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寓用电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230001]DXDL[CS]20240001
二、合同名称:资产后勤处学院食堂及1、2、3学生公寓用电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230001]DXDL[CS]20240001
四、项目名称:资产后勤处学院食堂及1、2、3学生公寓用电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联系方式:0453-6599205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经济开发区商联木业投资公司办公楼
联系方式:136045320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资产后勤处学院食堂及1舍2舍3舍公寓用电改造工程
1(项)
¥1,112,658.36
¥1,112,658.36
无
合同金额: 1,112,658.3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贰仟陆佰伍拾捌元叁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5月12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资产后勤处学院食堂及1、2、3舍学生公寓用电改造工程.pdf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1日
合同编号:LZY-03-2024-03-0018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230001]DXDL[CS]20240001采购人(甲方)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时间2024年4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资产后勤处学院食堂及1、2、3舍学生公寓用电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3、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工期:本工程自2024年4月12日开工,于2024年5月12日竣工。6、验收要求:按照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规定的合格标准进行验收。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壹万贰仟陆佰伍拾捌元叁角陆分小写1112,658.36元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黄永峰(电话15246331610)、刘宏宁(电话13089860827)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4、项目委托纵横互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认证、督促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等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张丹斌(电话13945322593)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1份。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3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姓名:刘金山(电话13614534157)、级别:二级建造师、职务(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孙旭红(电话18745305957)、职称:电气高级工程师,安全员姓名:张太强(电话1584530666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地沟、隐藏地下管线、树木不受损坏。设置夜间指示灯,施工现场周围拉警戒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材料供应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安装配电柜、铺设供电线路、变压器安装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甲方指定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准挪作他用。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认可。第五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不能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参加验收,乙方可要求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甲方应予承认。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监理单位、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前;提供竣工图纸5份。第七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及甲方自筹资金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总价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发票。3、工程结算形式。固定总价。4、变更价款约定的方法:因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方案变更、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工程量可增减,有相同项目的应执行中标综合单价,没有相同项目的应重新组价,按照竣工决算审核单位依据相关文件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5、取费标准: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规费、措施费、按招标文件执行。6、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公司审核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见,甲乙双方以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总额。第八条质量保证金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十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为1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3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3日内,进行保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他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00元违约金。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3%元违约金。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8、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0、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11、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3、其他违约行为违约额按工程造价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方乙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六份,政府采购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可根据需要另外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2024年4月19日乙方(章)2024年4月19日单位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经济开发区商联木业投资公司办公楼C--2W法定代表人:陈震法定代表人:部吉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453-6599205电话:13604532038电话:1360453203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江市新华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林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林市支行账号:0903020309264036830账号:0903023029248038882账号:0903023029248038882邮政编码:15701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寓用电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