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 复印件 数据库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59159262520242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BHZ-20240901G
四、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广贤路999号411
联系方式:0574-89289146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
联系方式:0574-891802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63350.5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宁波高新区全域,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地块进行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服务标准: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763350.5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2024年高新区基础地形图更新.pdf
合同-2024年高新区基础地形图更新.pdf
合同编号:CHY2024-0505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委托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7(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宁波市高新区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5日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法定代表人:杨波项目联系人:唐静联系方式:13967832767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电话:0574-89288922受托方(乙方):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法定代表人:文学东项目联系人:汪嵩联系方式:13957875667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电话:0574-89180223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内容:(1)基于影像比对的地形变化图斑提取,约5.7平方公里(参考历年更新率15%,38平方公里*15%=5.7平方公里)。(2)完成变化图斑处1:500地形图更新并入库,涉及1:500标准图幅约92幅;(3)完成1:2000地形图缩编更新及标准转换工作,涉及1:2000标准图幅约5.7幅;2.技术服务的方式基于年度高清影像资料,进行变化图斑的精确勾绘;项目生产流程采用图库一体化的更新,同步完成1:2000缩编工作;在质量检查与入库环节,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实现定时更新。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宁波高新区。2.技术服务人员:须为本次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及持有涉密测绘成果相关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3.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如客观存在严重影响作业的,上述工期应相应顺延。顺延后的提交时间由甲、乙双方提前联系商定。)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5.最终成果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地点:资规高新区分局。6.售后服务要求: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都能及时找到服务支持小组的工程师;售后服务期限为成果验收通过后半年内。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3.按期支付项目费用。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计费依据: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文批准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763350.5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叁仟叁佰伍拾元伍角,包干结算。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专用的60%,计458010.3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零壹拾元叁角),906906作为预付款;(2)项目成果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向甲方交接所有成果资料,甲方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计305340.2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伍仟叁佰肆拾元贰角),作为结算款。以上款项支付,乙方应当先行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996-2010号帐号:33150198343600002737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序号成果资料名称提交甲方数量资料类型介质类型备注1项目设计书2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2项目总结2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3测绘产品检查报告1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4仪器检验及检定资料1份复印件纸质装订成册5图根控制资料1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6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1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7上述成果报告等资料扫描件2份PDF扫描件光盘矢量数据须提供国家2000和宁波市2000两套参考坐标系成果81:500比例尺地形图DWG数据、GDB数据库及元数据1套数据库光盘矢量数据须提供国家2000和宁波市2000两套参考坐标系成果91:2000比例尺地形图DWG数据、GDB数据库及元数据1套数据库光盘矢量数据须提供国家2000和宁波市2000两套参考坐标系成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和规定及本项目设计书的要求,更新成果须通过由乙方组织委托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验收合格。第七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之前,乙方已有科技成果为:《宁波市坐标转换系统V2016》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17SR477442,证书号:软著登字第2062726号。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义务(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3)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项按时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乙方的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3)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3.甲方的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变更委托技术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基础资料重大错误、或因所指定工作区域后又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提交成果时间可相应顺延;(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费用。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10%,并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工程款;(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总价款的0.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条款。甲方完成付款后,乙方提交的所有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除项目评优之外的任何使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任何权利;若乙方遭致第三方侵权索赔的,乙方自行与该第三方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正文完)(此页无正文)委托方(甲方):(盖章)的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司z202l25日受托方(乙方):(盖章)3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年10月25日合同编号:CHY2024-0505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委托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7(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宁波市高新区签订日期:2024年10月25日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法定代表人:杨波项目联系人:唐静联系方式:13967832767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电话:0574-89288922受托方(乙方):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法定代表人:文学东项目联系人:汪嵩联系方式:13957875667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电话:0574-89180223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4年宁波高新区(高新区、贵驷)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内容:(1)基于影像比对的地形变化图斑提取,约5.7平方公里(参考历年更新率15%,38平方公里*15%=5.7平方公里)。(2)完成变化图斑处1:500地形图更新并入库,涉及1:500标准图幅约92幅;(3)完成1:2000地形图缩编更新及标准转换工作,涉及1:2000标准图幅约5.7幅;2.技术服务的方式基于年度高清影像资料,进行变化图斑的精确勾绘;项目生产流程采用图库一体化的更新,同步完成1:2000缩编工作;在质量检查与入库环节,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实现定时更新。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宁波高新区。2.技术服务人员:须为本次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及持有涉密测绘成果相关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3.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如客观存在严重影响作业的,上述工期应相应顺延。顺延后的提交时间由甲、乙双方提前联系商定。)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5.最终成果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地点:资规高新区分局。6.售后服务要求: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都能及时找到服务支持小组的工程师;售后服务期限为成果验收通过后半年内。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3.按期支付项目费用。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计费依据: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文批准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763350.5元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叁仟叁佰伍拾元伍角,包干结算。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专用的60%,计458010.3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零壹拾元叁角),906906作为预付款;(2)项目成果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向甲方交接所有成果资料,甲方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计305340.2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伍仟叁佰肆拾元贰角),作为结算款。以上款项支付,乙方应当先行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996-2010号帐号:33150198343600002737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序号成果资料名称提交甲方数量资料类型介质类型备注1项目设计书2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2项目总结2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3测绘产品检查报告1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4仪器检验及检定资料1份复印件纸质装订成册5图根控制资料1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6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1份原件纸质装订成册7上述成果报告等资料扫描件2份PDF扫描件光盘矢量数据须提供国家2000和宁波市2000两套参考坐标系成果81:500比例尺地形图DWG数据、GDB数据库及元数据1套数据库光盘矢量数据须提供国家2000和宁波市2000两套参考坐标系成果91:2000比例尺地形图DWG数据、GDB数据库及元数据1套数据库光盘矢量数据须提供国家2000和宁波市2000两套参考坐标系成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和规定及本项目设计书的要求,更新成果须通过由乙方组织委托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验收合格。第七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之前,乙方已有科技成果为:《宁波市坐标转换系统V2016》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17SR477442,证书号:软著登字第2062726号。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义务(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3)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项按时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乙方的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3)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3.甲方的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变更委托技术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基础资料重大错误、或因所指定工作区域后又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提交成果时间可相应顺延;(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费用。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10%,并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工程款;(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总价款的0.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条款。甲方完成付款后,乙方提交的所有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除项目评优之外的任何使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任何权利;若乙方遭致第三方侵权索赔的,乙方自行与该第三方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正文完)(此页无正文)委托方(甲方):(盖章)的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司z202l25日受托方(乙方):(盖章)3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年10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更新 复印件 数据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