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5-JZCG-G2024-0140003
二、合同名称: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5-JZCG-G2024-0140
四、项目名称: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及天地新城医院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71号
联系方式:13915951702
供应商(乙方):南京元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丽泽路99号14栋301室(江宁高新园)
联系方式:158958765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环境保洁、安全保卫、工程维护、客服接待、绿化养护等
联系方式:1589587657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99885.83元
合同金额:169.988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0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07 14:04:54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11.16-2025.11.15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元瑞.pdf
合同编号:JSZC-320115-JZCG-G2024-0140003项目名称: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及天地新城医院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G2024-0140甲方: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南京元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组织的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及天地新城医院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1.2标的质量: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1.3标的数量(规模):提供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1.4履行时间(期限):2024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1.5履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71号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1.6履行方式:人工运维。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陆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伍元捌角叁分(1699885.83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至保密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合法方式和途径将其全部披露或本合同终止后5年为止,以两者孰长为准。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乙方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8.1.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新老物业服务供应商完成交接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剩余合同款每季度末支付总价款的20%,考核扣除的费用从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8.1.2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8.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号),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可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结论的参考。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5‰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1.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南京元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公章)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丽泽路99号天印大道671号14栋301室(江宁高新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汤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徐玉敏联系电话:13915951702联系电话:18013391999签订日期:2024年11月7日附件:投标人名称:南京元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楼及天地新城医院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15-JZCG-G2024-0140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分项小计备注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元/月)(元/年)备注1人员工资3080600.009672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项目经理14300.00516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2)客服主管13600.00432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会议接待13200.00384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4)安保主管13000.00360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5)保安员717500.002100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6)保洁员820000.002400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7)绿化工12500.00300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8)消防监控值班615600.001872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9)综合维修工12800.00336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0)配电值班工38100.0097200.00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0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2社保公积金3043623.39523480.68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有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缴纳减免政策的,该表后须附说明材料,未提供说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内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减免政策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证明材料与该表后所附说明不符的将被视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1)社会保险3036153.39433840.68社保费用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2)公积金307470.00****0.00公积金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且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节假日工资154722.4556669.40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项目要求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至少满足投入总人数的50%(不低于15人),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参考计算公式:人员工资÷21.75天(平均月计薪天数)×3×人数×11天4其他待遇费用307000.0084000.00(1)人员福利30750.009000.00国家强制性要求缴纳的或员工必须享有的福利待遇。(2)人员餐费306250.0075000.00根据就餐标准测算,供应商应按75000元/年将此项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5行政办公费680.008160.00(1)办公用品费460.00720.00(2)培训费30125.001500.00(3)交通费460.00720.00(4)通讯费460.00720.00(5)服装费30375.004500.006工具耗材及物资装备折旧费8150.00(1)清洁耗材费7150.00根据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测算(往年实际发生金额测算为8500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8500元/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清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扫把、地推、垃圾袋、抽纸、洗手液、厕所卷纸、消毒液、洁厕灵等。(2)物资装备折旧费1000.007管理费16476.608利润16641.379法定税费16807.78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费,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后附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0其他费用2300.00供应商认为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11投标报价合计(元)1699885.831699885.831699885.831699885.83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