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普通诊察器械采购合同公告(高青县人民医院(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2024)
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高青县人民医院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220002024020001045_001
二、合同名称: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22000202402000104
四、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高青县人民医院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533-6972634
供应商(乙方):山东泰诺博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双羊街1号嘉和大厦5楼
联系方式:136253659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普通诊察器械
DMS300
5
1.98
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用户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
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220002024020001045_001计划编号:37032200036100420240006采购人:高青县人民医院供应商:山东泰诺博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采购人(全称):高青县人民医院供应商(全称):山东泰诺博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SDGP370322000202402000104)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动态心电记录仪。二、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完毕。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采购文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元(¥99,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吴奎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99000.0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7日签订。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高青县人民医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双羊街1号嘉和大住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11号厦5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3-6972634,电话:13625365994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账号:,账号:21824320270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11号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双羊街1号嘉和大厦5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3-6972634电话:13625365994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账号:账号:21824320270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水米22F米H3-T1M711211f通光州业F浦水3光F米市米M电f米州重11市湖E通e水M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220002024020001045_001计划编号:37032200036100420240006采购人:高青县人民医院供应商:山东泰诺博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3水米22F米H3-T1M711211f通光州业F浦水3光F米市米M电f米州重11市湖E通e水M采购人(全称):高青县人民医院供应商(全称):山东泰诺博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SDGP370322000202402000104)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青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供货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动态心电记录仪。二、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完毕。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采购文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元(¥99,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吴奎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99000.0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3水米22F米H3-T1M711211f通光州业F浦水3光F米市米M电f米州重11市湖E通e水M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7日签订。3水米22F米H3-T1M711211f通光州业F浦水3光F米市米M电f米州重11市湖E通e水M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高青县人民医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双羊街1号嘉和大住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11号厦5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3-6972634,电话:13625365994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账号:,账号:21824320270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11号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双羊街1号嘉和大厦5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3-6972634电话:13625365994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账号:账号:21824320270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普通诊察器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