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办公楼维修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2024)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宜君宿办楼维修设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5533

二、合同名称:第四支队宜君宿办楼维修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4-05190

四、项目名称:第四支队机关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
联系方式:13892808560
供应商(乙方):陕西立诚方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5栋一单元2202室
联系方式:18740799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第四支队机关办公楼维修
1(项)
¥7,144.00
¥7,144.00
满足职工办公需要,验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合同金额: 7,144.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壹佰肆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9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第四支队宜君综合楼维修设计合同.pdf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2024年11月12日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宜君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合同甲方:陕西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乙方:陕西立诚方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8月15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合同双方:甲方(建设单位):陕西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乙方(设计单位):陕西立诚方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设计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宜君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为:一层至三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包含施工图和效果图)。项目投资总金额为:35.72万元,建设地点:铜川市宜君县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经上报批准的主体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4本合同价款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价款内包含乙方人员的工作及差旅等部分费用。5.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须在施工开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3份,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设计成果更符合甲方的需求。乙方应结合甲方的修改意见,按照规范进行修改。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甲方的设计要求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须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全面负责,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4.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5.甲方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指派涉及人员在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方案变动问题及施工难点的工艺做法。6.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正和补充。7.乙方应当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4、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设计错误或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给甲方造成工期迟延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承诺: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成果所使用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乙方保证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成果。如因此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第五条设计费的确定和支付本合同的设计费按照总价包干的方式,按照投资总金额的2%计费。付款方式:接到甲方邀请乙方开始设计时,甲方应先乙方支付30%预付款,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甲方和施工单位完成方设计图交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在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整体施工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根据付款比例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若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形式或内容不合法,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2.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0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3%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4.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新返工设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如乙方重新设计或返工设计仍不符合甲方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理、设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由此产生的赔偿金、罚款、实现合理诉求的费用)第七条其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设计单位乙方):陕西立诚方建设单位(甲方):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030代表人:艹蓉代表人:汜蓉联系人:联系人:01020438005来1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单位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单位地址: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5栋一单元区长虹北路十二号220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0919-3189999电话:1874079900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交行西安城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东支行有限公司铜川印台区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11301034018160026434610501613600000014062024年8月1日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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