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74109460620241803
二、合同名称:尧都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合同1包
三、项目编号:1410022024CGK00189
四、项目名称:尧都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尧都区华州路1号9号楼
联系方式:13994751579
供应商(乙方):山西华筑天成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龙堡街龙园小区中区B座商务楼1-3层
联系方式:131910663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尧都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一包 数量:1.00 单价(元):645531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辖区内3877座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工作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的要求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的要求
2.合同金额(元):645531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尧都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合同1包(11N74109460620241803).pdf
房屋鉴定合同书合同编号:11N74109460620241803项目名称:尧都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甲方(委托单位):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鉴定单位):山西华筑天成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房屋鉴定合同甲方(委托单位):临汾市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904741094606G乙方(鉴定单位):山西华筑天成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80655825155乙方在尧都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招标项目中包一(包号)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质量,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检测项目及内容1、检测项目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排查出的经营性自建房和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机构鉴定后提供检测鉴定过程、标准符合规定,缺陷状况、危险性评级真实准确,针对隐患处置、后期维护使用提出具有可行性建议的纸质版鉴定报告。2、检测内容2.1了解鉴定住户的基本情况。2.2对房屋场地、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勘查。第1页2.3对房屋裂缝、变形等缺陷情况进行检测。2.4对房屋建筑物的安全性和抗震性进行检测鉴定,并提出改造加固合理化建议。3、依据的标准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应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作出评判。其中:自建房安全鉴定依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201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等规定执行。自建房抗震鉴定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既有村镇住宅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程》CECS325、《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抗震设计标准》GB50011等规定,对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客观评判。二、费用及支付方式1、检测鉴定费用本次中标项目为尧都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包号:包一)。中标费用为:鉴定单价6.47元/㎡,鉴定总价6455313元整。本鉴定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次鉴定经双方商定鉴定结算价按上述中标单价以实际对应工作量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第2页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展检测鉴定工作;乙方向甲方出具检测鉴定正式报告,并经相关乡镇、街道审核,甲方确认后,甲方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次支付乙方鉴定费用。三、检测工期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入现场开始检测鉴定工作。自进场之日起,工期8个月,若遇不可抗力情况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检测鉴定工期顺延。四、甲方责任1、委派专人引领检测人员入户鉴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2、按合同规定如期如数付给乙方检测鉴定费。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检测鉴定结果和报告,不得擅自修改报告内容。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5、甲方联系人为崔临明,联系电话:13994751579。五、乙方责任1、提供检测服务,负责甲、乙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第三人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2、负责检测鉴定全过程,所提供检测鉴定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要求在内的所有要求。3、提供检测鉴定报告一式三份。第3页4、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要求,出具规范、合格的检测鉴定报告,并对检测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承担法律责任。5、乙方联系人为张志敏,联系电话15525087771。六、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合同的生效、终止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单位)(盖章):,乙方(鉴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房屋鉴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