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 办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网络安全大学2024)



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成交公告

合同基本信息合同名称: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2411122322
项目名称: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编号:ZG202411120096
采购单位名称: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网安大道2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明武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83891358
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成交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国际中心20-21F
合同金额(元):80000.00   合同签订时间:2023-06-17
合同附件:
筹建办法律顾问服务合同.pdf

T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甲方: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通信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网安大道26号乙方: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国际中心20-21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乙方指派蔡学恩、鲁银科、李姗姗、施汉锋、陈婷、彭彬、熊昕、肖乾、王新怡等律师组成的团队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1.就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简称“学校”)规划设计和校园建设等基建事务提供法律服务;2.就学校筹建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建设工程、资金与采购管理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及意见;3.草拟、修改、审核学校筹建过程中涉及基建、总包、采购、运营、人事等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就法律文件执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14.协助草拟、修改、审核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学校筹建办公室内部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及意见;5.参与学校筹建项目谈判,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就学校筹建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履职行为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及意见;6.就学校科研体系(含教学科研项目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协议管理、人才管理及保护、教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构建、学科专业规划设置等提供法律支持;7.就学校课程体系、教学方案、培养方案等的编制提供法律支持;8.就学校筹建过程中的备案注册、报备审批、资质申请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9.就学校运营管理团队、教育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储备人才的招聘、选拔、培训工作等提供法律支持;10.协助学校筹建办公室与国内外合作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洽谈等工作;11.就学校筹建过程中的劳动人事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学校筹建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2.根据学校筹建办的需要提供法律知识的讲座、培训服务;13.就甲方已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对方出现的违约情形,根据甲方委托,提供催告、发送律师函等服务;14.对涉及学校的潜在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根据甲方委托参与相关非诉讼/仲裁谈判、协调及调解等,协助甲方通过非诉讼/仲裁方式化解潜在纠纷;215.其他涉及学校筹建过程中的日常非诉讼法律事务。(二)专项法律服务1.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各类诉讼及仲裁活动。乙方受托为甲方提供诉讼及仲裁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在乙方现行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优惠。2.甲方另行委托的不属于日常法律服务的其他重大专项法律事务。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甲方应当为乙方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依约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与乙方指派律师进行沟通。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指派律师应当严格依照《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1规范》和本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及业务标准,尽职尽责、及时有效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提供法律意见的形式包括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出具合同/制度法律审核意见单、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对送审文本的修订意见,全年乙方提供法律咨询不少3于60次,其中提供文书咨询不少于40次,参与谈判不少于10次;2.根据甲方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乙方采取电话、邮件、网络和定期现场办公等服务方式提供相应法律服务。乙方指派律师应当及时回应甲方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进行沟通的问题。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经提前通知,甲方有权不定期要求乙方提供现场服务。每周乙方到甲方现场办公不少于1次;3.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其他律师或辅助人员,在乙方指派律师指导下提供辅助性、基础性工作,其工作责任由乙方指派律师承担;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乙方指派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6.乙方指派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或甲方所属部门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8.与甲方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一案一卷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4第五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1.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2.前款服务费用包括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通讯费、武汉市市内交通费、文印费、电传费、邮寄费、餐费以及律师助理工资、秘书工资、补助、其他辅助人员工资、补助以及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等费用,不包含乙方为提供法律服务而支付的国际长途电话或电传费用。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56,000元(大写金额:伍万陆仟元整)。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30%尾款,即¥24,000元(大写金额:贰万肆仟元整)。4.乙方指定唯一收款银行账户账户名: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账号:224010120109006521开户行:汉口银行营业部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法律服务费,并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第七条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5第八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18日止。第九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X11甲方(盖章):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2024年6月17货乙方(盖章):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2024年6月7日蔡学恩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 办法律顾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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