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230001]ZYGC[GK]20240003

二、合同名称: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30001]ZYGC[GK]20240003

四、项目名称: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联系方式:045182620789
供应商(乙方):吉林中冠锋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1
联系方式:186865601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肇东水库水源地
1(项)
¥175,000.00
¥175,000.00
【无】

2
哈达水库水源地
1(项)
¥208,500.00
¥208,500.00
【无】

3
鸡西供水工程水源地
1(项)
¥175,000.00
¥175,000.00
【无】

4
五号水库水源地
1(项)
¥208,000.00
¥208,000.00
【无】

5
黑河小金厂水源地
1(项)
¥168,000.00
¥168,000.00
【无】

6
东城水库水源地
1(项)
¥177,000.00
¥177,000.00
【无】

7
细鳞河水库水源地
1(项)
¥208,000.00
¥208,000.00
【无】

8
西山水库水源地
1(项)
¥207,500.00
¥207,500.00
【无】

合同金额: 1,52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b7f2e3e7-220c-424a-8449-dcea53f46ccc_2024年黑龙江省水源地监测站项目合同(商务部分).pdf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2024年11月07日

合同编号:HLJDQSW-ZDYW-2024-01项目编号:[230001]ZYGC[GK]20240003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受托方(乙方):吉林中冠锋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2024年10月12日签订地点:哈哈尔滨市有效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2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HLJDQSW-ZDYW-2024-01委托方(甲方):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法定代表人:刘本义项目联系人:刘金德联系方式:13936348636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电话:0451-82620789传真:0451-82624039电子信箱:31441017@qq.com受托方(乙方):吉林中冠锋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街创业园D座生活楼中国吉林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3层317房间法定代表人:项权项目联系人:王晓东联系方式:18686560127通讯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岳阳路499号一层左门电话:18686560127传真:0432-62995857电子信箱:ylx909288@126.com3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第1包次)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采集、上传水质监测信息。2.技术服务的内容:承担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第1包次),负责大庆东城水库、黑河小金厂水源地、鸡西供水工程、肇东水库、哈达水库、西山水库、细鳞河水库、五号水库8个自动监测站的巡检、维护、维修、校验、考核、质控、备品备件管理、档案管理,以及站房、供暖设备等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等内容。3.技术服务的方式:各监测站每天监测次数4次;月监测数据上报率不低于95%,完整率达到90%,及时率达到80%。在合同服务期内,负责包括水、电,采暖、房屋及通讯等辅助设施和其它所有与水质自动监测相关的仪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维修、配件更换,并承担运维期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所需费用。如在合同服务期内涉及到监测站搬迁,负责原站址设备设施的拆卸和新站址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调试。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大庆市东城水库、黑河市黑河小金厂水源地、鸡西市鸡西供水工程、绥化市肇东市肇东水库、鸡西市哈达水库、伊春市西山水库、鹤岗市细鳞河水库、鹤岗市五号水库;2.技术服务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43.技术服务进度:依据《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工作方案》执行;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本合同和《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工作方案》标准;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截止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为乙方提供运维所需技术资料;2.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上述工作贯穿整个项目进展过程;3)其他:无。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人民币总额为:(大写)壹佰伍拾贰万柒仟元整;(小写)1527000.00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保函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长春路支行5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昌茂花园26号楼5-9号网点帐号:22050161318300000074第五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100%价款(¥1527000.00元)的银行保函,合同期满后,甲方对包括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劳务费等在内的合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返还银行保函。第六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相关水质监测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经手本项目相关水质监测资料人员;3.保密期限:5年;4.泄密责任:依据《保密法》承担相关责任。乙方:1.保密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相关水质监测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经手本项目相关水质监测资料人员;3.保密期限:5年;4.泄密责任:依据《保密法》承担相关责任。第七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62.因未尽事宜需要补充合同内容的;第八条又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需要提供阶段性或全年运行维护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数据;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及方式:详见合同附件1、附件2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会议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或其分支机构任务安排而定。第九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运维期间所产生的资料和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利用运维期间所产生的资料和成果进行研究和经营性活动。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乙方擅自将本顶目转包他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终止前3个月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费的总额。2.除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外,乙方如果连续1个月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按月扣除运行经费。若出现问题不进行及时整改,导致连续3个月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合同,并扣除终止合同后的运营经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在运维期间,乙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7方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4.在运维期间,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5.在运维期间,乙方因包装、运输引起的备品备件损坏,乙方应在不影响运维效果的前提下及时将所需备品备件进行无偿更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6.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每次乙方应按实际损失额向甲方支付双倍补偿。7.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8.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又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刘金德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项权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乙双方相关信息传递2.项目执行情况沟通;3.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又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双方协商一致。8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无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详见合同附件1、附件2。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第十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九条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合同附件如下:合同附件1运行维护服务具体事项合同附件2运行维护内容及技术要求9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法定代表人YV/委托代理人:(签名)200年10月12日乙方:(盖章)吉林中冠锋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项权/委托代理人:(签名)eP年10月10日10合同附件1:运行维护服务具体事项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1)乙方在接受、配合和协助甲方对本项目履约管理、监督的同时,还应同意接受、配合和协助甲方的分支机构(市地水文水资源分中心)的管理和定期(月检、季检、年检)监督检查。(2)甲方委托其分支机构(市地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对本项目开展履约管理、监督检查及单站验收等工作。(3)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验收采取单站验收、合同验收和项目验收的方式,乙方需配合、协助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验收工作。①单站验收:由甲方的分支机构(市地水文水资源分中心)组织,甲方负责指导;定内容进行验收;②合同验收:单站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含甲方分支机构)就合同约验收;③项目验收:单站、合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就项目完成情况进行(4)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确保仪器设备、设施、药品使用以及运维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负责提供监测站主要监测仪器仪表备用产品,在监测仪器仪表因故无法及时修复时,乙方第一时间安装备用仪表(包括整机更换)开展检测工作。(6)乙方需做好监测信息的保密,防止监测数据失密。监测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要符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特殊区域水文水资源数据安全采集系统》加密传输要求和黑龙江省《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扩展协议》的有关规定。(7)在正式开展工作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编制《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审核同意后,作为水质监测站运维工作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日常检查和评估服务方运维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8)本合同价格包括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设备和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站房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运行周期内所发生的器材费、水费、电费、人员看护费、设备维修费、房屋等基础设施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不可预见的费用。(9)在运行管理周期结束后,乙方根据各监测站运行情况,及时编制运行管理报告,如实反映运行期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和存在的有关问题。(10)乙方负责与下一年度项目运维公司的运维工作衔接和交接,两个年度运维工作衔接和交接期间乙方提供软硬件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服务,并承担衔接和交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2、运维服务具体事项:(1)运维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监测站的巡检、维护、维修、校验、考核、质控、备品备件更换、档案管理,以及站房、供暖设备等辅助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等内容,还应包括投标文件和《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工作方案》规定的运维服务内容等。(2)现场巡检、维护、维修、校验、备品备件更换等运维服务工作,必须现场用工程相机拍照,照片系统归纳存档,并做为项目验收的佐证材料之一。(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监测站监测频次、数据上报率、完整率、及时率连续3个月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4)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2。(4)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2。甲方(章)200年(/2日乙方(章)3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重要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