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机动车保险服务 机动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20241031-230110-041803
二、合同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409-230110-028548
四、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
地 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香坊区通天街137-19号
联系方式:0451-55500517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赣水路21号
联系方式:158451167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
主要标的单价:12198.6000元
合同金额: 16.31150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网签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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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采购计划号:哈香政采计划[2024]00687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招标编号:ZJXD-202409-230110-028548心支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31日签订地点:哈尔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项目(招标编号:ZJXD-202409-230110-028548)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12198.612198.6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9504.529504.52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7983.37983.3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7895.27895.2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6318.996318.99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6254.976254.97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6254.976254.97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5835.025835.02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5835.025835.02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5835.025835.02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5627.935627.93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689.954689.95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689.954689.95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689.954689.95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560.44560.4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469.724469.72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469.724469.72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312.374312.37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4312.374312.37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594.63594.6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581.343581.34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581.343581.34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581.343581.34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581.343581.34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306.773306.77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2853285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257.443257.44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239.763239.76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3239.763239.76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2696.572696.57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2696.572696.57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2622.62622.6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2556.332556.33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辆保险12556.332556.33合计¥163115.06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壹佰壹拾伍元零陆分)¥163115.06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壹佰壹拾伍元零陆分)¥163115.06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壹佰壹拾伍元零陆分)¥163115.06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壹佰壹拾伍元零陆分)¥163115.06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壹佰壹拾伍元零陆分)三、服务项目及要求车辆保险服务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04日,共365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63115.06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壹佰壹拾伍元零陆分);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完成甲方交付全额保费后,乙方提供保单发票163115.06102024-11-14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无。(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无。-第2页-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3、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一)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保障客户的人身及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任何形式的侵犯消费者上述权利都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甲方向乙方特别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及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存在20名以上投诉人采取面谈方式提出共同消费投诉的群体性投诉、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重大消费投诉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如触发上述情形,甲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并消除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不良影响。(三)乙方有权对甲方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中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和考核,并依据结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问责检视、经济处罚、考核扣分、调整份额、终止合作等措施。(四)甲方应当严格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关于信息安全管控、服务价格管理、服务连续性、信息披露、纠纷解决机制和应急处置等相关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信息安全管控。甲方应确保提供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同时,应当建立信息保密机制和消费者信息泄漏的弥补机制,采取相应信息保密措施,有效保障信息安全。2.服务价格管理。甲方应当依法依约明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如需消费者支付费用的,在消费者使用相关产品和服务前,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收费标准和收费形式,并确保收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巧立名目多收费、滥收费。在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时,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或者风险状况的消费者实行不公平定价。3.服务连续性。甲方应当制定服务连续性管理目标及计划,保证其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连续性,如服务停止需提前30日向消费者公示服务停止告知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4.信息披露。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营销宣传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在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披露产品和服务关键信息。5.纠纷解决机制。乙方客户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投诉的,甲方需在收到通知后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将处理过程及结果告知乙方,重大疑难投诉案件处理时效由甲乙双方共同沟通确定,但不得超过监管部门规定时效。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相关争议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向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消费者出具书面说明等,以消除给乙方造成的不良影响。6.应急处置。甲方应当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如我司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甲方应当在责任范围内配合我司做好应急处置工作。7.营销行为管理。甲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应规范销售及服务行为,不得误导、欺骗、夸大、隐瞒、欺诈等行为;不得向客户索要、收受任何现金、购物卡、实物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不得向客户承诺给予或给予保险合同规定外的利益;不得伪造、篡改、泄露、倒卖消费者信息;严禁诱导消费者提供不真实信息;严禁夸大产品收益或服务权益;严禁诱导消费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或服务。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向消费者推介或销售产品和服务。(五)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作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包括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非法集资、诈骗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发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且甲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2.因甲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给乙方造成负面影响的。3.甲方因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或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4.甲方相关经营行为由司法机关认定属于违法犯罪的。5.经乙方评估认定的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第3页-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4年10月31日签订时间:2024年10月31日签订地点:网签签订地点:网签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通天街137-19号单位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赣水路21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良川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王光宇委托代理人:董鑫委托代理人:辛鑫电话:0451-55500517电话:15845116747电子邮箱:qingjiezhongxin@163.com电子邮箱:xinxin792@pingan.cn.com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号:1260103824892762账号:19458448590081账号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卫生清洁中心账号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邮政编码:150000邮政编码:150000-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服务 机动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