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园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



伦教街道2023年街心公园建设项目(荔村)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伦教街道2023年街心公园建设项目(荔村)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5608293432410180861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服务机构:

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伦教街道2023年街心公园建设项目(荔村)结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6065608293432410180861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06日至2025年02月05日

服务内容:

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合同附件

20241105181505832.pdf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11-06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被委托人: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伦教街道2023年街心公园建设项目(荔村)2、服务类别:(B类)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本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被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被委托人支付酬1金。L六、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年11月6日开始实施,至20年2月且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两份,被委托人执一份。2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被委托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被委托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第2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第3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二、被委托人的义务第4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5条被委托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T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通用条3款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被委托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6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1三、委托人的义务第7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被委托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8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被委托人无偿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基础资料。第9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被委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被委托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10条委托人应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被委托人联系。四、被委托人的权利第11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应授予被委托人以下权利:1、被委托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1面报告。12、被委托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被委托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五、委托人的权利4第12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被委托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被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被委托人的责任第13条被委托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被委托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14条被委托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被委托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扣除税金)。第15条被委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被委托人应承担责任。第16条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A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七、委托人的责任第17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7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被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18条委托人如果向被委托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被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5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19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20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被委托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被委托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21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22条被委托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23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九、咨询业务的酬金第24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25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被委托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4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26条如果委托人对被委托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被委托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6第27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贷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十、其他第28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被委托人在合同约定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29条被委托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被委托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30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31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被委托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被委托人不得在合同生效期间参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相关活动。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第32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7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1第33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在项目结算审核开始前应提供完整的送审结算书、竣工图、施工合同、会议纪要、修改说明、甲供料种类等有关资料。第34条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被委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35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被委托人的正常服务酬金:一、依据《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按以下标准向被委托人支付结算审核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的80%收费。本项目暂定项目结算价为142,569.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此基础上打八折,即2000.00元*0.8=16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二、委托人在收到结算审核报告3日内对费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结算审核费一次付清。被委托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委托人使用的是财1政资金,委托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1.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委托人逾期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36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8第37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如因委托方责任,提供的图纸修改或需要到现场勘察的,造成咨询人工作量增加,委托方应视情况增加编制费用并相应顺延完成时间。委托人(盖章)被委托人(盖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20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电话:电话:0757-86225993&86225996传真:传真:0757-8622599622年11月日2年11月0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园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