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建设 餐厅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同心县教育局2024)
合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同心县丁塘中学餐厅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A64030020240531023
标段名称
同心县丁塘中学餐厅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64030020240531023001001
合同订立信息
建设单位
同心县教育局
承包人
宁夏弘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6353915.63
签约时间
2024-07-08
合同期限
365日历天
相关附件
丁塘中学餐厅施工合同.pdf
丁塘中学餐厅施工合同.pdf
GF-2020-0216正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同心县丁塘中学餐厅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同心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宁夏弘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同心县丁塘中学餐厅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同心县丁塘中学餐厅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同心县丁塘中学院内。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同发改审发[2024]80号4.资金来源:除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5.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食堂一栋,地上二层,建筑面积1524.78m,占地面积762.39m²,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8.9m,共设置三处疏散楼梯。拆除现状废旧食堂520m²;场地混凝土硬化562.69m²、绿化88.79m²;配套室外供电外网、室外供水消防外网、室外雨水排水外网、室外暖通外网等。(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7月8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伍万叁仟玖佰壹拾伍元陆角叁分(¥6353915.63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L(2)设备购置费(含税):元);适用税率:1%人民币(大写)(¥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贰万捌仟肆佰捌拾元叁角玖分(¥5328480.39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2写)伍拾贰万肆仟陆佰叁拾伍元贰角肆分(¥524635.24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零捌佰元整(¥220800.00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7)安全文明措施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伍仟玖佰伍拾柒元柒角肆分(¥165957.74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式公同名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郭建彪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8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同心县教育局订立。4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承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鑫(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2127H39026324091640500MA76LHBKXM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地址:同同心县银平西街365号西湖北区二期一号楼13室邮政编码:751300邮政编码:7552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鑫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0953-8028873电话:15121999910传真:传真:0951-7666190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建行银行同心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账号:64001580536050005060司银川西城支行账号:6405011201000000144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厅建设 餐厅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