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协采购合同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TFZW-WHDH-202406-A
二、合同名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22060716-0856
四、项目名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本级
2、地址:高新大道777号3号楼
3、联系方式:027-67880427
4、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社区人民南路2010号发展中心大厦1501-1502A
6、联系方式:027-653864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37906.4元
5、合同金额:43.7906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8日至2025年06月27日;履约地点:高新大道777号8号楼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4-0204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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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购买服务2024年合同.pdf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TFZW-WHDH-202406-A】项目名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方: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方:深圳市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第1页共9页甲乙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目录.6.66677..8..8.8.8.81项目概况2合同有效期3服务内容及要求4服务费用.5支付方式及支付约定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违约责任.9责任免除10合同续签与终止11附件12其它.附件:授权委托书第2页共9页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TFZW-WHDH-202406-A甲方: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湖新乙方:深圳市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政法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社区人民南路2010号发展中心大厦1501-1502A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湖北省、湖北省武汉市法规、政策、规章等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1项目概况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本项目主要由甲方选定乙方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提供综合办公、受理督办、研判指挥、监督调研系统运行服务。H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从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决定续签合同。3月服务内容及要求3.1月服务内容及要求第3页共9页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序号服务范围服务内容1综合1.提供中心的综合协调、督办服务。2.提供中心收文、发文和立卷归档服务,撰写综合文字材料。3.负责中心入驻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包括排班,考勤、纪律检查等事项,保证平台正常有序运行。4.负责中心来访解说、接待和会务等服务。5.中心交办的其它服务项目。2受理督办1.负责将涉及社会治理类的上级单位转办事件、各街道上报事件、平台告警事件等工单及时录入智慧社会治理综合平台。2.做好录入工单的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入的工单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派遣。3.根据要求,及时做好智慧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内工单的催办、跟踪、办结、核查、反馈。4.对已办结的工单进行回访,并做好相应回访记录。5.凡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和群众多次投诉的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根据领导批示进行处置。6.中心交办的其它服务项目。3研判指挥1.负责对全区社会治安重点要素、基层民情等风险隐患点进行监测分析和研判预警,为区领导管理提供决策依据。2.负责建立健全联动指挥工作机制,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调度。3.负责综合性、跨区域、跨部门重要案件、疑难案件的跟踪督办。4.中心交办的其它服务项目。4监督调研1.负责全区社会治理机制的建设和拓展深化,制定科学完善的基层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2.负责全区社会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对区社会治理工作定期作出评估报告,为区领导管理提供决策依据。3.负责检查、指导各街道综治中心的业务工作,对各街道社会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方案。评价方案。第4页共9页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4.负责指导各级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服务。5.中心交办的其它服务项目。5系统运行护和安全保障事项。换事项。护和安全保障事项。换事项。1.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系统、智慧社会治理综合平台日常管理、维2.负责中心各类电子软硬件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事项。3.负责与市级社管平台、区级社区工作平台的技术衔接和数据交4.负责智慧社会治理综合平台治理数据的定期收集、梳理、汇总、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区领导管理提供数据支撑。5.负责为各街道综治中心提供技术支撑。6.中心交办的其它服务项目。开委员4服务费用4.1本合同期内乙方完成本项目事项实行包干制,包干费用包含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各项成本;不含保障项目运行所需的办公设备及用品、活动器材设备、活动交通、通讯等费用。4.2本合同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捌拾柒万伍仟捌佰壹拾贰元捌角(875812.80元)。4.3其它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实施;收费标准参考本合同相关费用标准或市场价进行协商确定,但不能与市场价有重大偏移。4.4其他配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第三方评估、服务办公及文印用品、相关宣传务务活动等)由甲方承担。4.5如合同履行中或合同续签时,因政府调整政策等原因影响乙方成本支出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根据政府调整的比例另行支付差额或对服务费用进行相应递增,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4.6本合同期满前,经采购人认可和相关决策程序后可续签合同。53支付方式及支付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分两次支付,如未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付约定: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开具上半年度服务费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15日内将上半年度费用支付乙方,乙方于合同下半年度开始后开具下半年度费用甲方第5页共9页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15日内应及时将费用支付给乙方,汇付所需手续费由甲方承担。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本项目的质量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及要求,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本项目的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乙方进行处罚与奖励,有权通过考核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事项提出整改,但不能干涉乙方对本项目事项的自主管理。3.甲方有权因乙方未提供或未按时提供合格的发票,不承担延迟支付责任。4.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6.2甲方义务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向乙方无偿提供因服务业务开展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及项目运作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实物、文档资料及费用等(包含但不限于办公位、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作资料、印章等)。2.甲方应为乙方实行本项目提供工作支持、相关业务宣贯培训,含法律、政策、规范及相关信息等。3.乙方在执行甲方关于本项目相关内容和规范时,甲方应充分支持与配合,必要时给予相应协助。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内部安排及管理,不得对乙方正常履约情况进行干预。5.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合同费用。6.甲方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的其他义务。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以及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服务费用的问题,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延迟超过30日,每延迟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给予相当于延迟付款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延迟超过6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6页共9页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进入甲方区域的其他人员遵守本区域内的相关制度,以保证乙方提供本项目必要的便利条件。3.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甲方书面授权,就本项目履行事项代表甲方与相关机构、承办商、专业机构及其他单位或个人接触并处理相关事宜。4.乙方有权在合法合规条件下,在保证本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完成项目的过程和进度进行自由安排和调整,自主开展本项目,以实现双方认可的目标。5.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7.2乙方义务1.乙方须严格履行合同内容约定,满足合同内的需求,并根据相关标准完成本项目顺利进行,涉及费用结算的,需提供合格的发票。2.乙方须遵守国家和本项目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等内部管理文件要求。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本项目运行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合同的要求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履约。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质量考核评价,并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以确保本项目高质量完成。5.乙方须履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8违约责任8.1本合同内约定的一切涉及赔偿的行为,责任方均应如实履行赔偿责任。8.2除不可抗力情况或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如未提前三个月以上书面通知对方的,均视作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由于提前解约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外,还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赔偿金。9责任免除9.1在服务中发生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2.因甲方未能按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设施设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导致服务内容无法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实施,造成损失的;3.因甲方提供的工作内容、服务规范等指导性文件、通知的信息错误引导,而导致的影响或损失的第7页共9页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4.乙方在履行服务过程中而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而产生的损失和影响的;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权利保障服务运行,导致服务影响或服务中断等后果的。10合同续签与终止10.1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评估或双方协商谈判确定是否续签,续签合同的费用按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10.2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目标或违反本合同附件相关要求,达到终止合同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3因不可抗力情况,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对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0.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实物、文档资料,并配合做好与新服务供应商的移交工作:※乙方接收的甲方所有设备设施、相关文件、工具、钥匙等资料或物品;※其它乙方需移交的物品及文件资料。11附件11.1授权委托书12其它12.1本合同中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12.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增加其他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明确。12.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增加其他服务的,由甲、乙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风服甲方: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乙方:深圳特发设务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2024年日期:月2日日期:月2日第8页共9页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附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深圳市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就提供外包服务与贵单位签订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现我公司授权委托湖北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履约、收款,并开具湖北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发票。被授权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公司,与我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将承担该被授权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授权期限:与合同有效期保持一致结算收款账户信息:户名:湖北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279191635105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特此委托。(授权人)委托人:深圳市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1-(被授权人)被委托人:湖北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786日期:年月日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