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7752320243406

二、合同名称:朱家角镇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项目(24.11.8-25.11.7)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8102241108145531-18170133
四、项目名称:朱家角镇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项目(24.11.8-25.11.7)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18号
联系方式:15801905200
供应商(乙方):上海聪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雷勇(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
联系方式:133118602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朱家角镇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项目(24.11.8-25.11.7) 
   数量: 1.00 
   单价(元): 60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60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朱家角镇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项目(24.pdf

朱家角镇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项目(24.11.8-25.11.7)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752320243406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聪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雷勇(男)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18号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700电话:15801905200,电话:13311860261传真:021-59249281,传真:联系人:项辉,联系人:顾雷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朱家角镇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项目的招标投标结果,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朱家角镇公共区域(见附件1)建筑垃圾的清运、分拣、消纳处置和25个村、动迁小区、老旧小区(见附件2)的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处置。其他区域如村、封闭式小区等建筑垃圾的清运、分拣、消纳处置由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出台指导价,由供应商自行与管理主体签约结算。签约合同到采购方处备案。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次项目招标,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供应商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三、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1.1、本合同价格为6080000元整(陆佰零捌万元整)。1.2、合同单价:合同单价以乙方投标文件实际响应价格为准。本服务的服务期限:。1.3、其他区域如村、封闭式小区等建筑垃圾的清运、分拣、消纳处置由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出台指导价,由供应商自行与管理主体签约结算。签约合同到采购方处备案。1.4、分拣出来的不可再利用垃圾(既分拣后残渣)清运、处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总量10%的费用。(残渣超出总量10%的部分由乙方负担费用)。2、结算方式:2.1、合同签订后,由朱家角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2.2、支付方式:每季度结算价出来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给甲方,甲方通过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四、计量方式以地磅称重方式进行确定数量,并按照年平均装载量指标情况折算车次确认数量。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建筑垃圾等的消纳处置必须由经区绿容局备案合法合规的再生资源化利用中心进行消纳处置(乙方须提供和再生资源化利用中心签订的针对本项目的消纳处置协议)。2、乙方须配置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专营车辆不少于10辆(荷载4.65吨不少于2辆;荷载7.9吨不少于8辆),按需逐步配备建筑装修垃圾等专用回收箱体,以及建筑装修垃圾日常装载所需的铲车等机械设备,确保日常清运正常开展。3、甲方需协调好各社区居委会建筑垃圾按要求袋装且其它垃圾分类堆放,为乙方清运车辆进入小区作业提供便利,保证乙方能正常作业。4、大分流点垃圾2天(48小时)内处置完毕。按照车辆平箱平盖装满一车经确认后计1车次。不得超载,不得少装。5、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确保达到甲方作业要求。6、乙方须确保具有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资质、符合各项要求。乙方在街道范围作业车辆须在甲方登记备案,并按环卫管理要求安装GPS装置。7、乙方须具备清运车队(在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网站备案)。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行业管理制度。如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如因清运作业而影响附近沿途卫生环境,导致扬尘、垃圾掉落等问题时,乙方须进行整改,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人员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设备配置、清运分拣、处置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服务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0、合同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服务外包第三方。同时,乙方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作业服务外包。11、乙方如果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当季服务费。五、项目验收甲方每季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为: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完善的备案机制、有完善的收运台账、分拣场所整洁有序、垃圾收运处置去向台账、对点位及时清运、服务质量、车辆装运量是否符合规范。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考核。六、监控管理及台账建立乙方必须按规定清运,每清运一车收取一张单据,由专人负责接收,每天与监管部门进行核对,每月进行汇总,并上报甲方。乙方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清运单据进行汇总并电子保存,以备监管部门核查。七、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裁决。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八.合同附件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2、本合同书;3、本项目成交通知书;4、乙方的本项目响应文件;5、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九.合同修改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4-11-08,日期:2024-11-08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装修垃圾消纳清运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