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公共服务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采购合同公告(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公共服务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836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省直公共服务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836号
3、项目内容:省直公共服务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吴罡
6、联系电话:8516645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1269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①本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委托人提交预付款同等金额的不可撤销银行预付款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支付预付款之时起至委托人全额扣回预付款时止。若监理人未按约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委托人有权顺延支付或不予支付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预付款抵作监理酬金);②完成施工总产值的 50%,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40%;③完成施工总产值的 80%,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65%;③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③完成监理结算,提供完整且符合备案的资料,经委托人及上报主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④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结清余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20日,完成日期:2026年07月12日。总日历天数:630天。
2、地点:长沙市
3、方式:现场履约
4、履约担保金:
金额:291269元
形式:履约保函
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支付预付款之时起至委托人全额扣回预付款时止。合同履行过程中,预付款抵作监理酬金。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相关法律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0-3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恒忠
法定代表人:黄勇
委托代理人:周永
委托代理人:印榕
电话:0731-85161453
电话:13975181232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帐号:43001531061050003024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省直公共服务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