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隔离网维修改造工程 隔离网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无锡监狱2024)



一、合同编号: JSZC-320000-SXZT-C2024-0065001
二、合同名称: 围墙顶部隔离网维修改造工程无锡监狱围墙顶部隔离网维修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000-SXZT-C2024-0065
四、项目名称: 围墙顶部隔离网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苏省无锡监狱
地 址: 无锡市吴桥西路121#
联系方式:13356248223
供应商(乙方):江苏凡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26号
联系方式:189014492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围墙顶部隔离网维修改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87000.00
合同金额: 78.7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月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1-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docx

合同.docx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省无锡监狱承包人(全称):江苏凡和建设有限公司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无锡监狱围墙顶部隔离网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围墙顶部隔离网维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无锡市吴桥西路121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在围墙顶部隔离网加装长约1207米,高度不低于2.5米的防攀爬隔离网,有关参数及技术要求执行《监狱建筑标准》和《监狱建筑设计标准》相关规定,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实施安防设施、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验收等。6.工程承包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无锡监狱围墙顶部隔离网维修改造工程。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柒仟元整(¥:787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合同签订后,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且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审计结束后乙方缴纳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给甲方,甲方支付所有工程款。项目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以上价款均不计息)。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尤晓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施工组织设计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与主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江苏省无锡监狱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江苏省无锡监狱(公章)承包人:江苏凡和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20508MA25BW5635地址: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2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炜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竞争性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施工组织设计、(8)图纸。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1.1.3.3临时占地包括:无。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施工前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一式叁份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5.2承包人需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否则视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5.3若图纸根据施工要求或者现实情况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方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承包人按照双方共同修改的图纸进行施工。1.5.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0日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建设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其他报表及计划按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1.5.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8.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发包人进行书面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业主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开工前7天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施工场内临时水管、电线电缆等铺设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解决,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须自备发电机组设备(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中),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正常施工所需用电以及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赶工所需用电,自行发电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提供电讯线路接驳点,承包人负责接驳到现场的工作,相关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到位。(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需要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协助收集。(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前。(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正式开工前,现场交接。(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正式开工前。(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负责处理,如有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无锡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电子版及完整的点位资料及编号。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⑵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质量违约: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承包人必须返修至合格,其返修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需支付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监督,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并主动配合;如有不服从,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场,同时为保证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承包人必须承诺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承包人清退出场:a)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工程;b)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表;c)工程质量明显很差,经整改后还未符合要求;2)承包人应按投标承诺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如果需要更换,应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认为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称职,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回上述人员,同时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人员,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成交价2%的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3)承包人应保证成交后工程不转包,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每周在工地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由监理考核。如发包人查实有二次抽查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则按1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4)承包人应按照成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发包人在必要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做进一步完善,以确保质量与进度,成交价不因此予以调整,除非因发包人原因(如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无法实施。5)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临时水、电、设施,如投标报价已包含以上费用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上述水、电设施应完好交还给发包人。6)若承包人未能按照响应文件载明的施工计划和劳动力、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如期开工,可能导致工程拖期,或者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者擅自分包工程等其它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7)根据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锡建工(2005)17号文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分包工程款,造成分包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人工资或经市清欠办同意,由施工企业履约担保人或施工企业付款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承包人应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额度为合同价5%。待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退回承包人。8)施工期间,承包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附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发包人发出通知书,则每次按成交价的1%扣款。工程车辆上路行驶时抛洒滴漏涉及环卫方面的问题,由承包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可能出现的费用。9)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条例,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在施工现场做好相应的安保措施。从开工之日起至验收结束、交接之日止,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10)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自交工验收单日期起算)上报决算,发包人收到该决算后初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如承包人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上报决算,则每拖延一天发包人按成交价的万分之一罚款。11)承包人承诺成交后,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全员到位(不可抗力除外),若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给予取消成交资格、网上公布弄虚作假失信行为、已签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直至责令退场的处理。12)承包人投标承诺的机械设备须全部到位,若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滞后达半个月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责令退场,发包人以后的招标工程可以拒绝承包人投标。13)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水泥,钢材等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因素,结算时价格不再调整,因材料涨价造成的额外支出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4)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根据现场情况上报绿化迁移及市政开挖方案,若涉及到超出划定施工范围外的绿化及市政开挖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综合在报价中,上述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15)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各类临时供电措施及相关费用,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接电方式,竣工结算时价格不得调整,因电力涨价造成的额外支出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审计费用约定:项目造价审计核减率在5%(含5%)以下,审计费用由甲方发包人承担;核减率在5%-10%(含10%)以内,审计费用由甲方发包人和乙方承包人各承担一半;项目造价审计核减率在10%以上,审计费用由乙方承包人全额承担。在审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审计单位出具正式发票后,按约定由承担单位及时支付。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17)施工单位按月进度,每月20日前提供单位工程生产月报,并交由发包人审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尤晓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0605803863;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苏建安B(2019)1008387;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26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一切事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80%的天数,有事临时离开需提前向发包人代表请假。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装修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擅自分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加长延期,应提前告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同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应有Project软件编制的横道网络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须报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整个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需要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每月20日前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例会前2日历天报下周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一天承包人需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协商;(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1.2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合理保管,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材料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工程不能如期进行,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后果。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补充条款执行。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⑴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引起的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人工费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由承包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体现,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未发生设计变更的计价: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工程数量按实调整。2)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变更,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或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应由承包人按以下规定提出,经审计审核后、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格,其它都不变。②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后才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③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报价中有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无综合单价的应当按照《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材料单价按照施工当月无锡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指导价(没有指导价的按市场价),组成综合单价。3)本工程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足额计取,因无省级市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目标,故省级标化增加费不计取。⑵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⑶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且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审计结束后乙方缴纳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给甲方,甲方支付所有工程款。项目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以上价款均不计息)。实际支付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如果财政资金不及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作为延迟履行合同的依据或理由。工程进度款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4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并且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确保通过文物主管部门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若期限内未通过专项检测和验收,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造成的项目建设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涉及外围施工,相关流程手续及费用支出,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时限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见通用条款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3.1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7)其他:。16.1.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未能按本协议约定事项进行安全施工并顺利交付合格工程的,均为违约,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延期的,由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复工日期。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隔离网维修改造工程 隔离网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