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HT-2024-003102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411440111001566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16号
联系方式:13600030115
供应商(乙方): 中科智诚(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23栋4楼
联系方式:136888948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1(项)
183,750.00
183,750.00
合同金额: 183,750.00元,大写金额:壹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履约地点:白云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30917440101000001征集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中科智诚(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4-003102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乙方:中科智诚(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83750.00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K4401012023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75.00%报价单价:18375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83750.00元服务内容: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司完全响应该次框架协议采购所要求的的全部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全部内容。(一)采购背景本次实行框架协议的服务为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市联动。2、适用范围: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人的范围是广州市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响应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的范围作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定。3、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期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二)总体要求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作为监理原则,以“一协调:组织协调;三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第1页-理、安全管理;四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变更控制”作为指导思想,协助服务使用方统筹管理、协调相关工程任务。(三)监理服务目标以服务使用方的实际需求为工作导向,以委托合同、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政府采购文件为工作依据,以“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为工作方法,协助服务使用方完成采购需求审核、合同审核、技术路线选型、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等工作,且对项目实施方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咨询、指导、评价,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规、合理、科学、经济,降低项目建设风险,实现项目总体目标及本期目标的达成。(四)项目各阶段监理服务工作要点1.启动阶段服务要求:(1)制项目监理规划;(2)实施项目采购需求审核;(3)实施项目合同审核;(4)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审核;(5)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实施阶段服务:2.1基础设施类项目:(1)深化设计方案审核;(2)设施进场验收;(3)试运行计划方案审核;(4)试运行报告审核2.2软件开发类项目:(1)需求规格说明书审核;(2)概要设计说明书审核;(3)详细设计说明书审核;(4)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审核;(5)系统测试报告审核;(6)试运行计划方案、报告审核2.3运行维护和系统业务运营类项目:(1)运维或运营服务监督;(2)服务汇报材料审核3.验收阶段服务:(1)交付验收文档审核;(2)实施项目总结报告审核;(3)编制监理总结报告;(4)组织交付验收;(5)组织合同验收。(五)其他重点工作1.会议组织;2.问题管理;3.旁站监理;4.变更管理;5.支付管理;6.实施方团队管理(六)监理服务安全生产、保密要求服务过程中要求监理服务方制定一整套项目安全生产、保密制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监理服务方:1.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要求监理履行安全生产、保密责任,并遵守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保密要求。2.监理服务方严格履行保密职责,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不得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3.监理服务方应明确项目各相关文件、资料、事项的保密等级和接触权限等。4.监理服务方应定期检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销毁情况,加强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5.其他保密事项监理服务方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有关的管理制度执行。(七)监理服务工作准则监理服务方应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工程监理应做到: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督促被监理者完成其所担负的建设任务。(八)监理服务工作依据1.《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修订稿;2.《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细则》及其修订稿;3.广州市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文件、通知等;4.《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19668.1--第2页-2005)5.《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2-2007)6.《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3-2007)7.《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4-2007)8.《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5-2007)9.《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6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6-2007)(九)监理服务人员要求1.监理组织架构监理服务方针对具体服务项目应建立项目监理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2.监理人员投入及配置1、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不含)以下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兼普通监理工程师2、项目投资额300-8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兼普通监理工程师3、项目投资额800-15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4、项目投资额1500-25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5、项目投资额2500-3500万元(不含)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6、项目投资额3500及以上万元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普通监理工程师+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投入及配置建议为基本要求,具体以服务使用方实际需求为准。3.监理人员资质要求3.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3.2.普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1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3.3.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3年或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且同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以下证书之一:1、网络工程师;2、数据库系统工程师;3、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4、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5、信息安全工程师;6、计算机硬件工程师;7、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8、软件评测师;9、软件设计师;10、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11、网络规划设计师;1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13、系统架构设计师;14、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5、系统分析师;16、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4.监理人员更换要求监理服务方委派人员必须专职从事监理工作。若需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服务使用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期间,监理服务方应安排足够的监理工程师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监理服务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服务使用方,替代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理服务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服务使用方:(1)监理机构人员辞职或解聘的;(2)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受取消监理工程师资格处分的;(3)其他原因已不适合在本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服务使用方有权书面要求监理服务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更换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第3页-力。(十)监理服务考核方法服务使用方对监理服务方开展相关工作实行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监督。合同签署后可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经双方代表签署后执行。合同支付与考核挂钩。(十一)其他要求如果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办法、文件、要求等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价格、标准、规范、内容等,需根据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行调整。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终验为止,约18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16号。三、验收标准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视频监控2024年建设项目(子包一)通过最终验收。四、付款期限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监理合同额的30%给乙方;2.项目通过用户到货验收后,甲方支付监理合同额的40%给乙方;3.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甲方支付监理合同额的20%给乙方;4.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支付监理合同额的10%给乙方;5.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提交财政审批手续即视为甲方履行支付义务。因乙方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财政支付要求导致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视为甲方逾期。五、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对方支付监理费用5%作为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补足违约金与经济损失之间的差额,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二)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三)任何一方如果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对方的相关费用支出。(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视为违约。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4页-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黄志标联系电话:13600030115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16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张志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东风东路支行银行账号:3602010709001181923乙方联系人:陶乐联系电话:13688894859-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