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



合同编号:Y504004001202400028_001_002

合同名称: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2000510

项目名称: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139号

联系方式:88019522

供应商(乙方):山东泰山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7号

联系方式:13583818261

合同签订日期:2024-06-24

主要标的名称:公路工程施工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27.3135万元

合同金额:627.3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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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协议书本项目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岛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自履行普通国省道管理职责,签订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中标单位三方合同。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1”)、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区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2”)为实施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一标段,已接受山东泰山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甲方1、2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一标段:2024年度市区处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工程规模:G228、S102、S202、S209、S211、S212共6条国省道部分路段,北龙口桥、解家河桥等桥梁。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招标文件(13)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肆仟柒佰捌拾壹元整(10434781.00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姚传勇。承包人项目总工:吴波。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环保措施响应国家、省、市各项施工环保规定,制定明确的具体方案。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按照工程进度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审核完成后报甲方2审核,甲方2审核完毕后上报甲方1,由甲方1审批后拨付相应款项。甲方1在支付每笔款项前,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1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额(不含暂列金)的90%。(2)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项目审定值的3%。质量保证金形式:预留形式、现金形式或保函(保险)形式(包2括: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或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预留形式:项目审计完成,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付至审定值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付至审定值的100%。采用现金形式交纳:承包人于项目审计完成,且财政资金到位后,向甲方1提交审定值的3%的质量保证金,甲方1支付至审定值的100%;待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0个工作日内,甲方1退还质保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用非现金形式交纳:承包人于项目审计完成,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提交审定值的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甲方1支付至审定值的100%;保函(保险)的担保期限不短于缺陷责任期(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缺陷责任期延长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延长保函担保期限),担保期限结束后,保函自动失效,不再退还。本项目为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承包人首先选择保函(保险)担保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该项目相关付款程序应严格遵守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和青岛市财政局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如因资金筹措或预算调整等原因而影响资金支付,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9.甲方和乙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并做如下补充:9.1甲方1义务①甲方1负责对甲方2所管养的国省道日常维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等业务监督管理,负责检查验收考核评价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日常维修工作进行抽查检查,负责组织交工验收和审计工作;②审核批复工程计量,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要求向乙方支付。(2)其他义务3①协助甲方2及乙方办理有关事宜。②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9.2甲方2义务(1)一般义务①甲方2为所管养的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规定负责具体日常维修作业的实施管理,承担公路日常维修工程具体管理职责。具体包含:对乙方履约、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管,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公路日常维修工程计量支付审核申报;负责公路日常维修工程管理检查考核;负责组织日常维修工程交工初验并参与甲方1组织的交工验收;负责公路防灾与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②甲方2根据甲方1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考核。③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审核完成后报甲方2,甲方2对乙方支付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呈报甲方1审批。(2)其他义务①负责提供乙方开展相关工作所需协调的外部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②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0.承包人收款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山东泰山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7001698608050004605开户行:建行泰安分行营业部11.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00日历天。412.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种植保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3.本协议书正本三份、副本八份,甲方1、甲方2、乙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1执副本四份,甲方2、乙方各执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甲方1):发包人(甲方2):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区公(盖单位章)路管理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人(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4日承包人:保隹右山东泰山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排HDT5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例峻餐(签字或签章)2024年6月24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