保证1(1)质量要求:货物(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确保311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和医药行业标准(YY),达到合格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2)配套材料: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设备的下列配套材料:1.1.原厂出厂证明1.2.产品合格证书1.3.保修单1.4.使用与维护说明书1.5.设备物料清单1.6.其他应当具备的随附单证。配套材料应用防水袋包装并放在设备包装中,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移交甲方。(3)质保要求:1.质保期:货物终验合格后3年。技术参数中另行规定的按技术参数要求质保,若采购货物的某项中,国家有规定的,应以国家规定的为准。质保期内,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第2页共7页项目编号:HDFX-2024Z622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质保期内,如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为其更换部件或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应指定专门的工程师负责为甲方设备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持。2.其他主要部件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设备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有关知识产权、技术、专利、检验、商务等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必须承担因所供设备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4)运输要求: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乙方应当选择风险小、运费低和运距短的运输路线以及最物适合于保护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运杂费一次性包死在总价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包括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安装)现场的包装、装载、运输、卸载、现场保管、二次倒运等费用。(5)包装要求:1.全部货物(产品)均应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和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307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2.当包装使用塑料、纸质、木材等包装材料时,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3.当采用快递交货方式时,快递包装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6)产品“三包”要求:货物(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产品”,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遵守“三包”的规定,在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对所提供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保修”服务。(7)电子电器产品服务要求:货物(产品)属于电子电器的,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电器服务规范》(GB/T33496-2017)的要求提供服务。五、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第3页共7页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澄清函;(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4乙方设备验收不能通过,经乙方两次整改仍无法通过或乙方拒绝整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七、人身与财产风险承担乙方人员(包括受乙方委托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的人员)应提供安全、专业的服务,如在送货、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自身、甲方及甲方人员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八、陈述与保证1、本合同各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向其他方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各方确认,各方系在下列陈述与保证的基础上方达成本合同。(1)该方系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实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2、甲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质。3、乙方承诺:当售合同约定货物的资质。(1)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具备生产4、各方承诺,如果其知悉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任何情形,使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变为不真实、不准确或具误导性,将立取面通知对方。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货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货义务。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按照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2、乙方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下列全部或部分权利:(1)拒绝收货,要求乙方重新发货。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5页共7页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向第三方进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导致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的,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按照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十、争议解决办法1、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完工,将按违约终止合同。2、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履约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履约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4、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1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十一、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第6页共7页长安区医院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斓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甲方:西安市长安区医院(盖章)代理负责人:(签字)表电话:029-8529210918991901808电话)13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吉祥路支行账号:61050172650000000527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文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苑中路120号段怡兰大厦D座202室日期:2024年10月24日日期:2024年10月24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机、动态心电记录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像系统医疗设备 电记录器 动态心电图工作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