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设备 除颤仪 体外除颤监护仪 血滤机 血液净化机 血气分析仪 血气电解质分析仪 锂电池 电电缆采购合同公告(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570021620241201

二、合同名称:重症设备采购(输液泵、营养泵、血滤机等)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AGK02308
四、项目名称:重症设备采购(输液泵、营养泵、血滤机等)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 址:山西
联系方式:0355-3128221
供应商(乙方):国药山西医链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府东街与东中环交叉口太原工业园区总部基地1311号
联系方式:185349896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除颤仪(体外除颤监护仪) 数量:1.00 单价(元):5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飞利浦规格型号:Efficia DFM10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血滤机(血液 净化机) 数量:1.00 单价(元):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健帆规格型号:DX-10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透析型人工肾 一次性使用血 液回路导管 数量:0.00 单价(元):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哈娜好规格型号:BLS-121-DBC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透析型人工肾一次性使用血液回路导管 数量:0.00 单价(元):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哈娜好规格型号:BLS-121-DBB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透析型人工肾一次性使用血液回路导管 数量:0.00 单价(元):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哈娜好规格型号:BLS-701K-ZY10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血气分析仪 (血气电解质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康立规格型号:Vitagas 8E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血气分析检测 试剂(血气电解质分析仪用 测定试剂(电 极法)) 数量:0.00 单价(元):3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康立规格型号:100e 测试

2.合同金额(元):28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标完成 30天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重症设备采购(输液泵、营养泵、血滤机等)项目合同(11N40570021620241201).pdf

医疗设备购销合同甲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合同编号:HSBK-2024-乙方:国药山西医链通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地点:长治依据2024年10月18日的成交通知书,乙方在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1499002024AGK02308号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本合同购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国别、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合计金额(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设备名称(注册证/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国别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除颤仪体外除颤监护仪EfficiaDFM100飞利浦金科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中国1台53000530002血滤机血液净化机DX-10北京健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1台1800001800003血气分析仪血气电解质分析仪Vitagas5E深圳市康立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中国1台500005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贰拾捌万叁仟圆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贰拾捌万叁仟圆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贰拾捌万叁仟圆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贰拾捌万叁仟圆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贰拾捌万叁仟圆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贰拾捌万叁仟圆整¥283000.00元¥283000.00元本合同详细配置见附后双方盖章的配置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市场变化而变化。2.交货时间: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第二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本合同第8条约定执行。3.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1/83.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和装卸费等费用。1/83.2依据设备装箱单或合同配置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并当场抄录设备及其所有主要部件的编号或序列号,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验收依据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争议时使用。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标书)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3.3设备安装后,经调试、培训、运行,甲、乙双方和临床使用科室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4.付款期限及方式4.1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含银行承兑、商业承兑)。4.2甲方对本合同购进设备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即254700元,若设备运行正常,尾款即28300元在首笔款支付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银行账号:141141250013001100996联系人:薛绪明联系电话:13753295114联系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府东街东段68号总部基地21号1311号4.3甲方发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地址、电话: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0355-3128487开户行及账号:农业银行山西省长治市永泰支行04-711001040004481纳税人识别号:12140000405700216D5.甲方责任5.1按时为乙方办理支付货款。5.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履行本合同事宜。5.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6.乙方责任6.1保证所供设备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6.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无偿保修,终身有偿维护和维修等服务。2/86.3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6.4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6.4.1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6.4.2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6.4.3提供设备无条件接入甲方网络信息系统。6.4.4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6.5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并附三份规范、标准的发票明细,且需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印章应规范地盖在发票右下方的“销售单位(章)”或其他空白处,否则因印章原因造成发票信息,特别是金额数字无法辨认的情况,甲方将视为不合格的发票不予受理。如提供不合法发票,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6.6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不是翻新的,并符合国家对本合同项目设备的专业标准。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7.2乙方对本合同所供设备的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的期限以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7.3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到现场时间24小时内(不可抗力情况下除外)。7.4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应以优惠价格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签订协议决定。8.违约责任8.1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8.1.1乙方同意甲方退货,乙方应在三日内将已付货款退还甲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3/8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8.1.2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8.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的,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服务的,每延期服务6小时,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每延期一日,按应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8.4因一方违约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时,以实际损失计算,但须提供形成损失的客观、公允的依据。9.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0.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申请长治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1.其他1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如乙方发生兼并、重组、改制、破产清算等原因,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形成的不良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11.4本合同所列双方的联系地址、方式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方按列明地址或在未收到书面变更通知期间向对方邮寄的通知、函件,无论对方是否实际签收或收到,均视为已送达。4/812.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乙方:国药山西医链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高红玉签字日期:签字日期:24年/0月26日518附件:配置清单除颤仪飞利浦DFM100体外除颤监护仪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主机台12锂电池块14成人/儿童除颜手柄套15三导联心电电缆根16导时心电早联或根17409人根1850mm热敏打印纸卷19产品证明材料及使用手册套110交流电源线根16/8血滤机健帆DX-10血液净化机标准配置序号主机及配件名称规格及数量显示屏1(彩色液晶触摸屏)2流量泵4(血泵、滤过液泵/分浆泵、置换液泵/返浆泵、透析液泵/弃浆泵)3肝素泵4体外循环监测系统:体外循环监测系统:4.1动脉压监测4.2静脉压监测14.3跨膜压监测4.4滤器入口压监测4.5血浆入口压监测14.6级膜外压监测4.7二级膜外压监测4.8空气检测器泡品补液断流检测、血浆4.9静脉管路夹4.10漏血检测器15液体平衡称重系统36加热系统1(透析液、置换液双加温)7管路截止阀3(电磁开闭式)8滤器夹持器29输液杆17/8血气分析仪深圳市康立生物医疗有限公司Vitagas5E配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主机1台2.电极1套3.试剂包1盒4.内置打印机1套5.扫描枪1个6.装箱单1份7.说明书1份8.合格证1份9.保修卡1份深圳市康立生物医疗有限公司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症设备 除颤仪 体外除颤监护仪 血滤机 血液净化机 血气分析仪 血气电解质分析仪 锂电池 电电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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