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基础业务系统 医院业务系统 运营推广系统 消息推送服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2024)
合同编号:204013202400043_001
合同名称:中医药改革创新“揭榜挂帅”项目(中西医协同全科医疗智慧化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2001812
项目名称:中医药改革创新“揭榜挂帅”项目(中西医协同全科医疗智慧化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地址:青岛市胶州市徐州路29号
联系方式:15953282951
供应商(乙方):青岛华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30号檀香湾1号楼901
联系方式:18562761236
合同签订日期:2024-11-06
主要标的名称: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规格型号:软甲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万元
合同金额: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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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中西协同医疗智慧化平台项目技术开发委托方(甲方):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受托方(乙方):青岛华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4日签订地点:青岛市委托人: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云溪河南路99号代表人:董智勇电话:13616425878邮箱:受托人:青岛华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30号檀香湾1号楼901代表人:刘宗顺电话:13240006667邮箱:liuzongshun@whathink.com账户:12057000000140766开户行:华夏银行青岛麦岛路支行甲方委托乙方开发中西协同医疗智慧化平台项目,并支付开发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合同技术开发的项目、要求1、技术开发目标: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中西协同医疗智慧化平台项目开发工作。2、技术开发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说明数量单位单价(元)1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青岛中医通用户端微信版1套140,000.002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青岛中医通医生端微信版1套120,000.003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医院管理中心基础业务系统1套120,000.004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医院管理中心订单管理系统1套70,000.005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医院管理中心调度管理系统1套60,000.006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运营管理中心医院业务系统1套120,000.06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运营管理中心医院业务系统1套07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推广系统1套60,000.008运营管理中心后台管理系统1套60,000.009业务支撑服务中心消息推送服务系统1套20,000.0010业务支撑服务中心生成二维码服务系统1套30,000.0011业务支撑服务中心中医药知识管理系统1套30,000.0012业务支撑服务中心中医经络知识管理系统1套30,000.0013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1套70,000.0014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中医人工智能算法子系统1套60,000.0015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舌面脉采集系统1套50,000.0016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舌面脉采集仪(中医四诊仪)2台360,000.0017第三方系统对接服务短信包、移动终端流量、网络专线1项70,000.0018移动终端设备移动医生工作终端2台20,000.0019移动终端设备智能移动终端2台10,000.00项目费用合计项目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项目费用合计项目费用合计小写:1500000.00小写:1500000.00小写:1500000.00小写:1500000.002.1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2.1.1青岛中医通用户端微信版用户端须具备网格化方式区域整合型医疗模式,具备查看出诊项目、预约下单、在线结算、满意度评价、取消服务、催诊、查看出诊预约单等功能。2.1.2青岛中医通医生端微信版医生端须具备查看医生职称、所属医院、排班状态、好评率、出诊量、我的用户数、今日待出诊、今日已诊结、医生待接单、待出诊服务订单功能,具备接单、完成服务功能,须具备全病程管理互联网化、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健康链管理能力。2.1.3医院管理中心基础业务系统医院管理中心基础业务系统须具备用户管理、医院管理、医生管理、服务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消息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2.1.4医院管理中心订单管理系统医院管理中心订单管理系统须具备订单列表、订单详情、订单配送、取消订单、服务评价等功能模块。2.1.5医院管理中心调度管理系统医院管理中心调度管理系统须具备改派医生出诊、出诊医生排班管理、医生回执消息推送、电话预约用户登记、电话预约下单、待办事项等功能模块。2.1.6运营管理中心医院业务系统运营管理中心医院业务系统须具备用户管理、医生管理、医院管理、服务项目管理、订单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模块。2.1.7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推广系统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推广系统须具备用户级联列表、调度接单算法参数配置、急诊急救管理等功能模块。2.1.8运营管理中心后台管理系统运营管理中心后台管理系统须具备运营账户管理、权限管理、角色管理、日志管理、定时任务管理、菜单管理、系统消息管理、协议管理、轮播图管理、意见反馈管理等功能模块。2.1.9业务支撑服务中心消息推送服务系统消息推送服务系统须具备消息用户注册接口、消息内容发送接口、消息发送记录接口、消息渠道选择接口、消息渠道对接处理、消息日志查询接口、消息内容敏感处理等功能模块。2.1.10业务支撑服务中心生成二维码服务系统生成二维码服务系统须具备网址添加、参数设定、生成者管理、二维码类型设置、日志管理、二维码生成器、二维码转换器、二维码图片下载等功能模块。2.1.11业务支撑服务中心中医药知识管理系统中医药知识管理系统须具备中医药知识、中医知识、中医养生文章服务等功能模块,须具备中医经验传承和中医治未病提升能力,须具备中医药材分类、中医药材知识维护、中医药材快捷搜索、中医病症分类、中医病症维护、中医病症快捷搜索、中医养生文章维护、中医养生文章快捷搜索等功能模块。2.1.12业务支撑服务中心中医经络知识管理系统中医经络知识管理系统须具备中医穴位知识、穴位治疗知识服务、中医穴位分类、经脉穴位维护、经脉穴位快捷搜索、穴位治疗知识维护、穴位治疗知识快捷搜索等功能模块。2.2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2.2.1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1)中医临床子系统中医临床子系统须具备患者基本信息录入功能,须根据患者主诉选择科别、科室、疾病等症状选择,或搜索疾病名称。疾病分类要求符合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规范。(2)中西医结合子系统中西医结合子系统须按照中西医专家角度划分科别科室和疾病,须具备症状选择、疾病名称搜索等功能模块。(3)中医AI子系统中医AI智能诊断子系统须具备六经辨证问诊环节,须具备患者问答、症状选择、疾病名称搜索等功能模块。(4)慢性疾病子系统慢性疾病子系统须在慢性疾病问诊环节具备“慢性病前驱期”或“慢性病发病期”选择功能。(5)体质辨识子系统中医六经辨证人工智能辅助分析须具备答题模式和直选模式。须根据患者实际生理情况,以问卷形式作答,选择体质类型进行辩证分析。(6)处方分析子系统处方分析子系统须具备诊断生成处方和修改处方功能模块。要求系统自动生成诊断结果及推荐处方,推荐处方中须显示药品名称、每种药品剂量、剂型、药品总剂量。要求在修改药品计量时对应修改药品克数。要求从药物配伍、禁忌、用量等方面对处方警示。(7)医院管理须具备医生管理功能,新增新医生时须上传医生资质证明。(8)我的患者须具备患者信息查询功能。(9)我的就诊须具备历史就诊记录查询功能。2.2.2中医人工智能算法子系统中医人工智能算法子系统须实现AI学习在芯片端加速完成,形成核心芯片到整机及嵌入式系统的完整方案,要求实现芯片和整机智能一体化国产替代,安全自主可控。2.2.3舌面脉采集系统舌面脉采集系统要求真实采集舌诊、脉诊、面诊、掌诊信息图片并上传至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为中医人工智能分析提供真实图像数据。2.2.4舌面脉采集仪(中医四诊仪)产品技术参数序号模块技术参数1脉象模块脉象模块*2;1脉象模块脉压模块外加力学量的准确性:舌面脉采集仪设定的外加力学量,则应从0开始加压,加压范围为0~25kPa,显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为土10%。1脉象模块脉率准确性:舌面脉采集仪的脉率显示范围从40次/min至200次/min,分辨率为1次/min,显示值最大允许误差为±3次/min;1脉象模块泄压功能:舌面脉采集仪需泄压后方可解除对患者的机械束缚,舌面脉采集仪具有泄压措施,以使舌面脉采集仪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时,均可在5s内将外加压降低到1kPa(7.5mmHg)以下,电源中断时也应满足此要求。1脉象模块动态放大器时间常数:舌面脉采集仪动态放大器部分采用交流藕合,其时间常数≥2.5s;1脉象模块工作噪音:舌面脉采集仪在正常工作时噪声不大于60dB(A);1脉象模块压力传感器:使用96个触点矩阵式柔性传感器分别采集左右手寸、关、尺三条脉象波形图,脉位为浮、中、沉三种;1脉象模块脉力为:力、中、无力三类;脉势为:满实、正常、低乎虚、中空虚四类;脉率为:迟、缓、平、带数、数、疾六类;节律为:正常、不齐、结代、促四类;脉形为:以a、b、c分别标记主波、重搏前波、重搏波,按各波出现的情况分为abc、ab、ac、a四种脉形;1脉象模块功能:通过脉诊模型算法,对应“脉位、脉力、脉势、脉率”等脉象信息。脉名包含:按位、数、形、势综合判别,有平、弦I、弦II、弦III、弦IV、滑、平滑、平弦、弦滑、涩、芤、濡、虚、实、弱、微、散、革、牢、紧、洪、细、浮、沉、迟、缓、数、疾、结代、促等不少于30种类型;2舌面象模块舌面象模块*1;2舌面象模块动态放大器时间常数:舌面脉采集仪动态放大器部分采用交流藕合,其时间常数应≥2.5s;2舌面象模块舌诊功能:对舌体(舌面/舌底)图像的颜色、纹理、轮进行特征提取,由计算机将这些特征值与特征数据库中的阈值进行比对判断,单击自动获取按钮,如参数正确,舌体提取成功,若存在不足,可通过自动提取进度条等来调整;可自动分析舌质颜色、舌苔颜色、舌形状、舌态以实时诊断,为了便于分步处理,此处特征提取分步骤完成,分别提取舌质特征、舌苔特征、齿2舌面象模块痕特征、裂纹特征、瘀斑特征以及点刺特征;单击按钮后,相关特征将被量化,以舌质为例加以说明,如单击舌质特征、舌苔特征按钮后,数据结果自动分析结果;采用数字化舌象采集平台与标准化方法还原,使舌象真实再现;用文字显示舌象特征淡红舌、薄黄苔、白腻苔、黄腻苔、灰黑腻苔、淡焦黄燥苔、花剥苔、淡胖舌、淡暗舌、绛舌、瘀斑瘀点舌、裂纹舌等27种舌象组合;2舌面象模块面诊功能:通过算法实现面部图像颜色提取,计算不同的颜色聚类中心的距离而进行面部颜色的分析;对面部图像进行特征抽取,通过计算测试样本特征与训练样本特征之间的余弦距离,实现对面部图像的光泽分析;将获取的特征值与特征数据库中的阈值进行比对,可分析面色苍白、面色青黄、面色萎黄等12种面色,两颧红、眼眶黑2种局面特征,有光泽、少量光泽、无光泽3种面部光泽,淡、红、暗红、青紫4种唇色,给出面诊分析结果;3主机模块采用8nm先进制程,8核64位架构,4G+32G,支持红外遥控,支持type-c,支持USB2.0/3.0,支持4G模块/重力感应/韦根接口/串口/蓝牙/HDMIIN等;4恒流光源121*61*135*2mm;4恒流光源光源:光源采用LED列阵光源,性能稳定无闪烁;照射均匀无反光,无阴影;4恒流光源照度:在拍摄窗口,照度为3300lx,标称值允差±10%;4恒流光源相关色温:相关色温在5000K~7000K范围内;4恒流光源显色指数:显色指数大于90;4恒流光源辐射照度:无辐射照度和紫外辐射照度;5高清摄像头800W;5高清摄像头成像:分辨率不小于5lp/mm;5高清摄像头彩色还原:系统成像装置应能对色彩准确还原,使标准色卡上色彩得到重现,各色在CIELAB色空间的色差(ΔE*ab)不得超过20;5高清摄像头相对畸变:相对畸变不得超过±5%;6移动医生工作站对接舌面脉采集仪(中医四诊仪)与移动医生工作终端集成对接,移动医生工作终端操作舌面脉采集仪(中医四诊仪)工作。➢对接方案:1.与医院HIS工程师进行对接接口参数进行调6移动医生工作站对接研,确认参数名称及抽取数据条件;2.医院HIS工程师根据系统对接业务需要,完成药房库存数据接口、药品数据接口、当日挂号数据接口,提供给中医人工智能辅助系统;3.独立部署中医人工智能辅助系统与医院所提供接口进行对接,对接完成后进行数据初始化处理,并对医院HIS系统提供中药处方数据接口;4.舌面脉采集仪(中医四诊仪)通过对接当日挂号数据接口,获取患者信息及门诊号,为患者进行舌、面、掌、脉等数据的采集;5.中医人工智能辅助系统,通过患者数据信息关联到该患者通过舌面脉采集仪(中医四诊仪)采集的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出具中药处方,通过与医院药房库存、药品数据的匹配,自动生成符合医院要求药品数据;6.医院HIS工程师需要根据挂号患者的门诊号参数进行调用中药处方接口,增加智能辅助操作按钮,并在HIS系统处方界面进行展示;7.医生可在HIS系统中,点击智能辅助按钮,提取中药处方到中药处方界面中,根据问诊实际情况,正常进行HIS系统后续操作即可。我公司具有医疗信息自动识别采集软件著作权,详见六、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2.3第三方系统对接服务短信包:30万条;移动终端流量:包含流量+通话,2年,每月50G流量+1000分钟通话;网络专线:下行带宽≥100M,2年。由采购人提供服务器、网络连接设备以及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系统部署上线。2.4移动终端设备2.4.1移动医生工作终端处理器(CPU):16核4.8GHz内存容量:32GB系统:Windows11带Office显卡型号:集成显卡屏幕尺寸:16.0-16.9英寸固态硬盘(SSD):1TB颜色:黑色2.4.2智能移动终端屏幕:屏幕尺寸为6.76英寸,屏幕类型:OLED,分辨率为FHD+2776×1224像素。存储:机身内存512GB。电池:电池容量为4600mAh,支持100W有线快充,不支持无线充电。网络与连接:支持5G网络制式,双卡双待,支持WiFi、蓝牙、NFC等功能。其他特性:支持鸿蒙操作系统4.0、双向北斗卫星消息、双扬声器、屏幕指纹识别、GPS、OTG等功能。※本项目建设中所涉及到的与HIS系统、支付系统等医院现有第三方系统的对接开发,均需采购人协调相关厂商进行支持配合,本次方案不包含与HIS系统、支付系统等院方现有系统的第三方对接费用。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开发计划,该开发计划应符合甲方研发体系规范。技术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开始日期、阶段目标、项目完成日期等。2、阶段性计划内容。3、详细进度计划。4、技术开发成果的安装、调试安装及培训。5、质保期内服务。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技术开发工作:总体计划: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1、调研阶段: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2、研发阶段:自合同签订后180天内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需求任务书。2、提供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后3天通过电子邮箱方式。3、其他协作事项:无。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电子文档交付。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技术开发经费和报酬1、技术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合计:¥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2、技术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收据预付合同金额70%;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收据,甲方付至合同金额的90%;项目运行一年内为质保期,质保期免费提供原厂维护服务,质保期满项目正常运行,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六条本合同技术开发经费由乙方以专款专用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查阅与本项目相关各项帐目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技术开发工作和使用技术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双方签署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2、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技术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九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的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本项目交付甲方的研究成果等。2、保密期限:长期。3、泄密责任: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的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在开发过程中保证按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甲方的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包括:甲方提供的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本项目交付甲方的研究成果等。2、保密期限:长期。3、泄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交的业务信息、技术情报或资料、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及向甲方交付的研究成果等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不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第十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技术开发成果:1、技术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形式及数量:详见附件一2、技术开发成果交付地点:青岛。3、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升级程序(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验收:以最终用户验收标准进行验收。1、乙方发货后通知甲方安排专人接货、组织到货验收,验收范围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设备包装、外观质量、配件等。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设备到货验收单》,作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的有效凭证。到货后5日内甲方不协调组织验收的,视为设备到货验收通过。2、甲方、乙方相关人员共同推进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且软件平稳运行满1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作为验收通过的有效凭证。软件平稳运行满2个月后5日内,若甲方逾期不组织安装调试、不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项目验收通过。3、验收方式:按软硬件参数要求所列内容逐项以演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连续三次操作正常运行,即为验收合格。4、若甲方对乙方某次提供服务的质量有异议,须在乙方提供本次服务当天或下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日予以回应,如该异议成立,乙方将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就乙方服务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要求。第十二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专利权归甲方所有,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甲方所有。第十四条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其衍生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乙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自行将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五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六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技术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产品在乙方开发完成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直到甲方人员完全掌握本合同中约定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2、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地点进行。3、费用及支付方式:免费。第十七条质保期服务1、乙方在本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服务范围为本合同包含需求的bug修复、故障排除、数据备份及恢复、简单新增小需求调整、字段调整。2、质保服务期间,乙方仅对本合同项下所开发的系统按本合同项目质量标准进行维护,若超出该范围,甲乙双方应另行商定。3、质保期间,对于甲方反馈的保修和维护问题,乙方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同时就解决时限达成一致。乙方需根据甲方的派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缺陷或损坏,服务完成后应及时联系甲方相应人员予以确认。4、质保期间,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和维护义务,甲方有权自行维修和维护,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5、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乙方视情况收取合理成本费。第十八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技术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每延迟付款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0.5%的违约金。2、乙方应保证开发进度,严格按照项目需求根据甲方的技术标准要求一次性交付到位,确保交付质量符合甲方的招标文件、开发方案开发技术标准相关要求和行业标准。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每延迟交付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应完成工作量金额的0.5%的违约金。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逾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对于合同规定的应该提供的资源,包括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等,乙方应保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如存在数量不足或人员能力不符合要求等,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处罚和考核。4、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如软件出现故障等)因乙方原因导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3日内无偿完成返修、整改,经两次返修、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处以相应造价10%的违约金,并继续返修,经三次返修仍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停止拨款、解除合同、责令退场无偿返修。5、合同期内不执行合同或擅自转包或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再分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无条件执行分包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要求,出现安全问题及后期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分包项目不能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合同,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乙方开发项目无法正常应用。(2)乙方开发项目或分项应用到在甲方工程项目中,阶段验收不合格、完工验收不合格或安装调试不通过。(3)乙方开发项目或分项应用到在甲方工程项目中,在甲方的工程项目中不能达到承诺的技术指标或不能通过该项目的验收。第十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技术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曹振华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季冬明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及时进行项目进度情况的沟通,推动项目开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时间发生后14天内提供当地政府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甲乙双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决定合同迟延履行、不履行。第二十二条通知和送达1、因本合同之履行,双方需要送达法律文书的,按以下地址送达:(1)甲方的送达信息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云溪河南路99号单位: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收件人:曹振华电话:13708954791邮编:266000电子邮箱:CZH18600@126.com(2)乙方的送达信息为: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1号青岛科技创新大厦801单位:青岛华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收件人:陈峥电话:18562761236邮编:266000电子邮箱:chenzheng@whathink.com2、合同双方涉及法律文件送达,可以当面送达或EMS方式送达,EMS方式送达的则在寄出后第5个工作日则视为送达。若进行信息通报、询问与沟通的,则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以电子邮件发送日视为送达日。3、任何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的,均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起诉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附件1、2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书面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代表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青岛华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时间:年月日附件一:交付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说明数量单位1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青岛中医通用户端微信版1套2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青岛中医通医生端微信版1套3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医院管理中心基础业务系统1套4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医院管理中心订单管理系统1套5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医院管理中心调度管理系统1套6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运营管理中心医院业务系统1套7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推广系统1套8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运营管理中心后台管理系统1套9青岛中医通平台开发业务支撑服务中心消息推送服务系统1套10业务支撑服务中心生成二维码服务系统1套11业务支撑服务中心中医药知识管理系统1套12业务支撑服务中心中医经络知识管理系统1套13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1套14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中医人工智能算法子系统1套15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舌面脉采集系统1套16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开发舌面脉采集仪(中医四诊仪)2台17第三方系统对接服务短信包、移动终端流量、网络专线1项18移动终端设备移动医生工作终端2台19移动终端设备智能移动终端2台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甲方: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乙方:青岛华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后勤物资、服务类等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诚信廉洁从业承诺书为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共同打造医疗卫生领域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购销环境,规范双方招标采购行为,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我方承诺以下诚信廉洁责任:一、我方在与贵单位的商务活动中将自觉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诚信经营,廉洁自律,保证不违规开展新产品推销和商业洽谈活动。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单位利益。二、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限、方式履行约定,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三、保证我方及我方人员在与贵单位及相关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按要求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1.自觉维护贵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不进入贵单位或私下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不以任何途径和方式统计有关产品或服务的用量信息用于促销提成。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贵单位及工作人员或特定关系人提供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提成、好处费、感谢费、推广费等。3.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为贵单位及工作人员报销应由贵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4.不为贵单位及工作人员提供合同规定之外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及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物资。5.不以学术交流等任何理由组织贵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或旅游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为上述活动提供支持或方便。6.不以任何方式给予或许诺事后给予贵单位及工作人员不正当利益。四、支持贵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反对贵单位及工作人员索要或暗示索取不正当利益,主动向贵单位或有关部门反映相关问题线索,积极配合贵单位或有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调查。五、我方承诺,若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停止合同、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黑名单等处理,相关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若我方及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等部门追究法律或纪律责任。承诺单位: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供货单位及采购单位各自保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业务系统 医院业务系统 运营推广系统 消息推送服务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