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整改采购合同公告(高州市谢鸡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 GDZA2024GZ-ZC0002
二、合同名称: 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ZA2024GZ-ZC0002
四、项目名称: 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高州市谢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谢鸡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60736805
供应商(乙方):广东炜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新福五路131号(旧塘村)15栋主楼物业第十七层08号房
联系方式:139243877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2227592.09
主要标的单价:2225600.00元
合同金额: 222.5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1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高州市谢鸡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广东炜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项目。2.工程地点:高州市谢鸡镇罗迪坑村委会。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和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2256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贰万伍仟陆佰整);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102452.51(大写)(¥壹拾万零贰仟肆佰伍拾贰元伍角壹分);(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o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邓付平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4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5份,承包人执1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煤(签字)签约日期:2024年10月0签约地点: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40902MA56748362地址:地址:茂名市新福五路131号(旧塘村)15栋主楼物业第十七层08号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5000大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727725320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新福支行账号:账号:9550880226414700178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工程招投标文件,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报告书(预算书)。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标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61.4.2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本工程招标文件:5、本工程招标控制价: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本工程投标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发包人可以延迟提供部份单位工程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1份;如需另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全部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应当由承包人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要求提供后3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3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C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7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红线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具有特殊情况需要发包人提供的,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列项并报送发包人审批。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会审图纸或施工期间出现工程量偏差少于±2%的范围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会审图纸或施工期间发现工程量偏差超出±2%范围时,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报建设单位审定后予以调整合同价格。2.发包人8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距震中200公里内的6级或以上地震,降雨量200毫米/小时或以上的暴雨,正面吹袭10级或以上台风,以及海啸,水灾,泥石流,龙卷风等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负责。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相关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相关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相关要求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编制相应工艺措施计划给监理单位审查,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到场监督、见证试验。10.工程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内容有变化时,乙方须依据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现场施工的调整工作。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15关于变更的约定:施工图纸范围以内或图纸范围以外,若由于非承包人原因确需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或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规格、品牌等改变,招标控制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招标控制价已有的价格调整;招标控制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调整;招标控制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内容、按现行定额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套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同期建设信息材料价格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内容单价或总价经监理人、发包人双方共同确认后进行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o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L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清单。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经发包人审批同意。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16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及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在5%以内:②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工程合同价款内钢材、石灰、水泥、中砂、碎石、商品混凝土施工期间信息价平均值超出预算价5%则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应调整的价差=B-A*(1±5%)B为施工期间信息价平均值,A为预算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图纸范围内工程量的偏差或因工程材料的型号、品牌的更换或材料价格的调整而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措施项目费(包括技术措施费与其它措施费)不进行调整;图纸范围以外增减工程量,措施项目费可以根据相关计价规范进行调整。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正常开工后,承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签字同意,发包人在七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o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L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竣工结算审定后,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97%,3%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向监理人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o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和相关验收规范执行。18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以人民币1000元作为误期赔偿费,工程结算时由发包人直接在应付工程款扣取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1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图、工程结算报告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工程验收和签证资料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O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19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个工作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L。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So(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L。(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20(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除按通用条款规定外,包括但不限于: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②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③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费用。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扣取违约金。并由承包人返修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把工程另行发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扣除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③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费用,建设工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由发包人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及书面通知。发包人可以从“工人工资保证金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户”或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扣除,从而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s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通用合同约定之外,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未能在规定的开工期限内开工,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催告后的10天内仍未开工的。(2)进度计划未表明停工而且发包人也未授权停工,但承包人停止施工时间持续达10天或累计停止施工时间达20天的。21(3)因承包人的原因,在以下任一施工节点上(±0.00完成日期、结构封顶日期、外排架拆除日期、工程完成日期)的进度滞后施工进度计划或合同约定的相应节点完工日期20天的。(4)因承包人原因,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或国家相关约定的,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有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整改进度缓慢任一情形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或整改后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等级的。(5)承包人未遵守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书面指出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6)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撤场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按实支付相关费用给承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距震中200公里内的6级或以上地震,降雨量200毫米/小时或以上的暴雨,正面吹袭10级或以上台风,以及海啸,水灾,泥石流,龙卷风,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瘟疫等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依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投保,承包人应为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和为承包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在投标报价时作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购买保险,不负责安全生产责任。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22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L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L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开工后,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为:(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4)变更人员需做好有6关技术交底工作。221.2《投标人声明: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为本合同附件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