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保洁 增加雾炮车服务 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 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2024)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长江镇镇区道路、河道、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项目(2024-2025)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4-09-0408
二、合同名称:
长江镇镇区道路、河道、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项目(2024-2025)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4-09-0408
四、项目名称:
长江镇镇区道路、河道、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项目(2024-202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长江镇华江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15151352677
供应商(乙方):
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东陈镇育贤街58号
联系方式:
158513633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长江镇镇区道路、河道、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项目(2024-202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见合同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322860.0(元)
合同金额:
32286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长江镇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01
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1
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

长江镇镇区道路_河道_绿化保洁_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项目_2024-2025__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4-122号.长江镇镇区道路、河道、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项目(2024-2025)项目编号:320682-2024-09-0408发包人(甲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日补充协议甲方(发包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方):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已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了原合同,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江镇道路保洁(绿化)、河道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在原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红星北区市设置大气环境监测点要求,原雾炮车使用频率增加,需增加使用费用,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现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在原合同费用基础上新增费用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服务内容调整雾炮车除原用于主城区一般降尘以外,主要用于大气环境集中监测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循环使用,服务范围:西至龙游路、南至长江东路、北至江防路、东至经七路。二、费用及支付方式在原费用基础上服务费用每年增加322860元(大写:叁拾贰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整),具体支付方式与原合同保持一致。三、考核方式本协议新增雾炮车降尘费用考核方式按“原合同”《如皋市长江镇道路保洁(绿化)、河道保洁及垃圾清运考核评分细则》相关条款执行。四、服务期限.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本协议与原协议执行时间一致,一年签订一次。2.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母市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恒HE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中.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保洁 增加雾炮车服务 绿化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增加雾炮车服务 绿化保洁、垃圾清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