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 全过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2024)



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标段合同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
四川省·眉山市·市本级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岷江大道 68 号
028-36031532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
028-38195777

签约合同价(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20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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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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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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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质量要求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项目
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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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姚延科
51009660

项目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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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监理合同】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pdf

:.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监理人(全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监理;2.工程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3.工程规模: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项目6个,具体如下:(一)眉山市东坡区苏祠、大石桥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五期)。此项目涉及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58个小区、4713户,总投资约11783万元,业主为大石桥街道,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内容为改造燃气管道约34757米、排水管道约39234米、电力通信管网约29319米、道路约33740平方米、停车场约8403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约2780平方米及电气工程、垃圾收储、安防、充电桩、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二)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五期)。此项目涉及通惠街道,79个小区、3133户,总投资约7833万元,业主为通惠街道,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内容为改造道路约38260平方米、排水管道约17347米、燃气管道改造约8850米、电力管网改造约7742米、通信管网改造约7584米、活动室改造约1107平方米、门卫室改造约474平方米及电气工程、垃圾收储、安防、充电桩、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三)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五期)项目。此项目共涉及166个小区,计划共完成改造8747户,项目总投资约4199万元,业主为通惠街道,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内容为对外立面维修改造约223646平方米,楼梯间公共墙面维修约7812平方米,楼梯间改造约39060平方米等。(四)眉山市东坡区苏祠、大石桥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六期)项目。此项目涉及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37个小区、2922户,总投资约7305万元,业主为大石桥街道,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内容为改造道路约32349平方米、排水管道约18197米、燃气管道改造约7937米、电力管网改造约7614米、通信管网改造约7807米、活动室改造约1665平方米、门卫室改造约555平方米及电气工程、垃圾收储、安防、充电桩、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五)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六期)项目。此项目涉及通惠街道,48个小区、2784户,总投资约6960万元,业主为通惠街道,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内容为改造道路约29493平方米、排水管道约16633米、燃气管道改造约8157米、电力管网改造约7248米、通信管网改造约7488米、活动室改造约673平方米、门卫室改造约288平方米及电气工程、垃圾收储、安防、充电桩、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六)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六期)项目。此项目共涉及85个小区,计划共完成改造5706户,项目总投资约2739万元,业主为通惠街道,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内容为对外立面维修改造约147364平方米,楼梯间公共墙面维修改造3844平方米,楼梯间改造53288平方米等。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0819.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姚延科,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1009660。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贰佰零陆万陆仟元(¥2066000元)。包括:1.监理酬金:(大写):贰佰零陆万陆仟元(¥2066000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24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日。2.订立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5(本页为盖章页,无正文)1委托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监理人:四川精建设管理咨桥街道办事处(盖章)询有限公司](盖章住所: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邮政编码:620010邮政编码:61007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2024.10.22司解放路支行账号:账号:16012010100845700015电话:028-36031532电话:028-38195777传真:传真:6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关工程设计,造价及专项技术,保密期限为长期。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关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专项监理方案,保密期限为长期。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涉及本工程设计及专项技术内容的,监理人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不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出版相关内容。9.补充条款9.1监理人员要求9.1.1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长期驻守工地,不得随意离岗,每月驻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且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必须在场。(2)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应书面向委托人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未经书面批准擅自离开工地现场的,监理人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累计超过30天或十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监理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3)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委托人书面要求通知后7天内未见纠正,监理人按10万元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解除合同的,监理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4)委托人有权对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或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更换,监理人拒绝更换的,监理人按10万元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解除合同的,监理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5)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技术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例会、重大方案评审、安全质量事故调查等重大会议及主持召开监理例会等,非特殊重要情况不予请假,且请假必须书面报告,经会议主持人或委托人法人代表同意后方可缺席,否则,委托人将按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一次进行处理,并要求监理人按5000元/次承担违约金。9.1.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1)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按照监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和到场计划及时派驻到工地现场履职履责,作息时间应与施工单位一致,且每月驻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离开工地现场应书面向委托人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未经书面批准擅自离开工地现场的,监理人按3000元/人/天的标准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3)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经委托人书面要求通知后7天内未见纠正,监理人按5万元/人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4)委托人有权对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或不称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要求更换,监理人拒绝更换的,监理人按5万元/人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解除合同的,监理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5)专业工程师必须在专业工程施工时或验收评定等场合值守现场,旁站监理员必须在有旁站监理要求时值守现场,若擅离职守将按2000元/人·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9.2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等资料,若不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将视为违约,监理人按5000元/次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9.3监理人应按监理合同约定监理人监理内容认真履职履责,对监理人未按监理内容认真履职履责的,监理人按5000~50000元/次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对由于监理人不认真履职履责造成工程损失或委托人损失的,将由监理人承担所有损失费用,且委托人有权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有权解除合同。9.4监理人必须认真并及时核实并签署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保证资料的同步性、准确性,非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签。监理人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资料而随意签字认可,监理人按5000元/次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若造成建设工程费用损失或委托人损失的,将由监理人承担所有损失,且监理人按5万元/次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委托人发现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建设工程造成损失的,将由监理人承担所有损失费用;且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有权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解除合同的,监理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9.5本补充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冲突则以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为准。9.6“5.3支付酬金”内容不执行,修改为:本合同采用监理酬金按实结算形式,结算价以发承包双方最终确定的施工结算价作为计算基数,监理结算价=计算所得金额*(1-投标下浮比例)进行支付。工程投资额经委托人确认完成80%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价款的50%,发、承包双方办理竣工备案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监理费结算金额的97%;发包人扣除结算价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以银行保函形式全额提交,监理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130工程开工前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上海银行BankofShanghai智慧金融·专业服务履约保函保函编号:szdb_pmt8349068384720346致受益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你方”):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与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承包人”)拟于/年月/日就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标段(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眉山市东坡区老旧小区改造(五期、六期)标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接受承包人的委托向你方提交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愿意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基础合同应承担的贵任,依照本保函载明的最高金额、期限及条件向你方承担付款义务。1.本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陆仟陆佰元整(¥206,600.00)。2.本保函自开立且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基础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但尽管前述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晚于2027年10月23日失效。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若你方向我方索赔,我方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条件的单据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本保函载明的最高担保金额为限向你方支付索赔款项。索赔时你方应向我方提交的单据包括以下全部:本保函原件、你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承包人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款的法院生效判决书。所有索赔单据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送达我行,即每个银行营业日【17:00】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送达。4本保函效力独立于基础合同5.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6.本保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本保函发生甬议补蒋解决不成,应当向你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负责人:E盖单位公章)(签章)地址:深圳市福R区华富街道彩田路与笋岗西路东北侧深业上城(南区)二期101、1101至1701邮欧伯码,5i8000电话:0755-23821520传真:L日期:2024年10月23日保函验真扫码关注“上行惠相伴”微信公众号(保函查询查复行行号为:325584057123)BH00120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 全过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