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妇女发展中心2024)



湖北省妇女发展中心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妇女发展中心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30号
3、联系方式:027-87138799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鸿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3号武钢财务大厦A座8楼
6、联系方式:130371129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3000元
5、合同金额:5.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30号湖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047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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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pdf

1(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甲方:湖北省妇女发展中心乙方:武汉市鸿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鉴于甲方和乙方已于2024年3月6日签订《湖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为湖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额为1348000元,包括基础物业服务费1318000元和附加物业服务费30000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物业服务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新增物业服务范围1、自2024年3月1日起,物业服务范围新增4层多功能会议室,新增建筑面积为587平米。2、新增区域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业服务合同》基础物业服务费计算(原物业合同年度基础物业服务费为1318000元,服务面积10382.58平米),即每月新增物业费为1318000/12/10382.58*587=6209.65元,总计新增物业费62096.5元。3、新增区域的物业费与《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基础物业服务费同步同周期支付。二、调整部分区域物业费收取标准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办公用房维修等省级通用项目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鄂财预发【2023】40号)附件3支出标准>,省级预算单位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费年度预算总额控制标准为每平方米不高于100元。基于此,大楼第10层及11层部分区域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30m,调整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00元。5、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上述530㎡办公区域物业费收取标准。根据物业合同,该区域2024年度原基础物业费为1318000/10382.58*530=67280元,该金额从《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额中扣除。6、调整后上述530m办公区域年度物业费为100*530=53000元,。三、物业服务合同费用调整7、综合前述条款第2、第5及第6条,《物业服务合同》调整后最终费用为1395816.5元。因2024年预算有限,经双方友好协商,2024年度办公区域物业费53000元甲方在2025年上半年支付,故2024年度应支付1342816.5元。调整后2024年度应付金额包括基础物业服务费为1312816.5元,相比原合同基础物业服务费1318000元减少了5183.5元,减少金额从第一、二个支付周期的费用支付中扣除;附加服务费30000元,按原合同约定支付。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物业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约定内容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甲方:(盖章)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韩香方2029年S月3日乙方:(盖章)投机代发欢法定代表大字:一200年5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