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亮化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



投标

一、合同编号:WH14CG2024FW47030101
二、合同名称:沿江区域亮化提升工程(弋江段)项目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WH14CG2024FW470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40386号)
四、项目名称:沿江区域亮化提升工程(弋江段)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港西公墓旁
联系方式:0553-2832603
供应商(乙方):永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三山区龙湖新城南区4#二层
联系方式:0553-59886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沿江区域亮化提升工程(弋江段)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行业规范及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2946699.07元
合同金额:2946699.07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0个日历天;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沿江区域亮化提升工程(弋江段)项目合同.pdf

沿江区域亮化提升工程(弋江段)项目施工合同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永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成交通知书;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7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工程2.1工程名称:沿江区域亮化提升工程(弋江段)项目;2.2工程内容:对弋江区长江南路长江沿线临江六处住宅小区建筑亮化提升,其中全长约3.8公里,本次提升建筑共20栋,分别为金鹰住宅楼:B-1、B-2共2栋;华伦港湾:1、5、9、12共4栋;长江之歌:15、17、18、19共4栋;皖江壹号院:1~5共5栋;万科海上传奇:1、4共2栋;伟星印长江:5、6、7共3栋,建设内容包括线条灯加密、增加线条灯。建设内容包括线条灯加密、增加线条灯、点光源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对金鹰住宅楼和华伦港湾小区原有亮化接入及维保。2.3质量要求:合格。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946699.07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陆仟陆佰玖拾玖元零柒分元)。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是否支付预付款:否;口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具体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完工量结算款的85%(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定),审计确认后,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24个月,剩余3%余款可在提供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及相应发票后,付给成交供应商)。4.2结算账户:5项目经理5.1承包人项目经理:金宗秀5.2身份证号:5.3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5.4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152181040;5.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6工程期限、地点和方式6.1工程期限:120个日历天;6.2工程地点:芜湖市弋江区;6.3承包方式:专业承包7违约责任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7.2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7.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7.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7.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迟延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7.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3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7.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7.9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10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7.11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工程材料或工程施工质量不满足合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应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7.12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13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被教字化城管平台或上级拍照要求整改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回复,短时间内不能整改要延期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并注明原因及整改时限。数字平台案件逾期未整改回复的,支付违约金1000元;出现二次派件的(整改不合格,由平台退回要求重新整改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或者再次返工,则支付违约金3000元,尤其是配合文明创建,环境综合整治的抄告要一合理安排,及时整改回复结案。市、区等相关部门下发的考核整改问题,督办案件等未按时整改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整改不合格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处罚;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最高支付违约金5000元,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14乙方违约的其他情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应在解除合同的10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现场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的完善,乙方承担相应费用,保证在解除合同的30日移交全部项目资料。7.15乙方接到12345热线、市民来电、来信后,第一时间进行办理,办理后书面回复甲方,回复材料文字说明并附上相关整改照片若超出平台有效时间办理的,支付违约金3000元;若拒不接收办理或未办理的,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不在责任范围内的,乙方书面说明情况。注: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独立存在,违约金将予以累加(被相关部门考核和平台投诉要求整改的违约金上限合计为30000元,如超过违约金上限,则甲方有权通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质保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价款或者质保金中扣减。8施工管理8.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甲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甲方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乙方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做出更好地调整。8.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安全规范作业,乙方自行管理施工安全,必须指定至少一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监察,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必须自带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和费用。8.3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时须佩带符合要求的安全带,下吊作业须有安全副绳。每日施工前须认真检查所有安全设施,每日施工完毕须主动清扫现场,处理好余渣、余料,回收包装物。8.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甲方的要求无条件执行。8.6乙方必须主动协助甲方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办理材料报审、隐蔽工程报验等相关手续。若设计图纸需要变更,乙方应及时X与甲方联系。Q9质保期及要求F9.1质保期:工程质保期为36个月,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9.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9.3乙方须提供常设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必须及时响应及尽快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需更换,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9.4明确质保期内巡查频率,定期每月开展巡查工作,并形成纸质材料交由甲方留存存档。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在质保期内巡查发现如出现光衰、缺珠、跳闪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维修。9.5乙方质保期间须提供人员进行维保服务,人员须具有登高证和电工证。9.6乙方保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0不可抗力10.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继续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0.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含第三方阻碍施工)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1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1.2种方式解决:11.1将争议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1.2向弋江区人民法院起诉。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