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
公告内容:
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汫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5122-2024-01372
二、合同名称
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汫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三、项目编号
445122-2024-01372
四、项目名称
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汫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饶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768-7803020
供应商(乙方): 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凤凰街道碧云中路8号1栋201室
联系方式:135003798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汫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项)
1,847,000.00
1,847,000.00
合同金额: 1,847,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肆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5日至2025年02月05日
履约地点: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潮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工程类)采购编号:445122-2024-01372采购编号:445122-2024-01372发包人: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书发包人(甲方):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乙方):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洪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项目编号:445122-2024-01372)的采购结果,乙方为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和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洪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工程地点:饶平县县道X086铁洪线施厝至小红山段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洪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财政预算审核结果清单内容实施。三、工程总价:合同价1847000元(大写:壹佰捌拾肆万柒仟元整),其中暂列金额68187元。四、工程结算及结算方式1、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据实结算,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需求、项目清单、图纸设计、使用材料、说明及资料、项目性质、项目特点等,由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等,以财政预算审核行的清单单价计费,总价结合投标下浮率的方式办理结算。合同单价在磋商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2、工程变更(或签证)(1)一旦中标,除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外,其余工程子目的数量则以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一次性包干、包风险、包安全,包干范围1以内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变更设计使分项工程数量或分部工程数量增减时,则超出或减少部分按投标人在其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总额价予以调整。(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似工程细目单价的,原则上可直接套用财政预算审核单价,结合投标下浮率。(4)如变更(或签证)工程项目不符合上述情况,则按投标截止日前的行业规定及饶平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该项目投资控制价所采用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变更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1一投标下浮率)。(5)工程项目的变更按照饶府规(2024)2号文的规定执行。3、暂列金及暂估价使用(1)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15.7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3)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4)暂列金额的使用适用于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不可预见的工作内容,按发包人的规定以现场签证的形式处理,不列工程变更范畴。(5)暂估价以监理及业主单位审批的签证为依据,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五、计划工期合同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六、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合格。七、付款方式1.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0%支付,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财政结算审核定案后支付至定案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交(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满后支付。22.鉴于本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时需视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支付,由此出现支付延误的,乙方应予以理解配合,并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八、质量验收及质保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合格标准)。2.项目所用材料、技术与质量按国家有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规定,实施中应严格执行。3.项目质保: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4工程完工后,经验收符合要求,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并商定返修期限,否则,工程不进行验收。5.工程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质保期为1年,其时间从交工验收书签字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施工、施工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y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施工事故、电网、设备事故等,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及公共设施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3十、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及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工作规程》、《施工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施工生产规程。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进行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十一、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其它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十三、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中心发包人: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盖单位章)告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合同订立时间:202年1月5日5附件一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洪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讲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6(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洪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7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i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修酒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合同订立时间:202年1月5日8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饶平县美丽农村路县道X086铁洪线施厝至小红山段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9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发包人: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贵州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合同订立时间:02年11月5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