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警用被装 警用装具服饰 制式男内腰带 制式女内腰带 内腰带 白色外腰带 黑色外腰带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公安厅2024)
公告内容: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广东省公安厅2023-92全省公安警用被装采购(2024-2026年度)项目-警用装具服饰(二次)(包组四)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PCGD242143HG048F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2023-92全省公安警用被装采购(2024-2026年度)项目-警用装具服饰(二次)(包组四)
三、项目编号
GPCGD242143HG048F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2023-92全省公安警用被装采购(2024-2026年度)项目-警用装具服饰(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020-83110321
供应商(乙方): 广东丹豪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4号之六
联系方式:020-363669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制式男内腰带
1(批)
93.12
93.12
2
制式女内腰带
1(批)
88.27
88.27
3
内腰带(编织)
1(批)
87.30
87.30
4
白色外腰带
1(批)
43.65
43.65
5
黑色外腰带
1(批)
43.65
43.65
合同金额: 355.99元,大写金额:叁佰伍拾伍元玖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履约地点:广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2024年11月11日
合同编号:GDBZ20241104货物(设备)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3-92全省公安警用被装采购(2024-2026年度)项目-警用装具服饰项目编号:GPCGD242143HG048F子包号:包组4(腰带)!签订时间:2024年11月甲方:广东省公安厅;执行单位::广东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乙方:广东丹豪实业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签订地点:广州二、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备注1制式男内腰带条93.12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的实际采购需求数量生产供应。由甲方下达批次采购订单,并与乙方签订当次采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2制式女内腰带条88.2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的实际采购需求数量生产供应。由甲方下达批次采购订单,并与乙方签订当次采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3内腰带(编织)条87.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的实际采购需求数量生产供应。由甲方下达批次采购订单,并与乙方签订当次采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4黑色外腰带条43.6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的实际采购需求数量生产供应。由甲方下达批次采购订单,并与乙方签订当次采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5白色外腰带条43.6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的实际采购需求数量生产供应。由甲方下达批次采购订单,并与乙方签订当次采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三、货物质量1.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内用户需求所列***发布的标准执行。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本厂生产的全新的合格货物。四、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以及乙方进行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2.保费:货物交付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3.合同价格中包括投标文件中列明所需的备品备件。4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五、货款支付11.每批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凭用户签收单、验收报告和正式发票,据实将每批货款支付给乙方。付款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2.本项目的付款时间是指乙方提交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3.若由于乙方提供的申请付款手续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甲方索赔或要求支付违约金。4.因甲方使用资金为财政资金,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乙方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甲方索赔或要求支付违约金。六、货物交付1.货物交付方式:乙方免费提供送货上门。2.货物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含各地公安科、所、队等基层单位。3.交货时间:乙方收到样品检测合格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以物流单据为准)若甲方有另行通知收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4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货物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后或甲方在货物到后违约拒收,造成货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5.货物交付的特别要求5.1国内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5.2货物无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争议、无侵权行为,在中国境内可合法使用。6.乙方中标货物产品须做适当储备,以满足甲方应急保障,如相关物资储备不足时,由乙方负责紧急协调、调配,并选择与应急事项时效性匹配的物流方式。甲方下单3天内可发货不少于2000个应急单位量。对于少量(不超过500个单位量)加急物资,承诺次日可达或2日内选择空运物流且运送地点不限于广东省内。七、保密事项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等资料进行保密。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将甲方提供的物件、资料(含扫描件)包括:甲方所有单位建制、编制名册、人员实力、警用物资系列品种的相关资料、生产数量和甲方的工作计划等信息资料,交给第三方,亦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除合同本身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资料(含扫描件)均是甲方的财产。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资料(含复制件)交还给甲方。4乙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坚决做到4.1警用物资系列产品信息数据的汇总、管理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层级领导监督等责任制。4.2处理有关本合同项目数据信息的计算机确保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不准将保存有警用物资系列产品数据信息的专用计算机通过专线、代理服务器或拨号入网等方式连入局域网、国际互联网或其他网络。4.3不准将保存有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下载数据资料的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连入保存有警用物资系列产品数据信息的专用计算机。24.4不准将专用计算机里保存有警用物资系列产品数据信息的资料传输到国际互联网或其他网络。5.保密条款长期有效。在合同到期或终止等情况下,乙方须将所有保密资料信息交给甲方或予以销毁。6.如发生泄密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同时,甲方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消该企业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的资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等由乙方负责承担。八、包装要求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3.乙方按甲方要求装箱,二级单位间不得混装,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标明品名、单位。4.每一包装箱(袋)均应用不褪色油漆和显而易见的中文字样作出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毛重、尺寸、净重、货物名称等信息,同时应按实际标有“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提示信息。5.产品发货按照用户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和分类,箱内配备有齐全的发货明细、内有可直接用作签收使用的包含末级单位、配发人员姓名、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的装箱单。按照用户要求的时间进行物流配送,到达指定地点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0分钟。九、检验与验收1.每批货物交货前,由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大货交收检验,随机抽样送国家批准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产品原材料(含主辅料)进行抽样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则等同产品不合格进行处理。甲方在需要抽样时应及时把进行抽样的甲方代表身份通知乙方。2.检验或测试的时间为:每批货物发货前,具体以每批次货物订单合同约定为准。3.检验抽样可以在乙方生产车间、产品仓库、指定交货地或货物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驻地进行,抽样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甲方不承担费用。4.根据***装财《关于加强公安被装采购质量监管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21)114号),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检验时损坏的货物甲方不负责赔偿责任。5.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规格、型号或品种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退货,更换货物与退货的时间计入双方约定的供货时间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订单合同大货交收检验一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返工或重做,承担整改费用;同一订单合同内的同一品种,连续二次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该品种的供货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6.货物第二次检测不合格的,对有争议的质检结果,乙方可提出申请,由甲方按***有关规定送具有最终裁决权的检测机构复检,但若第二次检测机构即为具有最终裁决权的检测机构,甲方则不受理复检申请。37.甲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8对应急保障或少量追加采购等原因,没有进行大货交收检验的货物,乙方供货时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或自检报告。9.本“检验与验收”的有关条款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和其他义务。十、质量保证与售后质保服务1、每批货物免费保质一年(按照每批货物交货验收合格时间计算),如发现有不合格或瑕疵品的,乙方负责免费调换,零星调换所需时间不超过2周,批量调换所用时间不超过30天,含物流时间,免费保质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2、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配合甲方抽检和交货。3、乙方设有办事处(或承诺签订合同后设立)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具有专门的服务团队,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人(含项目经理)并能够在指定地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4、产品发货按照用户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和分类,箱内配备有齐全的发货明细、内有可直接用作签收使用的包含末级单位、配发人员姓名、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的装箱单。按照用户要求的时间进行物流配送,到达指定地点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0分钟。十一、合同的生效合洞专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合同有效期为贰年。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在合同期限内,如***对相关品种目录生产企业重新招标定点,而乙方未被定为该品种目录生产企业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执行。2.在合同期限内,***、财政部对警服主面料出台新的质量技术标准及指导价格,造成甲方对本合同所列货物需求发生实质变化,且甲方依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本合同终止执行。3.在合同期内,如发现并核实乙方在获得该项目时存在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合同期内,乙方无法履行投标承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可向对方发出合同解除的通知,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5.1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5.2对方发生严重亏损、破产、解散、吊销、注销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6.一方需要变更合同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且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7.除了法定情形与合同约定外,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后方可解除合同。4十三、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5天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1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每批次采购订单合同逾期未付货款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逾期付款累计超过30日,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甲方后生效。乙方也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1.2若本合同标的物有明显时效性,解除合同将对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若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可根据实际损失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2.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全部货物,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笔订单总货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货物累计超过15天,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采购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甲方也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要求解除本采购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2.2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可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损失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3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无法提供本合同中的全部货物,甲方可中止合同并通知乙方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担保,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合同总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赔偿金不足弥补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还可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4解除合同之后产生的拆卸、运输、仓储等后续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解除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负责。2.5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合同终止乙方的赔偿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九条“检验与验收”。十五、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十六、税、费1.由甲方承担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已计入合同价款。2.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设备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乙方承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十七、其他51.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3.乙方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应急保障承诺书》、《售后服务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东省公安厅乙方(盖章):广东丹豪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4号之六孙产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孙杨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注:需提供投权委托书)联系人:斌联系人:杨鹏程电话:020-83111052电话:13922259151传真:020-83119418传真:020-36366967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ddanhuafushi@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太和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602176719100029465开户名:开户名:广东丹豪实业有限公司息税务登记证号:91440000786460403W工商登记号:签约时间02年11月1日签约时间:20200年11月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安警用被装 警用装具服饰 制式男内腰带 制式女内腰带 内腰带 白色外腰带 黑色外腰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