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郁南县交通运输局2024)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727835
二、合同名称: 郁南县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326494
四、项目名称: 郁南县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郁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4号
联系方式:0766-7380081
供应商(乙方):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
地 址:九星大道星湖轩04商铺
联系方式:181248757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法律诉讼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500.00元
合同金额: 0.3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郁南县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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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郁南县交通运输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727835甲方:郁南县交通运输局乙方: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3500.00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与被执行人广西金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纠纷一安,执行阶段事宜。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0100法律诉讼服务与被执行人广西金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纠纷一安,执行阶段事宜。1项3500.0000服务开始时间:案件办理结束为止人员要求:1¥3,500合计¥3,500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甲方:郁南县交通运输局乙方: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甲乙方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事项:与被执行人广西金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纠纷一案执行阶段事宜。对于甲方委托办理的事项,乙方已依法明确向甲方告知了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二、根据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如因特殊情况乙方指派的律师无法办理委托事项,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三、甲方的授权范围和乙方的权限:见授权委托书,本合同期限至一审法院裁决时终止。四、甲方应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证据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据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交办案部门。五、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交证据,甲方必须保证合法、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六、在乙方开始办理委托事项以后,如案件既不能作非诉讼处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又不予立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收律师费70%。七、在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甲方有下列情况,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回,未交的律师服务费应按约定全额支付: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或对方自行撤诉的。如乙方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案情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也不予退回。本合同所收费用不因案件判决结果而退回。八、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已收律师费应予退回;甲方或对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按有关收费标准增加律师费。因甲方擅自与对方和解、擅自接受对方调查、擅自涉露证据等行为造成败诉或其他不利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上述行为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根据经备案的《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及协商,本案律师费叁仟伍元(小写3500元),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完毕。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乙方: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广西金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纠纷一安,执行阶段事宜。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10月21日服务地点:郁南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第2页-(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00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0.001%。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0.001%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0.00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0.001%。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第3页-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郁南县交通运输局甲方联系人:许驰明联系电话:0766-7380081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10-2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11-25乙方(盖章):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郁南支行银行账号:44050182740800000041乙方联系人:练明洪联系电话:18124875727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定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