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公务用车 越野车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德格县委组织部2024)
一、合同编号: N5133302024000082-1
二、合同名称: 组织部2024年更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33302024000082
四、项目名称: 组织部2024年更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德格县委组织部
地 址: 德格县更庆镇德兴路46号
联系方式:0836-8222071
供应商(乙方):成都来奇川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菁 蓉镇)大禹东路66号3栋8楼801-19室
联系方式:13558783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越野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辆
主要标的单价:59666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9.666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 附件.pdf
合同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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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8月日采购人(甲方):虫共德格县委组织部供应商(乙方):成都来奇川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合同货物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交货期越野车林肯牌CAF6510B65A辆1596660596660无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陆仟陆佰陆拾元整,即59666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差旅费、管理费、车辆购置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条件;3.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车辆为全新商品车,并按生产厂(总经销商)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4.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标准进行。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当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高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1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另行协商解决。五、付款方式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100%款项。2.乙方在交付车辆时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六、售后服务1.乙方依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质保,质保期为5年或14万公里;2.甲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甲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乙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4.甲方所购汽车如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修理、更换。5.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并负责处理后续事宜,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E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委组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J9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中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0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维护自身权益产生的合理费用。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档与招标文件共同具备法律效应。甲方:中共德格县委组织部(盖章)乙方:成都来奇川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菁蓉镇)大禹东路66号3栋8楼01-19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有限公成都西区支行账号:账号:22857101040044802电话:0836-8222061电话:签约日期:20年8月8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换公务用车 越野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