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2024)



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

采购项目名称:

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4MB2E491182410231182

项目业主: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

合同编号:

440404MB2E491182410231182

合同总金额:

¥3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完成南水镇第一批存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鉴定,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合同附件

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检测鉴定服务合同.pdf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2024-11-13

检测鉴定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仲鉴合字2024第1029-ZH01号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乙方: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行政区域内.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第1页共7页委托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2、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行政区域内。3、鉴定事项: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行政区域内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进行评级。4、鉴定范围:详见附件1《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明细表》。0世第二条服务内容爱1、图纸资料调查、宏观检查、对房屋的结构形式、建筑年代进行必要的子Y土多正2、查明房屋构件目前是否出现损坏现象,如倾斜、位移、裂缝损坏、动形等;上>2I3、采用电子经纬仪或线锤对房屋进行垂直度测量,查明房屋的垂直度是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4、根据现场检查鉴定情况分析,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之规定对房屋的安全性进行评级,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第三条技术依据..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2页共7页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4、现场实地勘察的有关数据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第四条鉴定费用及付款方式1、本次鉴定服务采用包干单价¥1500元/栋(房屋面积≤200m2/栋),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服务费用总额暂定为含税人民币¥30000元【暂定20栋、最终按实际鉴定栋数与标准单价进行结算】。2、本次鉴定费用一次性支付完毕,签订合同后5天内乙方进行现场检测鉴定(节假日除外),乙方须于10天内完成现场鉴定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天内提出异议的,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鉴定费用。乙方逾期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而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然注: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3、鉴定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金穗路支行】账户名称:【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账号:【44057301040004537】注:乙方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在变更后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按照约定将鉴定服务费用汇至乙方上述银行账户的,视为甲方已完成付款义务,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4、甲方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纳税识别码:11440404MB2E49118T..第五条工期现场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第3页共7页第六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提供整栋房屋相关建筑设计及施工图纸;2、确保检测鉴定现场通水、电(220V);3、负责检测鉴定时装饰构件拆除及检测鉴定后装饰层修复工作;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鉴定费,如甲方逾期支付,则应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支付逾期款项利息;5、给鉴定检测施工提供必要的作业便利条件。二、乙方责任:1、做好检测施工防护,确保检测施工安全,若发生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2、做好环境保护,在鉴定检测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房屋使用单位正常工作的干扰,将检测时产生的垃圾进行有理放置;3、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鉴定工程完成后,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移交手续办理;5、须于约定的工期内向甲方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第七条违约责任一1、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进场进场检测、完成现场鉴定工作或超过约定工期2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按鉴定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与违约金累计..计算。2、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而乙方已经提供了相应鉴定服务,甲方需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3、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鉴定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鉴定报告报告结果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乙方应在接到重新鉴定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鉴定并提交报告。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鉴定报告书生效;若甲方仍对重新鉴定结果有异议或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完成重新鉴定并提交报告的,甲方可第4页共7页在接到重新鉴定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或乙方逾期提交重新鉴定报告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议。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支持甲方的复议申请内容的,则视为乙方无法履行本次委托,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鉴定服务费用,且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鉴定服务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甲方因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而支出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与违约金累计计算。4、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鉴定服务费用总额的30%支付。甲乙双方因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维权费用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均累计计算。第八条保密义务出1、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本合同任何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必要工作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本合同任一方提供的商业信息,未经本合同各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若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对方卷入纠纷的,应当由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第三方主张的赔偿金以及其他因此支付的合理开支。2、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本协议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须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在任何情形下(包括本合同终止的情形),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第九条通知与送达1、双方确认通知和送达方式如下:甲方:送达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号(国土大楼)二楼办公室5;联系人:赵偎珊;联系电话:13631271493;电子邮箱:499312576@qq.com;微信号第5页共7页码13631271493。乙方: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201号金泽大厦408室;联系人:王天佑;联系电话:13823036803;电子邮箱:58277617@qq.com;微信号码:13823036803。2、凡涉及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内容的所有通知,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件方应签收。3、本合同记载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码为双方通知和送达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码。如果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知和送达信息,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和)微信号码的,即视为被通知或(和)送达方收到,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被通知或(和)送达方承担。4、采用电子通讯的方式(包括发送短信、微信信息、电子邮件)通知或送达的,发送之日的次日为对方收到之日。采用邮寄方式通知或送达的,对方应在快递员送达1前述地址时及时签收,对方签收之日为对方收到通知或(和)送达之日。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但对方不签收、拒绝签收或表示需要延期签收的,则快递员送达前述地址之日即为对方收到通知或(和)送达之日。5、发送短信、电子邮件、微信信息等同于书面通知。第十条解决纠纷的办法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第6页共7页附件1、《南水镇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项目(第一批)明细表》(以下无正文)委托方(甲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盖章)签约代表有18受托方(乙方):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盖章)签约代表:互佑签约日期:2024年10月30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