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链路租用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自治区人社厅数据中心网络链路租用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564385946202412202
二、合同名称: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自治区人社厅数据中心网络链路租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K2024-176
四、项目名称: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自治区人社厅数据中心网络链路租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联系方式:0991-3689669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地 址: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方式:159817859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PDN 数量:1.00 单价(元):1240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包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PDN项目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服务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服务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需求提供服务
2.合同金额(元):1240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移动——202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PDN线路租用项目.pdf
合同编号:新移政企产品协议[2024]00556号202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PDN线路租用项目匠政府采购合同K新疆有限公司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乙方:(卖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1202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PDN线路租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乙方:(卖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202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VPDN线路租用项目磋商结果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产品内容1.1产品名称:VPDN线路租用1.2型号规格:VPDN线路租用服务(具体见附件清单)1.3数量(单位):88条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防肆仟陆佰零捌圆(124608元)为含税价,税率9%。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简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项目内容:提供自治区人社厅VPDN数据专网及其他无线接入方式接入作为VPDN业务的通信通道,双方由此建立合作关系,为甲方及各地州(市、县)社保资金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及社保财务部门提供先进、完备的通信服务和增值服务。由乙方提供其VPDN数据专网及其他无线接入方式接入作为甲方VPDN业务的通信通道,双方由此建立合作关系,为甲方及各地州(市、县)财政局社保资金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及社保财务部门提供先进、完备的通信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要求乙方提供的线路带宽上下行必须一致。(一)符合VPN技术基础要求以Internet为基础,综合运用隧道封装、认证、加密、访问控制等多种网络安全技术,为单位总部、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及远程和办公人.2员提供安全的网络互通和资源共享的技术,包括和该技术相关的多种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一种灵活、低成本、可扩展的网络互连手段,以替代传统的长途专线连接和远程拨号连接,同时需要实现单位内部网安全隔离的有效方式。(二)符合网络互联的基本安全要素乙方提供专网应具备以下的基本安全要素。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保证数据的完整性,接收到的数据必须与发送时的一致,要有抵抗不法分子篡改数据的能力。保证通道的机密性,提供强有力的加密手段,必须使偷听者不能破解拦截到的通道数据。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和访问控制,具有抵抗黑客通过VPN通道攻击企业网络的能力,并且可以对VPN通道进行访问控制。(三)技术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实现设计目标利用Internet网络优势,建立自的VPN信道,有效地遏制互联网上的各种风险,保证通信的畅通和安全。切实达到安全保密的目标整个VPN网络在密码机的保护下,确保传输信息在存储、获取、传递和处理过程中保持完整真实、可用和不被非法泄露。同时,实现业务和行政管理的控制需要保证实施进度和施工质量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管理,控制项目进度,保证施工质量,确保不留下施工隐惠,不给用户单位带来麻烦。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3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乙方需立即退还已收全部甲方费用,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服务期及质保期7.1服务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0日,一年。7.2质保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协议签订后5个日历日。8.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全部费用。8.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九、货款支付9.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采用网银和电汇的方式付款。9.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内,乙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额80%的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十个作日内办理完毕资金支付手续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80%的音付款,付款金额为¥99686.4元(大写:玖万玖仟陆佰捌拾陆圆肆角(2)项目服务满年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额20%的发票,经里方审核无误,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资金支付手续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20%的验收款,付款金额为¥24921.6元(大写:贰万肆仟玖佰贰拾壹圆陆角)。甲方账户信息: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税号:11650000564385946A乙方账户信息为: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4开户行:310881000088帐号:6001015480000174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地址:乌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95号电话:13909910000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7668397589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刻到甲方现场处理,但最迟不超过/4小时。11.4在质保期内,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的产品的兔费保修期为1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后,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1.6在甲方业务需要及重保要求期间,乙方应及时响应,并免费提供带宽提速服务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申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5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产品内。13.3乙方在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柒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产品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产品区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乙方逾期交付品的,应按合同总额承担每日千分之六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费中先行扣除,乙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承担实际损失。乙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若甲芳要求继续履行,按照本条款逾期交货违约处理。14.27方不履行售后或者质保或者维修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然不履行的,按照每次10%承担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3本项目服务期内乙方所有项目参与人员任何安全保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6十五、保密责任15.1保密内容:乙方在向甲方提供运维服务时所涉及的各类信息系统、网络系统、其他重要设备、设备账号密码等信息,以及其他各类工作信息。15.2乙方参与此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并提供个人政审材料。15.3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15.4保密期限:长期。15.5泄密责任: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档、资料和信息,必须遵守有关保密协议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因乙方泄密而造成对甲方的各类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5.6乙方所有参与实施人员必须向甲方签保密协议,并提供个人政审材料,同时提交乙方与实施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供。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尚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七份、乙方三份。(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7甲方:新疆难香尔自治区人力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乌鲁才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地址:新疆乌鲁才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人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0991-36898562024.10.18联系电话:139099100002024.10.0新疆有限公.国移动通信集团力8附件一、信息安全甲方接入乙方的网络系统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一)甲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二)甲方须对其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甲方的系统应保证可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以手机作为媒介发送传播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及破坏影响社会安定的信息。(三)甲方使用网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利田田益和民族团结,禁止利用网络从事下列活动:15(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5)攻击国家宗教政策,煽动制造宗教矛盾,煽动、制造信教群众矛盾;(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损害民族团结;(7)宣扬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8)歪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9)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10)非法讲经、解经;(11)歪曲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泛化,扩大、异化到社会生活及其他方面:(12)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13)编造、存储、传播虚假信息、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9(14)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15)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16)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17)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18)不得利用网络侮辱、诽谤或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19)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信息等。(20)发布或传播与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相关的事项和信息。(21)法律法规禁止发送、传播的其他不良信息(四)甲方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发布的信息和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或后门;不得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五)甲方应建立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的采集、过滤和内容审计等网络安全技术保障措施,防止网络信息被非法冒充、访问、收集,以及泄露、损毁、篡改、丢失确保信息的安全。(六)甲方需备份业务应用资料文件,不能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用途,明确主叫号码只能使用移动公司或工信部分配的号码,不得隐藏、变更或转租、转售号码,不得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不得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网络电话(PC软件/APP等)的语音落地,禁止客户采取自动语音群呼方式进行外呼,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该用户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10(七)甲方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甲方接入乙方业务需先进行系统安全的自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确保接入时系统不存在安全隐患。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管控工作,落实信息系统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并协助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八)甲方应承担如下责任: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有关使用因特网的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九)对出现来源自甲方的互联网攻击,乙方将通知甲方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在事洗不通知安全责任人的情况下采取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等相应措施(十)甲方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乙方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十一)甲方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十二)甲方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十三)甲方的信息发送织能限定在甲方内部特定的用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能发送给甲方内部员工及其客户之外的其他用户。(十四)本责任书是集团客户服务协议的补充条款,条款的约定日期从该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签订起到集团客户服务协议期满为止。(十五)若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所有合作业务服务,并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保留证据、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对违规业务立即下线整顿等措施,同时,对于情节严重者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甲方消除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影响,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11附件二、实名制承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本单位根据贵公司对移动用户实名制管理的业务规定及关于入网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内容,本单位自愿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已知悉并自愿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补办登记的规定。电话用户是指办理固定电话(含互联网宽带)装机、移机、过户、变更和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开户、过户等电信业务的单位及个人:其身份信息登记是指在办理上述电信业务时,电话用户应当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有效证件,电信业务经营者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的活动。二、本单位为单位员工所办理的入网或电话用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单位用户办理登记手续时,除出示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授权书;受委托办理个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时,受托人应当出示个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后,将登记所获取的固定、移动电话号码和互联网帐户、密码及互联网IP地址用于转让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本单位不得二次转售、.倒卖电话卡。三、本单位自愿配合贵公司对于本单位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文件真实性的查验工作。四、发生非本单位或非本单位被委托代理人向贵公司主张权利时,本单位有义务解决纠纷。在本单位未予积极配合或经调解后仍无法化解纠纷或经查证证明权利主张人主张有效时,本单位同意贵公司有权进行过户、停机等操作。发生转售、倒卖电话卡等行为时,贵公司有权关停号码和解除本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因此而给权利主张人、贵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单位负责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公告费、证据保全费、邮寄送达费、交通食宿费。12五、因本单位提供非真实、合法、有效证件而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承担,与贵公司无关。六、本承诺书效力适用于以本单位名称开户办理的手机号码对应的所有本单位员工。本单位负责将承诺书内容告知以本单位名称开户办理的手机号码对应的所有本单位员工并取得本单位员工的同意。如发生纠纷,贵公司有权向本单位主张权利或直接向引发纠纷的本单位员工主张权利。七、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和要求对用户身份进行核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用户提供服务的,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全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平万元以下罚款;并由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用户在网吧、宾馆、酒店等公共上网服务场所登录互联网时,其经营者未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登记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八、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现用户使用假冒、伪造、变造证件仍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的,由通信主管部门或者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冒用用户证件办理与其身份不符的信息登记,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由通信主管部门或者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直接负13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用户的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的时间妥善保存的,由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十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将用户登记信息转让、泄露、篡改、毁损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由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不罚款,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生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用户信息泄露的,由通信主管部闩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方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代理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理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对委托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十四、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所获取的固定、移动电话号码和互联网帐户、密码及互联网IP地址用于转让而不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I十五、通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六、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于本条例施行后告知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用户,自本条例施行起60日内补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用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的,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暂停向其提供服务(紧急呼叫除外);暂停服务满30日用户仍未补办手续的,应当终止向其提供服务。终止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将用户剩余的费用予以返还。十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国移动通信集团开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链路租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