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4)
公告内容: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资产评估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HT-2024-003116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资产评估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411440401001575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资产评估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联系方式:0756-3268853
供应商(乙方): 广东仁合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吉大街道
联系方式:18928063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依据调查资料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分析,提供评估报告
1(项)
22,125.00
22,125.00
合同金额: 22,125.00元,大写金额:贰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07日
履约地点:珠海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07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40207440401000001征集人: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仁合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同名称: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资产评估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4-003116甲方: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乙方:广东仁合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2125.00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K4404012023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珠海市范围内(横琴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咨询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59.00%报价单价:22125.00元数量:1服务价格:22125.00元服务内容:珠海市范围内(横琴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咨询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一)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珠海市范围内(横琴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咨询服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二)服务标准:1、熟悉政府委托评估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1)国家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2)响应征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3)《城镇土地-第1页-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及其他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2、政府委托评估工作的现行做法情况:根据我司多年来从事出让土地业务的经验,我们知悉政府委托评估工作的做法归结为以下步骤:①分派任务,委托评估;②现场勘察:委托方与监理单位将负责联系其他3家中标机构的项目负责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查勘。估价机构根据承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出让或其他评估项目类型委估宗地的实物情况、区域情况等进行勘察,对周边的房价、地价及租金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派遣注册土地估价师到现场入镜拍照留存作为评估报告依据。③完成测算,出具预评估函:评估机构需根据项目情况向委托方提出所需的资料清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第一时间安排估价师对宗地的地价进行测算,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及提供完整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预评估结果提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统一收集后发送给委托方的项目负责人。④结果审核:委托方将根据3家评估机构的初评结果和监理单位的意见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若评估结论出现相互间差异较大等情况,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各估价机构对估价结果进行二次复核,考虑是否需要调整结果,并将最终结论反馈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收集、统计形成最终结果上报委托方。⑤出具正式报告,报告电子化备案:评估机构在收到委托方或监理单位关于项目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含技术报告),并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2]101号)文件要求,应当登录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tdgj.mn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www.creva.org.cn),通过“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进行报告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凡提交的相关业务土地评估报告,必须由评估机构按规范进行备案后,将‘电子备案号封面’作为必备材料一并提交。⑥整理封存档案:在正式完成评估报告交付工作后,估价师要将整个评估过程涉及的资料、照片等资料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归档,严格遵照相关的保密和保管要求进行档案管理。⑦后续咨询:我司承诺会为估价项目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及日常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估价项目后续规划条件调整、短期内市场波动幅度大等对项目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时,我公司将负责后续跟进服务,必要时对项目价格提供调整意见。(三)技术保障:1、首先评估机构都需要派遣专人或项目组跟进,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工作过程中要善于倾听委托方的实际诉求,准确理解不同项目的关键点,全面配合工作,机构间沟通交流要积极主动表达意见。其次,参与项目的全体评估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第2页-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2]101号)文件等政策文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开展评估业务,规范严谨撰写评估报告,出具的评估结果要客观合理,充分反映市场情况,为委托方集体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最后,评估机构要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及指引,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要把控好土地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认真履行相关的评估程序,自身做好评估执业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2、政府委托评估工作的关键点:①公司负责人要对本项目给予高度重视,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分别:土地估价师15人,房地产估价师17人(其中土地估价师从业超20年人数共9人)。认真对待每个项目,及时成立项目组,指定有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配备充足的技术力量和做好后勤保障;②根据委托方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和监控工作进度,项目组成员要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责任心强;③项目成员及时向项目组长和总负责人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由公司负责人组织公司内部技术委员开展讨论和解决问题,建立和落实好内部沟通协调机制;④项目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指定工作协调人员保持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有效解决外部协调问题;⑤项目组对评估项目的技术方案要认真讨论和制定项目技术方案;⑥对报告质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⑦若存在多个委托评估项目需要同时进行时,根据项目情况组成多个项目组,满足工作的需要;⑧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指派专人协助综合部对项目过程中涉及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工作底稿和电子文件存档。四、其他要求(响应实质性要求):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交价。供应商以折扣费率形式报价,折扣费率越小,则报价越低。商品(服务)实际结算价=约定标准计价×投标折扣费率。供应商应以“%”为计算单位,不得超过100%,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评估费用①评估费用=约定标准计价*供应商成交折扣费率,其中约定标准计价参考《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计价格[1995]第971号)的通知公布的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计算,当约定标准计价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进行计算。采购人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每一个标的物的评估需要,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选定4家供应商。具体到每个供应商的评估费用为评估费用=(约定标准计价/4)×供应商成交折扣费率,例如:约定标准计价为1万,成交折扣费率为99%,评估费用=(10000÷4)×0.99=2475元;②评估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技术交通等服务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费用,有关文件规定的利息、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2、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①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应当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②服务项目包含货物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列明货物清单及-第3页-质量标准。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120天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6、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7、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单价按照单位采购标的价格或者人工单价确定。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总价的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二、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0、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第4页-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12、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七、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八、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三、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招标文件规定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及其他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第5页-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能随意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5%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方于坡甲方联系人:韦莹莹联系电话:0756-3268853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何遵龙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银行账号:44350301040008151乙方联系人:陈文升联系电话:18928063166-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