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堂蔬菜调料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东风监狱2024)



一、合同编号: [230101]HZGL[GK]20220002-1
二、合同名称: 罪犯食堂蔬菜调料续签
三、项目编号: [230101]HZGL[GK]20220002-1
四、项目名称: 罪犯食堂蔬菜调料续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黑龙江省东风监狱
地 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利街
联系方式:0451-53845409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果中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人和革新市场负一层R区8号
联系方式:0451-553963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蔬菜调料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3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黑龙江省东风监狱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罪犯食堂蔬菜调料.pdf

2025罪犯食堂蔬菜调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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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黑龙江省东风监狱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利街乙方:哈尔滨果中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革新市场负一层R区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东风监狱罪犯食堂蔬菜调料二次,采备采购项目编号:[230101]HZGL[GK]20220002-1备案编号:哈财[2022]01421号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230101HZGL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乙方附带中标合同通知书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大写:叁佰万2.付款方式及时间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2期:支付比例85%,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3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4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5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6期:支付比倒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7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付。8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9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付。10期:支付比例8.33%,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付。11期:支付比例8.35%,本项目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支付。12期:支付比例8.35%,本项不适用预付款制度,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核定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符合采购人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发票后付。3.交货时间:甲方订货12小时内送货交交货地点:阿城区新利街东风监狱4.质量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5.包装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6.运输要求:乙方负责甲方指定送货地点:(1)运输方式及线路:乙方使用自有车辆,自哈尔滨人和革新市场运输到东风监狱(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1页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8.验收(1)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2)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兰在1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9.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如甲方对乙方所供物品持有异议,经实际考察,乙方将无条件供甲方换货)10.违约条款(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验收要求:1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2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3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4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5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6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7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8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9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10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11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12期:每月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15日内完成费用支付。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2页其他:(无)二、服务标准和要求本服务项目预算控制价:3000000元/年,(结算时以实际产生数量,据实结算。1、项目要求(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签订采取1+1+1方式,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结算金额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确定)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止,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东风监狱(3)交货时限: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送货,特殊情况提前告知,保证工作完成三、食材要求1.蔬菜类。所提供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及相关防疫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2.预包装食品及佐料类。提供“SC”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检验报告,并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注:以上食材供货时还应提供当地市场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求出具的相关检测或证明材料。四、安全和时效要求1.中标人应配备专人专车为食堂配送。甲方为国家监狱机关,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监管安全规章制度,不得将违禁品带入监内,不得与罪犯私自接触。乙方带手机、现金等违禁品带入监内,或者为罪犯捎买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车辆、物品要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核酸证明并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要求。2.保证送货速度。中标人必须在正常预定食材配送之外,满足临时要货需求,保证随时、及时送货到位。3.供货商所提供的食材的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食材数量、质量,必须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若供货商不听劝告,一再坚持错误继续供货,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终止与供货商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后果,全部由供货商承担。4.中标人提供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检测标准。根据甲方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甲方并提供相应辅助服务,每批次供应的蔬菜类食材须提供蔬菜类食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由于食材质量问题或超过送货时间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如不能提供规定品牌或要求的货物须提前向甲方通报,经甲方确认后,无质量问题方可提供。5.中标人须提供所有配送食材的质量保障的相关资料或货物来源证明,保证食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如: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食品检测报告、物资储备条件、购货凭证、出库清单、运输车辆等。)五、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照大润发超市零售价格(特价和精品除外)进行统一标准下浮率15%报价。★1、服务需求项目包含以上类别,但不局限于以上服务项目。★2、送货方式:专用车辆运送,特殊情况必须有封闭箱车,特殊情况提前告知,保证工作完成。★3、搬运方式:要有适量工人负责装卸到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4、人员要求:配送人员须具有健康证。6.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第3页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7.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相关资到料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中国人民法院起诉。8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名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朴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黑龙江省东风监狱乙方:哈尔滨果中鲜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藏軍采购方法人代表:投标人法人代表: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道外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67747732643账号:联系电话:/504608000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5年10月8日签订时间: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蔬菜调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